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丨局外人牵出案中案

来源:    |   日期:2020-03-30   |   浏览数:


在大多数人眼里,文化部门是“清水衙门”,但在杭州市滨江区社发局原调研员武斌和文化馆原副馆长熊智慧的眼里,这个“清水衙门”照样有钱可捞,有油可揩。他们通过借壳入股文化公司,垄断文化演出活动,把“黑手”伸向了文化演出领域,最终,双双锒铛入狱。

“提篮子”鼓起“钱袋子”

“和区内一家演艺公司老板关系密切,两人合伙开公司垄断滨江的演出市场,从而获取暴利。”去年年初,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委接到一封举报信,举报信内容直指时任滨江区文化馆副馆长熊智慧。

熊智慧的简历显示,她从1998年进入该区文化馆工作,直至案发时,已经在该单位深耕20余年。2009年担任文化馆副馆长后,熊智慧就把目光盯在了“清水衙门”的钱袋子。

2010年至2013年,熊智慧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开发票、虚构劳务单的形式虚报冒领“经费”84900元,用于文化条线的公职人员发放“劳务费”,熊智慧个人分得14700元。

2011年下半年,熊智慧借壳杭州祝众文化创意有限公司,通过“提篮子”方式,以郭光银的名义占股80%,并利用职务便利为该公司承接文化演出等活动,从中谋取利益,与他人共同获得分红73.7万元。

“局外人”牵出“案中案”

“作为区文化馆副馆长,熊智慧手中的权力与这家文化公司的经营范围并无直接交集,一个“局外人”为什么能让公司老板心甘情愿地“献上”80%的股份?”

案件分析会上,一个不经意的问题,成了该区纪委监委深挖线索的一个着力点。

“熊智慧的背后肯定还有人为她站台撑腰。”滨江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黄利文在深思熟虑后发言表态,“不管涉及到谁,必须一查到底!”

审查调查组重新将目光转移到熊智慧案件本身,计划从所有的线索中,深挖彻查寻找蛛丝马迹。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对现有证据进行重新梳理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在查阅演出协议和资金报销凭证时,偶然发现这几份材料上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时任区社发局副局长的武斌。

武斌,2000年从部队转业到杭州市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工作,2001年9月任杭州高新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副局长,2006年8月兼任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2008年5月起任区社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2014年10月起任区社发局调研员。

作为分管文化工作长达14年的武斌,对该区文化活动开展,有绝对的审批权。正是这个审批权在他的手里却成了捞钱“工具”。

随即,审查调查组顺藤摸瓜,把重点从熊智慧向武斌倾斜。但在谈话中,熊智慧始终将所有责任和问题揽在自己身上,极力撇清与武斌的界限。这种欲盖弥彰的做法,更加坚定了案件分析会上的判断。“这个案子可能还有案中案,武斌很可能是熊智慧的后台。”

“你觉得自己把责任都扛下来就是讲义气吗!你这样的态度不仅自己不能得到从宽处理,他也要被你所累。”调查人员继续加强思想教育,“千万不要一时感情用事,断送了你们两人的坦白机会。”

“武斌一开始就知道我‘入股’这家公司,公司赚了钱我也会分给他一点。”面对强烈的政策攻势,熊智慧的心理防线彻底坍塌,如实供出了她伙同武斌“借壳”获利的违纪违法事实。至此,二人不为人知的两性关系和联手获取非法利益的“遮羞布”被彻底揭开。

“情人锲”变身“牢狱灾”

翻开熊智慧和武斌二人的经历,他们从2003年左右,因工作关系,熊智慧与时任区社发局副局长武斌认识。武斌对熊智慧关怀备至,并利用职权将熊智慧从区文化馆抽调到区社发局文体科工作,期间,二人保持了约6年之久的不正当两性关系。

“我有权力,她有需求。手中的权力能为她牟得钱财,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武斌话中,不难看出,两个人的工作交际从一开始就植入了“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因子”。

