如此“加薪”要不得

来源:    |   日期:2019-07-18   |   浏览数:

“看到熟识的老同事如今身陷囹圄,我感到遗憾的同时,更多的是警醒。”

  “以前总觉得自己只是个小小的协管员、临时工,根本没有什么腐败的土壤,如今看到‘身边人’出了事才恍然大悟,我们决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

  10月25日,在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上,全体执法队员深入剖析该局原协管员唐爱娣违纪违法案,大家纷纷坦言自己的感悟。

  工资表的一次“乌龙”让她心生歪念

  时间回到1999年,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唐爱娣成为遂昌县城建监察大队协管员(编外人员),具体从事财务工作。由于她工作细致、待人和气,单位同事都亲切地喊她唐姐。唐爱娣的丈夫是邮局的一名投递员,两口子收入虽然微薄,但日子也算安稳,时间一晃就是11年。

  2010年元月,山城的年味日渐浓厚,唐爱娣原本平静的生活却有了波澜。一天,她突然接到银行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称单位当月由财政划转给银行代发协管员工资的总额多出了1500元,并将该笔钱款暂时划进了唐爱娣的工资卡,请她及时处理。

  唐爱娣马上对当月的工资统计表进行了反复核对,原来真是自己在使用EXCEL(电子表格)统计时操作失误,导致工资总额虚增了。正当唐爱娣准备将多出的1500元钱退回财政账户时,一个念头突然在她脑中闪过:“这笔钱如果我不退,其实也是没人知道的。眼看就要过春节了,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我的工资那么低……”最终,金钱的诱惑战胜了理智,唐爱娣“神不知鬼不觉”地“收下”了这笔不义之财,这也注定了她后来酿造的苦果。

  她想方设法给自己“加薪”补贴家用

  自从拿到第一笔“额外薪水”后,唐爱娣便开始筹谋着如何瞒过单位、财政和银行的眼睛给自己“加点工资”?她留意到,平时协管员工资发放清单都是走纸质审批手续,单位领导和财政局在审核时一般不会拿着计算器一栏一栏去求和,于是她开始利用单位财务审核上的漏洞,“摸索”出了一套“完美加薪程序”。

  此后,在统计协管员加班工资和奖金时,唐爱娣会先制作一份发放清单,清单中每一行个人数额都是按照真实情况输入的,但是在右下角的总额一栏,她会在实际总额基础上另外再增加一笔,这个另外增加出来的就是她打算多发给自己的钱。清单通过审核后,她再制作另一份清单,将之前虚增的金额加到自己的工资栏里,这样修改后的表格中各项数额就不存在统计错误,然后她再将第二份电子表格发送给银行进行发放。

  为了“安全起见”,在正式“动手”前,唐爱娣先后两次按照上述手法给总额虚增了一元钱“试水”。顺利“过关”后,她的贪念便一发不可收拾,从几百元到数千元,她开始肆无忌惮地给自己发钱。

  2016年8月,随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推进,遂昌县城建监察大队整建制划转至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唐爱娣依然负责财务工作。到了新的工作环境,分管财务审核的领导也换了人,唐爱娣对领导的做事风格、审核方式都不熟悉,担心问题败露就停了一段时间,可没过多久又忍不住故技重施。就这样,八年多时间里唐爱娣先后71次地通过虚增协管员补贴、奖金总额的方式,中饱私囊,数额共计115428元。

  眼见问题败露她最终选择坦白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唐爱娣在工资表上做的“手脚”终于在后来的一次审核中被分管领导发现了端倪。2018年7月,分管单位财务工作的副局长偶然发现了协管员加班补贴发放清单中的“误差”,起初他以为只是统计时的粗心,可在核对了前几个月的清单后,他发现问题并不简单。于是,在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他找到了唐爱娣本人谈话。

  面对领导的质疑,唐爱娣的脸涨得通红:“其实这些年我心里一直很担心,害怕问题被发现,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她自知此事已无法隐瞒,便承认了给自己虚增工资的事实。

  紧接着,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场收回唐爱娣的财务办公室钥匙,将财务账本就地封存,并立即向遂昌县纪委监委汇报。

  县纪委监委经过深入调查取证,唐爱娣侵吞公款并非法占有的违纪事实很快水落石出。9月18日,唐爱娣被开除党籍,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件发生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在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的督促指导下,第一时间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一方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流程,切实增强财务安全保障,并安排一名财务管理专业正式编制干部专职从事财务工作。另一方面,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组织该案庭审旁听、召开案例剖析会、撰写心得体会文章等在单位内部开展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求全局执法人员引以为戒,共建清廉执法队伍。(丽水市纪委监委)
 

把公车开成“自家车”?颜书记,这回你真的没颜面了!

