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阮汝国:"三个长期放松"是我走上犯罪道路根源

来源: 正义网   |   日期:2017-02-07   |   浏览数:

●忏悔人:阮汝国

●原任职务:江苏省如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涉案罪名:受贿罪、贪污罪

●判决结果:2013年11月1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两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犯罪事实:2005年至2013年,阮汝国在担任如皋软件园党工委书记、如皋市招商局局长、如皋经开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拨付、招商引资、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相关人员所送钱物共计人民币69万余元、价值7万余元金条两根。

深刻反省自我,关键还是思想上的腐朽变质。作为一名接受党教育培养的老党员,我本应对党忠诚,廉洁自律。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社会丑恶现象让我思想蜕化变质,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我于2003年担任如皋市招商局局长后,因工作需要常年驻外招商,刚开始也十分低调本分,踏实开展工作,通过我的真诚打动一个又一个客商,获得一个又一个重大项目落户如皋。然而,就在取得这些成果的同时,我的思想也开始产生变化。“人家凭什么穿名牌住豪宅,开豪车天天灯红酒绿。我与他们相比,哪里不如他们?”有了这样的心理就会产生相应的行动。我开始动用“权力”去做一些“权钱交易”,不该用的权用了,不该拿的钱拿了,不该去的地方去了,生活上逐渐堕落腐化,哪里还记得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 

常言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深刻剖析自我,“三个长期放松”是我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 

长期放松政治学习。近些年来我根本没真正静下心来认真系统地学习过政治理论知识,即使是参加单位组织学习也是浮于形式,表面应付,有时甚至借口出差在外不参加学习。久而久之,我头脑里正确的东西少了,错误的东西多了,也导致自己对党纪国法一知半解,甚至不知不解。 

长期放松思想改造。一个人如果失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就会分不清是非,辨不明正误。在腐朽变质思想的腐蚀下,我头脑中邪气抬了头,正气低了头,淡忘了争做一名合格公民的行为准则,淡忘了争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标准,也淡忘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品德和形象。 

长期放松廉洁自律。由于我长期放松学习和自我思想改造,导致我在行为上长期失去自律、自警和自醒,总是自以为是、我行我素。这些不仅体现在平时研究处理工作的决策和对具体事情的把握上,还反映在我对党廉洁自律制度的执行上。如用公款购买私人物品,在工程建设中不按相关规定招投标,还错误地认为招商引资做了工作拿点好处心安理得。这些说到底是无视党纪国法,长期放松警惕导致的后果。 

如今,面对我所犯的错误我将从中深深吸取教训。我深知贪婪的心理将我引向了歧途,侥幸的心理使我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贪婪就是百祸之根,侥幸就是自欺欺人。我对我的贪婪和侥幸心理表示深深的悔恨,我更深知我已触犯刑法,不过那也是我罪有应得。 

忏悔录|杨本军:一次朋友聚会改变了我的人生

来源: 正义网   |   日期:2017-01-24   |   浏览数:

“一次朋友聚会改变了我的人生” 

忏悔人:杨本军

原任职务:重庆市奉节县朱衣镇魏家社区居委会原副主任兼会计、出纳

涉嫌罪名:贪污罪

判决结果: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50万元

犯罪事实:2008年初,在渝宜高速奉节县城西连接道工程建设过程中,杨本军与居委会主任何登位、下派书记曾灵在实际分户测量过程中,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202万余元,另在取土场补征过程中,骗取征地补偿款240余万元。2009年6月,杨本军利用协助政府从事管理活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15万余元。

我父母在世时,他们勤劳善良、乐于助人,人际关系很好,尤其是父亲很爱面子,总希望子女出人头地。虽然从小自己成绩不好,但在父母的唠叨下,我还是捡起书本,考进了农校函授中专班,后来通过父亲的张罗和自己的努力我如愿入了党,1994年也是在组织的信任和村民的支持下,我当选为村委会主任。

为了让全村百姓脱贫致富,我到处咨询专家,引进优质脐橙品种,组织村民对树种进行改良,建成知名脐橙品牌基地。接着我想方设法修通村内公路,并与县城干道连通,为招商引资、筑巢引凤创造条件,先后引来汇源果园、汀来泡菜等10多家知名企业落户村里,又协调奉节中学、县垃圾处理厂、110万千伏变电站等单位迁到我村,我个人和村集体多次受到各级表彰。