熊智慧在武斌的“照顾”下,从杭州市长河中心小学一路顺风顺水走到了滨江区文化馆副馆长的位置。随着,职务的升迁以及二人关系的“升华”,二人把精力从“情场”转移到了“生意场”,联手在文化系统的演出活动中搜刮揩油。

在随后的几年里,熊智慧和武斌二人开始联手“运作”,借助“入股”的杭州祝众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垄断全区文化演出活动,从中谋取暴利,收受贿赂。经查明,二人累计通过以上方式累计获得分红73.7万元。

“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我们之间不用分这么清。”在第二次收到熊智慧分送的5000元现金时,武斌的话中还带着充满暧昧的“金钱味”。

“看似如意算盘打得响,人财两得,实则满盘皆输,双双‘把牢坐’。”滨江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说,最终,熊智慧和武斌因共同受贿73.7万元和其他违法行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四年三个月。目前,涉案款物已经全部追回。

其买单的包工头“进去了”,他再也没睡过一个好觉……

来源:    |   日期:2020-03-17   |   浏览数:

陆某在201712月至20192月任衢山镇副镇长期间,因接受企业主为其支付的娱乐消费费用,违反廉洁纪律,201911月,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陆某是主动投案的,事情还要从20197月说起。

“包工头许某某因涉嫌行贿被县监委留置了,我跟他的事情会不会被发现……”2019720日,自从得知跟自己关系密切的包工头许某某被留置,陆某就再也没睡过一个好觉……

而就在前一个月,陆某单位的两名工作人员因涉嫌贪污、受贿罪被岱山县监委留置,他也因曾经的分管领导身份刚刚接受了岱山县监委的询问。一想到有可能会牵涉到自己,陆某的内心充满焦虑、忐忑。

“我是来投案的,并愿意如实上交违纪款项,希望组织能够从轻处理……”81日,在许某某被留置10天后,经过激烈思想斗争,陆某终于鼓起勇气走进岱山县纪委分管副书记的办公室。说完这些话的陆某如释重负,长舒了一口气。

原来,陆某在担任衢山镇副镇长、分管村镇办工作期间,跟长期在该镇做小工程生意的许某某成为了朋友,交往密切。2018年至20193月,陆某和该镇村镇办主任蒋某某,接受许某某邀请,多次前往宁波营业性娱乐会所消费并接受有偿陪侍服务,费用共计18000余元,均由许某某支付。

在接受调查期间,陆某坦言了自己的想法:“当时我内心很纠结,一方面自己确实做了错事,辜负了领导对我的期望和信任,感到悔恨和自责,想向组织投案减轻责任;另一方面又心存侥幸,希望组织不会发现我的问题,一直在自欺欺人中煎熬度日。”

在陆某向岱山县纪委投案后,蒋某某也主动向岱山县衢山镇党委投案并上缴违纪款项。201911月,陆某、蒋某某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由于没有经常对自己思想和行为进行反省自查,对中央八项规定的执行存在侥幸心理,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三令五申之下,仍然顶风违纪出入高档娱乐场所消费,实在是不应该。”谈到自己的违纪事实,陆某悔恨万分。

有关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执纪者说: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示好。管理服务对象之所以心甘情愿地买单,主要看中的是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党员领导干部如果不能管住一时之私欲,放松底线和操守,必将被“糖衣炮弹”击中,成为“被围猎”的对象,最终酿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恶果。(舟山市纪委监委)

 

打着人情幌子截留公款 村委会副主任被责令辞职

来源:    |   日期:2020-03-16   |   浏览数:

“之前联村领导和镇纪委都找我谈过话,也都提醒告诫过我,但我自己一直没当回事,觉得收收熟人的定金,只是帮个小忙,不是什么违法的事,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近日,玉环市芦浦镇芦岙村村务、社务领导小组成员,原上岩村村委会副主任颜确青因截留、挪用公墓款被责令辞职,拿着这份责令辞职通知书,颜确青是又惭愧又后悔。