来源:    |   日期:2019-07-10   |   浏览数:

居委会想配轿车又怕超标怎么办?这位书记想到了用下属公司名义购买的“好办法”,到后来,甚至还打起了把公车变私车的主意……可惜,一条公开举报让他的“如意算盘”再也打不响。

  今年3月28日,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纪工委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的典型案例。

  经查,路北街道马铺社区党委副书记颜可林擅自置换下属公司车辆,并长期违规占用车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缴违纪所得。

 

  一个提议 他打起了公家的歪主意

  “现在居委会工作多,巡逻也需要,不如买辆轿车来吧。”2005年4月,马铺居委会(峰西社区、马铺社区均为该居委会不同时期的称呼,为便于理解以下统称居委会)工作人员向居委会负责人颜可林提议道。

  “居委会配置轿车会不会超标呢?”颜可林迟疑地说。

  “那你就以物业公司名义买,没人会知道的。”

  “这的确是个好主意,上级也不会管到物业公司来。”颜可林暗想。

  为什么物业公司不会被查呢?

  原来,马铺居委会早在1999年的时候,为了壮大集体经济出资注册成立了峰西物业公司。除了收取居委会的一部分租金外,公司实际并没有真正经营运作,也一直没有注销。

  时间一长,该物业公司已然成为了失管对象。工作人员口中的物业公司便是该公司。物业公司靠着收取租金,保有了一定的资金,是有条件购买汽车的。

 

  一买一换 他企图把公车占为己有

  于是,在2005年5月,颜可林以峰西物业公司名义支付11.8万元购买了一辆桑塔纳轿车。

  公司没有实质性经营活动,该桑塔纳轿车除了居委会日常工作用到外,其余时间均由颜可林管控。

  带着侥幸的心理,再加上颜可林的住所与居委会相邻,停放在单位的公车,在地理上等同于停在自己家门口的表象,使得颜可林的公私意识不断淡化,他逐渐模糊了公私边界,公车也逐步沦为其平时探亲访友、接送家属、购物买菜的代步工具。

 

  随着时间推移,老旧的桑塔纳轿车又让颜可林觉得有失面子。2011年11月,在虚荣心的催使下颜可林以3.8万元的价格私自变卖该轿车,其本人出资补差重新购得一辆26.3997万元的帕萨特轿车,保留牌照仍登记在物业公司,但车辆已堂而皇之地为其个人使用。

  在2011年至2017年期间,颜可林以公车名义屡次在公司报销车辆保险费、维修费和油费几千几百不等,累计4.7073万元。

  该帕萨特汽车不在账面,而账面上的桑塔纳也即将完成全部折旧,可以说到这个时候,公车已经完成了姓“私”不姓“公”的转化,除了颜可林之外,没人知道这辆车跟公司和居委会还有什么关系。

  一串提问 他对违纪事实供认不讳

  2019年年初,一条反映颜可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等问题的群众举报线索反馈到了路北街道纪工委。街道纪工委研判后,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在外围充分核实后,街道纪工委立即调取了包括马铺居委会、峰西社区、峰西物业公司等从1999年至今的所有账册,连夜翻阅账本,查找固定证据。随后约谈了颜可林。

  “物业公司跟居委会是什么关系?为什么把居委会租金收到公司里去?这辆桑塔纳汽车到哪里去了?这辆帕萨特轿车是公车还是私车?”

  在一连串的质问中,颜可林哑口无言,不知从何答起。此时,纪工委工作人员一边讲起他为居委会几十年的辛苦工作,一边讲起他入党志愿书中写着的理想和目标。颜可林紧绷的神经慢慢松懈,最后如竹筒倒豆子一般把自己所有的违纪事实都交代得一清二楚。

   颜可林忏悔

 

  居委会成立公司后,我把居委会零星的租金收到了公司账户。组织和居民都十分信任我,我却没有履行好作为居委会和公司负责人的职责,没有厘清公私关系,也没有坚守初心,从买车到换车,从换车到想要占有,以致犯下了错误。自从组织调取了账册后,我每天都睡不好,现在把所有问题都交代了反而轻松了,我服从组织的任何处分。

  执纪者说

  从颜可林案出发,基层的全面从严治党,要继续在巡查力度和广度上下功夫,持续释放执纪越往后越严的信号,只要是集体的资产,不论是集体企业还是其他形式的组织,都不是纪外法外之地,可以肆意妄为;要继续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扎紧基层公权力的笼子,从制度上严控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要继续在警示教育和引导宣传上下功夫,深入挖掘本土的清廉元素,以文化扬廉,不断推进清廉村居的建设。(钱清 王波)


 

巡察整改阳奉阴违,违规列支仍不收手,他被撤职了!