10年打拼,我活出了一片天地,父母也在村里有了脸面,但母亲很清醒,提醒我不要小河翻船。但是,2009年初夏的一次朋友聚会改变了我的人生。席间一个朋友对我说:“老杨,你看你们村都富了,唯独你原地踏步。人家一天到晚想方设法捞钱,你就算不为自己想,也应该为父母和女儿想想吧!”朋友的提醒戳中我的软肋,让我的思想防线开始动摇。

2008年至2009年间,因修建渝宜高速公路需在我村征地,我伙同几个村干部先后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400多万元,我个人分得120余万元。“手中有钱人变坏。”那段时间,从不进娱乐场所的我也常常夜不归宿,还伙同朋友搞起房地产生意……

2011年4月11日,我在修建村级办公室时虚增成本的犯罪东窗事发;同年12月,奉节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我有期徒刑十年,我最终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父以子为贵。”已届古稀的父母听说我出事双双病倒住院。当年12月29日,父亲带着深深遗憾和望我回家的期盼含恨离世。听妻子说,父亲临走前整夜念叨着我的过去,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无奈和哀怨,令在场所有人扼腕。后来母亲也在忧愁、郁闷中撒手人寰。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子欲养而亲不待”。现实生活里,我之于父母究竟做了些什么?能否给他们的灵魂一席安放之地?我平时自认为给二老丰富的物质生活就是孝敬了,却不懂得他们最渴望的是儿女平安就是孝心这一道理。身陷囹圄的我,在每一个仰望星空的夜晚,都无比思念早已不在的父母,思念相濡以沫的妻女。午夜梦回,我只能用无尽的忏悔来告慰他们:认真改造,早日出狱,重新找回作为儿子、丈夫和父亲应有的形象!

忏悔录|姜一怀:我不舍得放手 总是自欺欺人

来源: 正义网   |   日期:2017-01-10   |   浏览数:

  忏悔人:姜一怀

  原任职务: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城乡统筹试验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涉案罪名:贪污罪、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5年9月25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

  犯罪事实:2011年,姜一怀在任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期间,与城区开发投资公司副总工程师王立泽一起,利用虚报工程量骗取财政资金10万元;利用负责工程质量监管、工程款审批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13万元。

  2006年大学毕业后,我因成绩优异,被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组织部作为特殊人才引进到宿城区经济开发区工作,除了正常工资以外,政府每月还会给予我500元特殊津贴。刚入单位时,我负责开发区的规划编制及道路绿化等监管工作,由于专业对口,加上我踏实苦干勤奋努力,很快成长为单位的业务骨干,一年多以后,我被提拔为局长助理;2010年2月,正式提拔为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回顾我的经历可以说前半生顺风顺水,我对未来也自信满满。可是让我没想到的是,很多以前的同学见面都成了私企老板,身家上千万,住的豪宅别墅、出入豪车代步。而我自己,虽然说是一局之长,但每个月只有那几千元的固定工资,除去房贷、车贷、日常开销,基本上所剩无几。再想想平日里有求于我的工程老板们,在自己面前说尽好话,在外面却是挥金如土、奢华至极。一和他们比较我就非常沮丧。有时候想,十年寒窗我为了什么?难道就是这几千块钱工资?就是这样辛苦的工作?我的思想防线开始出现裂痕。

  2008年初,宿城经济开发区实施农村二、三级公路改造,需要新建道路,年均投资高达1个多亿元。各个施工单位都明白这些路政工程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于是,手握审批大权的我就成了众多工程老板眼中的“香饽饽”。不管是在单位,还是在家中,总会有很多工程老板想着各种法子接近我,希望能够在工程中分一杯羹。

  2008年春节后的一天,承建商王杰约我吃饭,我欣然赴约。饭后,他拿出一个信封塞给我,我开始没敢伸手。他似乎看出了我犹豫的心思,说没事,这些都是礼尚往来、人情关系,不打紧的,听了这话我才稍微安心地接过了装有2万元的信封。当然,后来也是在我的帮助下,他们公司顺利拿下了工程项目。