位于玉环市芦浦镇的上岩公墓一直是上岩经济合作社的主要收入之一,为加强公墓的销售管理,村里规定购买公墓需购买人全款交至村经济合作社账户,不得收取定金,并指定村干部专人分管。而时任上岩村村委会副主任的颜确青就一直负责分管公墓的买卖事项。

2018年5月,芦浦镇监察办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发现颜确青存在收取村公墓款定金。村里不是规定不能收取定金吗?很快,负责公墓款收取的颜确青被“请”进了镇监察办公室。

“收取公墓款定金是违反财务规定,你回去后马上把收取的定金退回。这次对你进行约谈提醒,希望你今后在收取公墓款时要规范操作,不能违反财务规定”。

而在此之前,该村的联村领导就已经找过颜确青谈话,专门提醒他不能私下违规操作。然而,联村领导的提醒、监察办的告诫并没有让颜确青放在心上,在他看来,“熟人”的定金还是可以收的,“熟人”的忙帮一下是没关系的,殊不知“熟人”的定金才更烫手。

2019年7月,芦浦镇监察办公室收到关于反映原上岩村村委会副主任颜确青截留、挪用公墓款的信访举报。把组织的提醒、劝诫当作“耳旁风”,置若罔闻,这一次,镇监察办不再“温柔”。

再次被“请”进监察办公室的颜确青有些忐忑和慌张。

“买公墓付款程序是怎么样的?你是否这样操作的?”

“定金收来村里知道吗?钱收去都放哪里?”

“你知不知道这是违反财务规定的?”

……

面对监察办一连串的询问,颜确青很快交代了自己违规收取定金,截留和挪用的事实。原来,上岩村的公墓一直很抢手,很多公墓都还在建造中,购买人为了选好的位置,会提前去定,一些和颜确青相熟的就会先把1万元的定金交给他,委托代交,把公墓位置留住。然而,收了熟人定金的颜确青却没有及时上交村财务。这些定金,有的放了20天左右,有的放了1个多月,有一笔甚至整整迟交了1年多。

违规收取定金,截留、挪用,当镇监察办将违纪事实予以定性时,颜确青才慌了,他所谓的帮一下“熟人”的忙最终给自己帮来了一个处分。

经查实,2017年至2018年,颜确青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截留、挪用上岩公墓款,金额共计3万元。2019年8月1日,经玉环市监委批准,颜确青被监察立案。2019年12月12日,颜确青被责令辞职。2020年1月7日颜确青被免去芦岙村过渡时期村务(社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务。

村级集体资金安全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但是在农村,仍然有一些村干部拿着“熟人”当借口,打着“人情”做幌子,实际上却借着职务之便为自己谋私利,损害村级集体利益。“我们将以监察职能向农村基层延伸为契机,紧盯农村‘三资’管理和惠农资金、农村低保等民生领域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玉环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台州市纪委市监委)

“自掏腰包”何以成公款旅游

来源:    |   日期:2020-03-03   |   浏览数:

“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我很懊恼,气自己的无知和愚昧,没有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至触犯党纪法规,我一定深刻反省,不再犯同样的错误。”说起借集体活动名义公款旅游被通报一事,浦江县浦南街道五村书记潘群仙懊悔不已。

事情要回溯到2018年11月,一封列举了浦南街道五村主职干部违反财务制度套取集体资金等问题的实名举报信被送到了浦南街道纪工委办公室,其中一项“温泉”开支1600元的单据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浦南街道纪工委立即按照线索展开调查。

通过深入调查,事实被层层拨开,真相逐个浮出水面。2018年1月,浦南街道五村经过前期努力创建,被评为浦江县2017年度第四期“环境卫生十佳村”,为犒劳下属并表示庆祝,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决定组织村两委干部出去游玩。