来源:    |   日期:2019-07-04   |   浏览数:

“在这种问题上犯错误,真是太不应该了!”谈起因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受到纪律处分一事,杭州市桐庐县分水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金继民后悔不已。

  事情要从一次专项巡察说起。2018年7月,桐庐县委对分水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开展专项巡察。巡察发现工程管理局存在要求其业务联系单位乐平库区管理站返还5万元运行费用作为自身办公经费等违规问题。针对该问题,巡察组一方面要求工程管理局迅速整改,并强调不得再次把应由本单位支付的费用转移、转嫁到其他单位;另一方面,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至桐庐县纪委监委。

  “我们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逐一对照分析,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在巡察反馈会上,时任分水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金继民表态,将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查规定,规范报账流程……整改工作看似紧锣密鼓,却仅仅是表面文章。2018年10月,尚处巡察集中整改阶段,金继民再次擅自决定通过乐平库区管理站违规列支19000元,用于支付工程管理局干部误工费、调离干部慰问金、老年协会赞助款等开支。

  “巡察整改期间,工程管理局怎么敢顶风违纪,犯同样的错误?”2018年底,桐庐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在初核“乐平库区管理站返还5万元运行费用给工程管理局”问题线索时,发现工程管理局再次利用乐平库区管理站进行违规列支的问题。

  “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这是典型的对党不忠诚。”桐庐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案情分析会上表示,“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党纪处分条例,明确将这种情形列入违反政治纪律范畴,必须严肃处理!”

  金继民坦言,自己以为巡察组走了,就可以松口气了,殊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2019年5月,因违反政治纪律,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且另存其他违纪问题,金继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和政务撤职处分。(金鑫 俞作)

一念之差贪套房 一世清白成过往

来源:    |   日期:2019-06-20   |   浏览数:

“如果自己当时能敏锐地意识到他们为什么要给我房子,为什么少数人能拿,多数人不能拿等诸多问题,如果当时能果断地履行自己担负的监督、执纪职责,就不会造成今天的苦果了……”写下这段忏悔的,是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局原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李加灯。2017年11月,他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拱墅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后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2018年4月,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李加灯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退休六年,被腐败窝案牵出
  2017年11月1日,经杭州市纪委监委和拱墅区委批准,拱墅区纪委监委对拱墅区建设局原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李加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对李加灯采取了留置措施。
  李加灯1955年出生于义乌一个普通农民家庭,1976年入伍,2001年3月转业到地方。25年军旅生涯中,他多次受到部队嘉奖,荣立二等功一次,从一名要塞炮兵团战士干起,一步一个脚印,逐渐成长为炮兵团长、区人武部部长,2002年底任拱墅区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2011年1月,他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2012年4月退休。
  2017年是李加灯入党第40年,他退休6年,本以为“平安着陆”,没想到却因一套房子栽了个大跟头。这还得从一桩腐败窝案说起。2016年,拱墅区纪委开始查办区建设局房政科科长马伟荣、副局长谭招土、局长许春发等人贪污、滥用职权、受贿案。随着案件相继办结,办案人员又掌握了一条新线索——该局原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李加灯也牵涉其中,他与前三人都拿过远大花园的房产。
  经调查,2006年至2009年期间,李加灯被许春发、谭招土、马伟荣“拉下水”,通过下属事业单位区房地产市场经理孟慧娣(已另案处理),以虚构公有住宅租赁证、拆迁安置协议的方式伪造拆迁安置材料。继而,李加灯以他人名义违规将区房地产市场在长板巷E地块拆迁安置过程中剩余的一套拆迁安置房据为己有。该房屋位于远大花园,建筑面积62.18平方米,当时的市场价值为80.4万元。
  信念滑坡,半推半就触“红线”
  “我转业到拱墅区建设局任职时,确立的信条是:不仅要在高危行业中守得住清廉,更要以辛勤工作在岗位中做出比其他军转干部更优秀的业绩。”的确,那时候的李加灯有想法、有能力、有干劲,为人正直、肯吃苦。他曾主持上塘路银杏林、半山国家森林公园等多个重要项目的建设。在工程招投标领域、风险部门的内控上,他率先探索制定了一些制度,在全市建设系统得到推广。因为工作业绩出色、口碑好,他曾获得杭州市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一个立过功、受过奖的退伍军人,一个思路清晰、勤勉敬业的党员干部,最终竟然会毁在一套房子上?或许,从他理想信念开始懈怠的那一天起,就注定了之后的人生走向。
  2006年的一天,区建设局时任局长许春发、副局长谭招土为了“顺利”染指远大花园的安置房,决定把时任局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李加灯也拉进来,让他同意这个分房方案。许春发第一次找到李加灯,告知有一套回迁安置房要给他。那时,李加灯头脑还很清醒,一口回绝。虽然他第一时间拒绝了,但一些念头却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再过几年自己就要退居二线了,那时就真的成了无职无权的闲人,要坐冷板凳了。兢兢业业为党工作了几十年,一直没歇过脚,趁着还在岗位上,也该适当为自己考虑考虑了,有些工作就不必太较真了吧。”眼看快“着陆”了,对待工作,李加灯开始有了松懈心理,思想上出现了滑坡。
    没过几天,许春发再一次请副局长谭招土把李加灯找到办公室,对他说:“老李,给你一套回迁安置房,是要自己拿钱买的,我也有一套,老谭也有。”原本就一直盘旋在脑海中的想法,现在有了一个看似名正言顺的理由,李加灯也就半推半就地答应了下来。
  就这样,在时任拱墅区房地产市场经理孟慧娣的具体操办下,李加灯知道自己不符合拆迁安置条件,就以战友妻子沈某某的名义,虚构了拆迁安置户,并伪造了拆迁安置协议,以10万元“买”了远大花园一套市价80万元以上的拆迁安置房。
  钥匙到手,却一天也不敢住
  2009年,李加灯拿到了新房的钥匙。但是,作为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他十分清楚,这套房子“买”得不踏实、拿得有问题。虽然拿到了房子,他一天也没去住过,也从未将房出租,一直处于空置状态。“现在我这个心终于能够放下来了,我自问前半生并无污点,但就是拿了这套房子,让我没睡过一天安稳觉。”这是李加灯对自身心理状态的真实描述。
  “作为一名纪检组长,我虽然排查了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廉政风险点,并把它贴在墙上,刻在桌上,但实际工作中却没有对自己不正确履行职责应负起多大责任等问题进行深刻分析,而是应付了事。不仅没有把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好,而且还失去了直面问题敢抓敢管的勇气,造成了单位的党风、政风长期得不到好转。”如果当时李加灯能够克制自己的贪念,加强对其他人的监督,可能整件事就会有不一样的结果。但,那仅仅是“如果”。
  诱惑就在眼前,失足就在瞬间,在本该含饴弄孙、尽享天伦之乐的年纪,却要在高墙内反省思过。从先进到“阶下囚”有几步?李加灯的案例告诉我们,二者不过一步之遥。一旦无视纪律和规矩,把党纪国法当成摆设,就打开了堕落通道,到那时,失去荣誉、失去家庭、失去自由,悔之晚矣。(杭州市纪委监委)
 

"村霸"父子倒台记

来源:    |   日期:2019-06-13   |   浏览数:

“在严肃处理28名涉案党员干部的基础上,另对近期核查的29名党员干部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5月18日,福建省福州市委对57名涉“林德发、林风案”的党员干部进行通报。截至发稿时,该案已查处66名涉案党员干部。

  一起案件,先后牵出66名党员干部,“林氏父子案”在当地引发强烈关注。“查得好,大快人心!”网友纷纷点赞。

  让村民敢怒不敢言的“能人”

  林德发,1955年生,福清市阳下街道北林村人,福清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上世纪90年代末,林德发涉足木材加工业,捞得第一桶金。此后的二十年间,林德发与其子林风先后成立或入股了混凝土、沥青、林业、矿业等多家公司,形成了颇具规模的“林氏家族产业”。

  在外人看来,林德发不仅是坐拥巨额财富的“能人”,而且培养出了优秀的儿子——林风。林风,1982年生,福清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担任北林村村委会主任。