“去年,村里评下十佳村,两委干部都很辛苦,我和村书记潘群仙应允过大家,钱由我俩出,一起去武义泡温泉!”五村村主任潘松涛在谈话中回忆道。

1月31日,五村村党支部书记潘群仙、村主任潘松涛带着陈剑荣等村两委干部共8人,驾私家车一同前往武义泡温泉。行程中的午餐、温泉费、住宿费和油费等共花费4068元,由潘松涛一个人支付的。

“既然是潘松涛支付了费用,为什么最后这些费用走了集体账户呢?”检查组人员提出了自己的困惑。

为查清事实,检查组找来五村党支部书记潘群仙了解情况。

“回程当天吃午饭的时候,村两委其他人员说,这些钱不能叫潘松涛支付,这钱要变通掉,由村集体支付。”潘群仙说道。

饭桌上的你一言我一语,为此次旅游经费指了一条“明路”。事后,报账员傅某用村集体资金报销出此次费用并付给了潘松涛。

无独有偶,同年3月18日,为推进乡村振兴,学习借鉴优秀乡村的创建经验,经村两委干部“商议”,潘群仙、潘松涛组织村两委干部吴加泉等8人,再次赴安吉参观新农村。一行人参观余村后,又绕道去了安吉的天荒坪旅游景区。

当“饭桌经典”再次重现,潘群仙等8名村两委干部很快达成共识——费用不能让潘松涛承担,由村集体报销。参观结束后,一行人返回浦江。随后,将在安吉花费的住宿、门票等开支共2360元用作为差旅费在村集体报销了。

根据调查结果,潘群仙等8名村两委干部借集体名义公款旅游问题,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的廉洁纪律,浦南街道纪工委随即对以上人员立案审查。2019年1月,五村党支部书记潘群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监委会主任陈剑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潘松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对其余参与的村两委干部也分别进行了问责追责,违纪款项已全部收缴。(沈日照 黄巧莲)

 

  (金华市纪委监委)

【打虎记】第二十一期:贪慕虚荣走偏锋

来源:    |   日期:2020-01-13   |   浏览数:

“2011年被查时我向组织隐瞒了主要的违纪违法事实,逃脱了一次。但是这一次我逃脱不了了。”说这话的时候,胡竑已经辞去公职7年多,面对组织的审查调查,他反而坦然了许多,不再纠结于如何隐藏自己的罪行,而是积极配合组织工作,以寻求心灵上的解脱。

胡竑,男,1968年4月出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临安市颊口镇党委书记,於潜镇党委书记,临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临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20年1月,经杭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竑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以来,胡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661万余元。

2020年7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胡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20万元,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追求身份标志,被评价穿得差后萌生贪念

胡竑出身贫寒。1988年,中专毕业的他被分配到临安县林业局昌化林业站,成为一名林业技术干部。入党后,他怀有一腔热血,多苦多累的工作都抢着去做,工作仅七年便被破格提拔为颊口镇党委书记,成为当时临安市最年轻的乡镇党委书记。

2003年3月,35岁的胡竑即将成为临安市副市长,为了迎接这一时刻,他在市区城中街的商铺花800多元钱买了一套西服,这是胡竑当时最贵的一套衣服。当了副市长以后的多个重大场合,他都穿着这套西服出席。然而,两年后的人代会小组讨论上,一名相熟的部门负责人对其开玩笑道:“胡市长怎么还穿这么差的衣服,现在这个牌子都是打工的人穿的。你的衣服应该去定制,这样才有档次。”

他对办案人员说:“从那时开始,我就想有合适的机会也要挣点钱,改善一下生活,但是又不能做得太明显。”