  在北林村,林德发、林风是说一不二的“权威”,只要提到林氏父子的名号就能形成威慑。

  2008年,林氏父子二人打算在北林村“弄一块地”,但许多村民并不愿意把土地出让给林氏父子。“他们就把矿上的乱石、渣土倒在我们的土地上,大家一看都怕了……”北林村村民告诉记者,为了迫使村民们屈服,林氏父子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他们往那一站,我们敢不答应吗?”就这样,林氏父子以强买的方式,从北林村村民手中低价购得50多亩农用地,其中非法倒卖10余亩,获利数百万元。

  一本万利,尝到甜头的林氏父子变本加厉。2014年至2016年,未经林业部门审批,林氏父子指使他人滥伐林木100余亩,并在被毁坏的林地上开起了矿。为了采矿,林氏父子还擅自毁坏了村民的祖墓。“有村民气不过,骂了林德发,就被林风指使的流氓持刀砍伤。”北林村村民对此敢怒不敢言。

  经济实力壮大之后,林氏父子又开始给自己“镀起了金”。通过“运作”,2011年12月,林德发在不符合参选条件的情况下,当选为福清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同月,其子林风又在不符合参选条件的情况下,成为福清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几年后,拥有了政治光环的林氏父子又动起了权力的脑筋。2015年7月,林风参加了北林村村委会主任的竞选。一方面,他指使他人通过宴请村民、向村民派送礼物等方式拉选票,对村民许以利益、拉拢人心;另一方面,对持有反对意见的村民进行滋扰、威胁。当选村委会主任后,林风肆无忌惮地把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处理村务中,他对支持自己的人许以利益、大加笼络,对反对自己的人威逼胁迫、打击报复,导致村“两委”干部各自为政,派系斗争激烈,干群关系紧张,村民利益根本无法得到保障。

  多名党员干部成林氏父子“靠山”

  “林德发的融森公司在市林业局有两间办公室,请纪委快来查查!”2016年1月,一封举报信送到了福清市纪委。

  真有如此荒唐之事?福清市纪委立即对举报线索进行初核。经核实,福清市林业局确实安排了两间办公室给融森公司免费使用。这其中有什么猫腻?谈话中,时任福清市林业局局长官国忠矢口否认与林德发存在不正当经济关系。

  为了查清事实,纪委工作人员多次深入阳下街道和北林村走访。通过摸排发现,林德发掌控的公司长期垄断福清市木材检验、伐区调查及林业规划设计等,存在垄断经营、排除异己、欺行霸市行为。更让人惊讶的是,林德发还有一个绰号——“民间林业局长”。

  从林业局那两间办公室入手,10多名党员干部与林德发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的事实浮出水面。调查显示,林氏父子肆意破坏林木资源、套取政治光环等恶劣行径,与其背后充当“保护伞”的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密不可分。

  “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严肃查处。”福建省纪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为案件查办工作理清思路、排除干扰、指明方向。与此同时,福州市委也主动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彻查“林氏父子案”,并及时向社会通报案件查处情况。

  2016年10月28日,福州市纪委成立福州市、福清市两级专案组,对林氏父子背后复杂的“关系网”展开全面调查。谁料,听到风声的林风潜逃出境。在多方通力协作下,今年1月29日,林风终于被押解回国。

  林风的到案,为审查打开了新的突破口。经过数月努力,一份份铁证摆到林氏父子面前。案情显示,多年来,林德发、林风通过向福清市林业系统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输送利益,以达到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特别关照”的目的。

  此外,福清市多个职能部门的党员干部也被拖下水。部分党员干部通过林氏父子违规投资、借贷、买卖土地;部分党员干部为林氏父子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在林权预审、林地性质变更过程中提供帮助;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工作人员不作为,放任林氏父子违法犯罪,甚至为其提供便利。

  比如,福清市林业局原局长官国忠,为林德发在资质评估、林权预审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财物。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原教导员林洪,收受贿款8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林德发在林木采伐及运输等方面提供便利。阳下街道党工委原书记林泽新,明知林德发不具备人大代表资格、林风不符合政协委员条件,仍违规为其通过资格审核……

  截至目前,涉案的党员干部已达66名。其中,8人已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5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重处分,43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轻处分和组织处理。

  持续加力修复政治生态

  6月中旬,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林德发、林风等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违法犯罪者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被破坏的政治生态却需要更长时间修复。

  “林氏父子案”案发后,北林村“两委”班子一度陷入瘫痪。如何将村“两委”班子成员凝聚起来投入生产建设中,重拾群众对党、对政府的信心?