当时,胡竑主要分管城建工作,他自以为设定“行业规避”底线便不会出问题,殊不知当官发财的念头一产生,就注定会驱使其一步步偏离正道,踏入深渊。

从追求所谓的品质生活与身份标志开始,胡竑的廉洁堤坝就产生了裂缝。

甘愿被围猎,沦陷在“炒股赚大钱”的贪欲中无法自拔

胡竑从偏远乡镇到临安市直部门任职后,胡竑身边多了几位“亲密朋友”。家里有事,这些“朋友”比亲戚跑得都快,抢着去办;知道胡竑喜欢打牌,他们便随叫随到,连大年三十晚上都驱车赶到胡竑老家陪他打牌;逢年过节厚礼走动,有时候还几家人一起出门旅游休闲。这些“朋友”鞍前马后、处处唯胡竑马首是瞻的做法,极大地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最开始我也觉得纳闷,后来我慢慢明白了,他们在对我进行长线投资。当时我是竞争副市长的有力人选,我当了副市长,他们就不会吃亏。”然而,当胡竑明了这些“朋友”的用意时,他和家人已无法离开他们提供的“周到服务”了。

2007年,杭州某电缆公司老板刘某找到胡竑,请托他向时任临安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麻某打招呼,从该公司借款5000万元。时任临安市委常委、副市长的胡竑恰好分管国资公司,他一出面,刘某的借款难题迎刃而解。

为了感谢胡竑的帮忙,刘某送其一张150万元的银行卡,但被胡竑拒绝。刘某又提出让胡竑开一个股票账户,刘某用这笔钱炒股,赚了钱他把本金拿走,剩下的钱留给胡竑。如此赚钱的“妙招”正中胡竑下怀。为了规避监督,胡竑特意以妻姐的名义开设了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刘某仅用几个月时间就赚了几百万元,按照约定,他抽走本金后,留下539万元在账户上。拿到钱的胡竑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沦陷在“炒股赚大钱”的贪欲中无法自拔。

“胡竑既不投入本金,也不实际操作,却在股市获得巨额收益,其实质就是受贿。”办案人员说。贪欲之害猛如虎。胡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却与企业老板勾肩搭背,在欲望的支配下蒙蔽心智,沉沦于权钱交易,最终走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奉行潜规则,没人请吃送礼觉得没面子,辞职七年后仍被查

27岁担任乡镇党委书记,35岁担任原临安市副市长,38岁担任原临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仕途顺利的胡竑心态急速膨胀,通过打政策和法律的擦边球来推进工作,甚至违反法律法规为商人谋利,完全丧失了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原则和底线。

2006年至2011年,为了找胡竑帮忙,商人何某下了一番功夫打听到他爱吃某家小吃店的炒年糕,每天晚上定时前去购买并亲自送到胡竑手中,最终获得了胡竑的认可。

在胡竑的关照下,2009年,何某承包的128亩土地从农业建设用地变更为住宅建设用地,以每亩24.11万元的起始价挂牌出让。之后,胡竑又违反相关规定,排除他人的正当竞争,以确保何某定向受让该地块。后该土地作价每亩70万元转让给某建设集团,此举造成临安市政府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直至2019年何某归案退缴不正当利益3800余万元才得以追回。

“我之所以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走得那么远,除了放松学习导致对纪法的漠视和缺乏敬畏外,还有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对所谓潜规则的怂恿和支持,把腐败当习俗、把行贿当礼节、把奢靡当时髦。”胡竑自我剖析道。

对此,办案人员说:“曾经很长一段时间,胡竑把有人请吃饭和送礼,看成是其群众基础好、会办事、有前途的象征,而没人请吃饭送礼则觉得被人看不起。”

2011年,杭州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胡竑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线索,对胡竑开展核查,在核查过程中,胡竑为自保,隐瞒了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同年8月,胡竑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被撤销了副市长职务,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在被降级后,胡竑觉得自己无颜面对亲戚朋友,便于2012年5月辞去公职。

2019年7月,杭州市监委接到关于胡竑以借为名收受300万元贿赂的问题线索后对其立案监察调查。在组织的教育帮助下,胡竑选择了积极配合、主动交代。离职7年后,他终于结束了惶恐的日子,心灵上获得了解脱。

胡竑曾侥幸地认为,这么多年过去了,组织上应该不会再来管他了。然而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曾经伸出的贪腐之手,绝不会因为辞职或退休而逃脱惩罚,终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杭州市纪委市监委)

“打伞破网”专项行动期间,他竟然还在通风报信!