  2017年10月,阳下街道下派富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担任北林村“第一书记”,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加强对村“两委”班子的管理,维护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而在案件中暴露出严重问题的福清市林业系统,则通过对照案件自查自纠,梳理出60多个岗位廉政风险点,摸索研究相应对策。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也纷纷从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层面入手,加强制度建设,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按制度规矩办事。

  今年5月,福州市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情,并就下一步警示教育和案后整改工作进行部署。会后,福清市各级各部门集中传达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涉案人员所在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并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案例查摆问题、剖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做好受处分同志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正视错误、深刻反省,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在忠诚履职尽责、推动事业发展中担当作为、共同进步。

  为确保农村基层组织顺利换届,今年5月,福清市委组织部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了换届选举工作督导组,对村“两委”候选人的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进行严格审核,防止黑恶势力侵蚀基层组织,并集中时间、力量理顺各种利益关系,解决相关矛盾,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健康发展。同时,福清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组成“清风护航”宣讲队,深入各镇(街道)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林氏父子案”,为换届选举打好廉政预防针。

  “我们将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予以坚决打击。同时,强化党员干部纪法意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治理,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福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曹溢 实习记者杨心怡)
 

使用障眼法索贿“护身符”反倒成罪证

来源:    |   日期:2019-06-11   |   浏览数:

 “其实,我心里一直都明白,这样的‘借款’都是基于我手中的权力。但我当时对炒权证、网络赌博已经疯魔了,赌资不够就向银行借、高利贷借,亏了之后就向业务管理对象‘借’,造成今天的局面我罪有应得……”在留置期间,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土地执法监察大队科员郑敏华满是懊悔。

  曾任国土余杭分局余杭国土所副所长、良渚国土所所长,案发时任土地执法监察大队科员的郑敏华,利用职务便利,以借为名向业务管理对象索取贿赂142万元。因严重违反党纪和政务法规,2018年10月30日,郑敏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不安守己,染上赌博恶习

  2007年,沈敏华考入余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因在工作岗位上认真负责,2010年通过公开选聘任国土余杭分局余杭国土所副所长;2013年任国土余杭分局良渚国土所所长。

  从科员到副科长、科长,郑敏华在工作上可以说是顺风顺水,如果按照正常规划一步一步走下去,前程似锦。但由于他的不安分守己,染上赌博恶习,人生逐步走向了歧途。

  在大学QQ群里,郑敏华关注到一些同学通过炒股票、炒权证赚了大钱,看到之前不如自己的同学一个个混得比自己好,郑敏华逐渐压抑不住自己内心那蠢蠢欲动要赚快钱的欲望。

  第一次试水,郑敏华拿了自己的2万元积蓄开始炒权证,由于不熟悉规则,2万元很快就全部亏掉。前期的亏损并没有浇灭郑敏华赚快钱的热情,但出生普通家庭的他家中并没有多余闲钱供其挥霍,于是郑敏华转头向银行贷款,宁波银行贷10万、杭州银行贷15万、浙商银行贷30万......能贷款的银行郑敏华都贷了一个遍,拿着从各个银行贷的80万元再次投入炒权证市场。但炒权证市场瞬息万变,尤其是没有涨跌幅度限制,这次又是血本无归。

  亏空的资金越来越多,在银行催贷后,郑敏华并没有及时收手,而是想着怎样快速填平旧账。听说网络赌博来钱比较快,输急眼的郑敏华铤而走险,通过民间借贷借了高额贷款,打算通过网络赌博来翻本。人算不如天算,借到的高利贷在赌场也全部打了水漂。

  以借为名,索贿还高利贷

  炒权证输掉140万元、网络赌博输掉100余万元,郑敏华先后将家中商品房、汽车转让,但仍资不抵债,每个月要还数万元,高额的利息和网络赌博的巨大亏损几乎让他喘不过气来。

  自己的工资收入只是杯水车薪,正常渠道已经借无可借,如何才能把银行借贷和民间高利贷资金缺口填上?最终,郑敏华把目标锁定在了业务管理对象身上。

  郑敏华任余杭国土所副所长时,主要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及建房报批的审核、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2012年,余杭国土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辖区内有块土地改变了土地性质做了场地硬化。郑敏华把业主钟某喊到自己办公室,再介绍了国土查处违法用地的流程后,就张口向第一次见面的钟某借3万元。钟某为了能顺利解决问题,第二天爽快地把3万元现金给了郑敏华。

  接下来郑敏华带着测量队测量了违法用地面积,测得钟某违法面积超过5亩。郑敏华抓到钟某的把柄之后,顿觉“商机”来了……

  在接受询问时,钟某回忆,当时郑敏华说根据法律规定,超过5亩会构成犯罪,要判刑坐牢,但能帮助其缩小违法用地面积且不用交罚款。郑敏华主动支招,让钟某在塘渣和水泥上盖层土,做好再之后进行第二次测量。

  第二次测量违法面积只有4.99亩,郑敏华又把钟某喊去办公室签字,告诉钟某事情已经解决,只用交点罚款就行,没大问题,而且罚款不用真交,程序上会帮其搞定。

  一周后,钟某接到郑敏华借款12万元的电话,想到自己的案子还在郑敏华手上,如果不借的话,担心违法用地超过5亩的事实被翻出来,二话不说就把12万元现金给了郑敏华。

  尝到甜头后,郑敏华愈发不可收拾。2012-2015利用管理对象的案子在职权管辖范围内,先后向数十位管理对象以借钱名义索贿,共计142万元。

  根据办案人员调查,郑敏华在向业务管理对象借款时,其家庭已经无资产可以供偿还。

  作茧自缚,“护身符”成罪证

  其实组织上也曾给过郑敏华机会,因向业务管理对象借钱,2015年被国土局组织处理,免去良渚国土所所长职务,但他在执法大队信访室工作期间,变本加厉向信访人员借钱,严重损害了公职人员的形象。

  “我是所长,并且借钱的对象都有案子在我手上调查,对我有所顾忌,向他们开口借钱比较容易,而且不敢回绝我。”在被问到为什么向管理对象借钱时,郑敏华坦诚道,“开始的时候,我也只是想暂时借用下,等到有钱了,资金链顺了,马上就补上,哪想会越陷越深,索性就赖着不还了。”

  为了规避风险,自作聪敏的郑敏华也有自己的一套,那就是每借一笔都有借条。

  一些企业主认为写个借条没意义,但是郑敏华非要写。“我知道向管理对象借钱是违纪行为,长时间不还是受贿犯罪。但是我想写了借条可以说清楚,不能算我是受贿。”郑敏华在写借条时已经打好算盘,找好退路。

  “他哪里是借钱,就是以借的名义要钱,主要是有案子在身,怕得罪他,给我穿小鞋。”一位被借钱的企业主早就看穿了郑敏华的小伎俩。

  2017年11月,当管理对象到区纪委举报郑敏华借钱不还时,郑敏华以借为名索贿的事实逐渐浮出水面。曾经幻想着借条可以成为违纪违法的“护身符”,谁知到头来却都成了他受贿犯罪的明证。

  “以借贷为名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是受贿人掩人耳目的贯用伎俩。我们在办案中查明,郑敏华将从业务对象所借的款项用于炒权证、网络赌博和归还高利贷债务等继续挥霍,其本人客观上已没有偿还能力,同时其主观上也承认在借款时,产生了占有的心态,所以认定郑敏华的行为属于以借为名向业务对象索贿。”办案人员介绍。

  郑敏华在忏悔书上这样写道:向组织耍“小聪明”,自认为不直接拿钱,向管理对象借钱就不会有大问题,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触碰了“红线”……

  “甘蔗没有两头甜”,既然选择了当一名公职人员,就应该放弃“发横财”的想法。郑敏华索贿款很大一部分被其用来进行所谓的“网络投资”,最后不但没有实现其富贵之梦,反而让其深陷囹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小聪明更成不了贪腐的挡箭牌。郑敏华案件再次警示我们,所有公职人员必须铭记纪律法规就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心存侥幸、穿上“隐身衣”、变换花样的行为都是要不得的。(杭州市纪委监委)

 

因为一顿饭,他们都吃出了事!

来源:    |   日期:2019-05-15   |   浏览数:

饭局,有时候是绕不过去的一种社交方式。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也会走亲访友,亦或是参加朋友间的聚会。但饭局事小,出“局”事大。近年来,因吃喝问题违纪并被通报曝光的案例时有发生。如何防止误陷“饭局门”?今天,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两个发生在台州市的案例。看完你就明白了!