来源:    |   日期:2019-12-17   |   浏览数:

“今天我站在这里,是我咎由自取,我对不起我的家人,对不起这身警服……我愿意作为反面教材,用我的经历警醒更多的人。”

谁能想到,这名站在法庭上痛哭流涕、悔不当初的年轻人,曾是同事们认可、家人们引以为豪的“警队精英”。是什么让他一步步背离初心,一步步跨向犯罪深渊,一步步沦为黑恶势力“保护伞”?

敢打敢拼,他是公认的“警队精英”

1982年出生的张耀峰,求学就业的道路可谓一帆风顺。2005年大学毕业后,就直接进入湖州市南浔区公安分局刑侦中队工作,而工作中的张耀峰总是冲在最前面,“敢打敢拼、作风扎实、能力突出”是同事们对他的评价,不仅如此,组织也给予了他充分的认可,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2014年,年仅32岁的张耀峰因工作业绩突出被提拔为南浔派出所副所长,分管辖区内场所行业等日常基础警务工作。

心理失衡,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在接受组织调查时,张耀峰讲到:“自从当上了副所长,我身边突然冒出很多‘朋友’,他们一个个看着并没有什么文化,却住豪宅、开豪车,一掷千金!”

其实,张耀峰早在担任副所长之前,心理就出现了一些微妙的变化。“老想着通过手中的权力,去弄点‘好处’,让自己生活过得更好一点。”正如张耀峰自己所说,他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的不归路,其根源在于思想的滑坡。张耀峰迈出错误的“第一步”源于2013年时他的一次“购车”经历。当时的张耀峰是南浔派出所镇西警务区警长,经人介绍认识了在南浔开浴室的老板李某某,李某某在得知张耀峰的警察身份后,一直伺机拉拢他为其所开浴室提供“保护”。在一次闲谈中李某某得知张耀峰要买车,便热情地帮助张耀峰张罗,多次带他去车行选车,并赠送了10万元人民币作为张耀峰购置车辆的首付款。从刚开始的遮遮掩掩,到后来的坦然接受,从2013年第一次收受李某某10万元直至案发的六年间,张耀峰先后19次收受李某某贿赂款达30余万元,而作为回报,张耀峰则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安机关警务信息透露给李某某,帮助其逃避公安机关临检。

顶风作案,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在与南浔某足浴店老板许某某的交往中,张耀峰可谓泥足深陷。他如法炮制,通过泄露临检等警务信息多次为许某某从事的色情服务洗浴场所提供保护。2015年至案发前,张耀峰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以干股“分红”的形式,先后28次收受许某某所谓的“分红款”30余万元。

2018年南浔区纪委监委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开展了“打伞破网”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其充当“保护伞”问题。面对越来越严峻的形势,张耀峰仍然不知收敛,继续为许某某“通风报信”。

2018年8月,张耀峰调任双林派出所副所长后,依然为许某某奔走,千方百计为其打听警务信息。

2018年12月,南浔区公安分局专案组针对许某某卖淫团伙精心组织了一次抓捕行动,却以失败告终。分局领导意识到系统内部可能出现了问题,为此重新调整了方案部署和专案组成员。

2019年1月,许某某等组织卖淫团伙共10余人被抓获归案,得知这一情况后的张耀峰坐立不安,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1月27日,他主动到分局纪委交代了其与许某某之间的经济问题。2月3日,南浔区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过区纪委监委调查人员的耐心开导和教育,张耀峰充分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向组织如实交代了全部违纪违法事实,对所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审查调查期间,张耀峰向调查人员问的最多的问题就是自己何时能被移交到司法机关。张耀峰说:“我想早点去赎罪!我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和信任,对不起自己的家人,我给公安队伍抹黑了!”