  案例一:在一顿“感谢饭”上栽了跟头

  “都怪我平时对党纪条规研读不精,对八项规定领会不透,在思想上不重视,在行为上不谨慎。”这是台州市椒江区商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鲍红光在谈到因自己接受宴请、违反党纪后的认识。

  2018年3月,椒江区纪委监委收到一条问题线索,有群众反映椒江商务局下属国有企业台州市菜篮子商贸有限公司一块土地在招租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

  经调查,2017年9月,台州市菜篮子商贸有限公司名下的葭沚街道上洋村上洋西路1号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某修理厂法定代表人彭某得知消息后,通过鲍红光与台州市菜篮子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元斌取得联系,并最终以月租金1.2万元的固定价格承租了该场地,租期为15年。期间,为顺利签署租赁协议,彭某在椒江某酒店宴请了鲍红光以及台州市菜篮子商贸有限公司部分班子成员。餐后,还安排了鲍红光等人到椒江某足浴店消费。

  “彭某找到我,我虽然把他介绍给陈元斌,但从未就房租、租期等实质性的土地出租事宜为彭某说情,他请我吃饭,我也是多次婉拒,最后碍于情面答应,没想到还是栽了跟头。”鲍红光对此后悔莫及。

  鲍红光作为分管领导,违规接受了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其他娱乐活动,显然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此外,又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菜篮子有限公司班子成员的其他违纪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鲍红光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林孜)

  案例二:一餐“撂倒”6名党员干部

  “本来以为只是一场小聚餐,邀请了几个平时要好的朋友一起吃饭,没想到得了个违规组织宴请的处分。今后我一定会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绷紧党纪条规这根弦儿,绝不再犯类似错误!”近日,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镇东村村干部陶某,说到组织宴请的问题时,感到后悔不已。

  事情要回溯到3月21日晚上。当晚7点半左右,蓬街镇纪委接到上级移送的一则匿名信访举报,反映镇农业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罗某违规接受宴请的问题。镇纪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建调查组予以调查。

  半个小时后,调查组工作人员来到信访中提及的阳光饭店向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并调阅了当晚宴请的菜单、财务凭证、楼层监控等相关材料。

  “我根本没有违规接受宴请这回事,那天晚上是我请他们吃的饭。吃饭原因是之前村里的工程推进顺利。”面对镇纪委工作人员的询问,罗某回答道。

  然而,看似平静的水面之下,可能是暗流涌动。镇纪委工作人员仔细对照了其中3人的口述,发现在包厢预定和点菜问题上存在不小的出入。镇纪委工作人员立即将存在的疑点上报镇领导。

  “老罗,你也是镇里的老同志、老党员了,平时的工作大家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这次的事情,我们希望你不要对组织有什么隐瞒。你好好想一想。”3月22日上午,为了让罗某等人放下抵触心理,蓬街镇党委副书记梁啸专门做起了他们的思想工作。

  在镇领导与纪委工作人员的连番劝慰下,罗某等人终于交代了饭局经过。

  经查,3月21日晚,在镇东村村干部陶某组织召集下,浦东村驻村干部罗某与该村部分班子成员在蓬街镇阳光饭店305号包厢违规参与浦东村村民的宴请,消费1600元,造成不良影响。3月25日,罗某、陶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浦东村其他4位班子成员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梁安妮)

  那么,到底哪些饭可以吃,哪些饭不该吃?下面,小编给大家划重点!

  这8种饭局不能去

  1.不准参加公款宴请公务接待必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超范围、超标准安排的公款接待,应属于公款宴请。

  2.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到企业开展公务活动,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3.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公务用餐应安排在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或者政府定点采购的饭店,不得利用企业的招待场所搞变相吃喝。不得参加由企业组织的宴请活动,更不得要求企业为单位或个人的宴请活动买单。

  4.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当事人、请托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应当拒绝。对于其他吃请人情况、吃请动机、吃请范围不明的饭局,也应自觉回避。

  5.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执行特定公务期间,除了正常公务接待,应拒绝其他一切可能影响正常公务活动的吃请,更不得借机大吃大喝。

  6.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公务接待对象是指到本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经批准按规定予以接待的人员,非上述对象一律不得安排公务接待。

  7.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提倡简朴,防止大操大办、大吃大喝。对于他人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不盲目捧场,应自觉回避。

  8.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借举办各类宴席之机,收受平时无正常人情往来对象所送的礼金,是一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公职人员既不应举办这类具有敛财性质的宴席,也不应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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