2019年4月,张耀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9月,张耀峰因单独受贿30.2万元、与他人共同受贿61.5万元,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被安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执纪者说

张耀峰从一名“警队精英”沦为黑恶势力“保护伞”,其堕落腐化令人痛心、引人深思。原本拥有大好前程的人民警察,却因心理失衡,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究其原因,主要是其平时漠视廉政教育、放纵自己,导致精神上缺“钙”、意志上动摇,从而一步步滑入犯罪的深渊。广大党员干部当引以为戒,时刻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坚定理想、坚守底线,永葆党员本色,坚守为民初心。(湖州市纪委监委)

 


 

救济科长“变”老板 私自“救济”500万

来源:    |   日期:2019-12-16   |   浏览数:

举报揭开双重身份

2016年6月,一封有关南浔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救灾救济科原科长施必杰违规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举报信寄到了湖州市南浔区纪委。区纪委随即组织开展初核,办案人员从施必杰岳父名下的南浔区金象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入手,暗访数名家政工作人员,发现重重疑点。之后,区监委综合运用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调取等措施,逐渐掌握了施必杰的主要违纪违法行为。

2017年6月,经上级监委审批同意,区监委对施必杰采取了留置措施。通过实施一系列监察手段后,终于揭开了施必杰隐藏在科长职务背后的老板身份,以及一系列违纪违法手段。

服务项目:自己承包

南浔区2012年开始试点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购买工作,担任社会事务和救灾救济科科长的施必杰,凭借自己熟悉政策的优势和担任科长的职务便利,以其岳父名义承接到了这块业务。2013年初与区民政局签订了《南浔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协议书》。2014年初,通过排除其他竞争对手的方式再次与民政局签订了三年协议。

用施必杰自己的话来讲“这个活,我肯定是要自己做的,我去别的地方了解过,可以产生利润,但是别人不懂,只有我知道”。就这样,施必杰作为区民政局指导这块业务的科长,顺利的把这块业务承包给了自己实际控制的养老服务中心。

专项经费:自核自审

社会事务和救灾救济科要对养老服务中心上报的老人数量、老人的分类情况进行抽查、审核,要对金象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家政人员服务质量进行审核、抽查,要对被服务老人情况进行询问、了解,要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施必杰作为科长监督审核着作为老板的自己。

2013年的时候,由于刚刚在全区铺开这项工作,考核验收机制并不健全,施必杰作为区民政局这项工作的科室负责人,直接根据“自己”上报给“自己”的相关材料,就将财政补助拨给了“自己”。

2014年开始,区民政局专门聘请了第三方审计单位,在每年年末对金象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整体工作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家政人员服务达标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计,区民政局则根据审计结果拨付资金。

但是,审计单位拿到的资料、审计材料都是施必杰一手伪造的,虚假的服务时长、部分的虚假员工、虚假的奖金发放清单、虚假的各类报销发票,这些都被当成了真实开支予以审计。在这样的情况下,每年对金象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考核都是优秀,资金当然也是足额拨付。

通过这样的“承包”“审核”“拨款”方式,施必杰从2013年至2016年底,湖州市南浔区金象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获得了1600余万元的财政拨款。救济科长 自挖陷阱

2017年8月,施必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随后,区监委将施必杰移送检察机关依法逮捕。经南浔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施必杰贪污500余万元。12月,南浔区人民法院认定施必杰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身为民政干部的施必杰本应受人尊敬,但他却频频向贫困老人专项服务资金伸出“黑手”,把国家的专项资金当成自己的资金,把公益服务类的民非组织当成自己的“提款机”,将累计500余万元的巨额资金一次次装进自己的腰包,最终坠入违纪违法的深渊。

多行不义必自毙。违纪违法无论做得如何天衣无缝,仍有东窗事发的那天。施必杰案再次警示我们,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党员干部必须心存敬畏,廉洁用权,时刻谨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在施必杰违纪违法过程中,党组织如果能够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加强监督管理,可能就不会出现这样严重的后果。”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各级党组织肩负着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应自觉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注重日常、较真叫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针对施必杰案件暴露出的区民政局党委和有关党员干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等问题,区纪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湖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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