  在即将离任建设局长前,我还利用自己负责拨付工程款的职务便利,与同事虚报10万元的工程款将其私分。

  我也恐惧过,可是面对轻而易举到手的钱财,我不舍得放手,总是自欺欺人。一路走来,嫉妒、攀比心就像毒药一样腐蚀着自己的内心,所有诱惑都因为一个“钱”字。如今受到法律的惩处,让我痛心疾首,悔不当初,我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和培养,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以我为戒,不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上都要从严要求自己,挡住诱惑守住清贫,筑牢反腐防线。

忏悔录|赵涌涛:平步青云让我沾沾自喜也蒙蔽了双眼

来源: 正义网   |   日期:2016-12-22   |   浏览数:

【原标题:“我既想当官又想像当老板那样有钱”】

●忏悔人:赵涌涛

●原任职务:四川省资阳市原副市长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6年6月27日内江市中级法院判处赵涌涛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

●犯罪事实:2003年至2013年期间,赵涌涛利用担任乐至县县长、县委书记,简阳市市委书记,资阳市副市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建设、企业搬迁、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90余万元,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85条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深感自己辜负了父母的培养和组织的栽培,希望大家以我作为反面典型,吸取惨痛教训,守住党纪国法的底线。”今年7月9日下午,我在庭审中作了最后的陈述,真诚表明了自己的忏悔之心。

我是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人,现年51岁。1984年7月,我毕业于绵阳农业专科学校园艺系果树专业。当年7月参加工作,在共青团资中县委任干事。我工作勤勤恳恳,认真负责,得到领导的一致认可。1987年2月被提拔为共青团内江市委干事。1991年7月为共青团内江市委青工部副部长,随后被送内江市委党校第八期青干班学习,成为共青团内江市委副书记。2000年10月成为资阳市雁江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平步青云让我沾沾自喜,也蒙蔽了自己的双眼。扭曲的价值观、淡漠的法纪意识、心存的侥幸心理让我滑入了罪恶的深渊。由于常年来自己不加强学习,不注重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严重错位,与人民的距离越来越远,与老板们的距离却越走越近;看到群众的疾苦越来越少,看到老板的金钱却越来越多。既想当官,又想像当老板那样有钱,贪欲在自己身上逐渐获得了滋长,金钱占有欲也逐步变得膨胀。

我过去往往只注重经济方面的学习和研究,放松了纪律和法律的学习。经常开展的纪律教育对自身并没起到多大的警醒作用,以至于自己胆大妄为,毫不掩饰地收人钱财、违规经商,在任时多次捞取不义之财,公然违反党纪国法。更可怕的是,我后来交友也开始不慎重。在一些老板的不断宴请中,我也意识到自己手中权力的重要性,所以心态开始失衡,在他们的恭维和巴结声中渐渐地迷失了自己,进而从小心地排斥接受宴请,到后来肆意妄为多次收受老板们的不义钱物,让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之路。

我在组织采取调查措施前后,在组织的帮助和教育下,对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有了深刻认识,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

7月8日至9日的庭审使我受到极大的震动。我今后要吸取教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和道德防线。我的犯罪事实告诉后人,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心里要有敬畏,要敬畏党纪国法,要经得住诱惑,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管好自己,管好家人,我也为自己接受党纪国法的惩罚并早日回归社会作好了准备。

与大佬们亲近厮混,激活了贪念

来源: 检察日报   |   日期:2016-12-21   |   浏览数:

忏悔人:张甜

原任职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运营部负责人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5年10月21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以张甜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

犯罪事实:2012年至2014年间,张甜担任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建设指挥部工程招标组组长、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运营部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李某某等12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贿赂共计73.5万元。其中张甜个人实得57.2万元。

我知道正是由于自己贪婪才陷入了受贿犯罪的漩涡,因为我才32岁,正是为国家出力工作的黄金年龄,却要在狱中度过,我非常后悔,痛苦万分,但这一切都已无法挽回……

回想当初,先行实验区的全部建设及工程项目均由年轻气盛的我一人掌握,可谓大权独揽。很快,我手中的权力便炙手可热,成了各路房地产开发商趋之若鹜的目标。

坦率地说,我刚上任时,与房地产开发商打交道还是相当谨慎的,开发商请喝茶吃饭,我一般都会拒绝。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尽是对那些奢靡之风的耳濡目染,那些房地产开发商出则高档轿车,入则高级酒店,吃则山珍海味。时间久了,我不免也心理失衡,为不能大把赚钱而感到郁闷。

直到后来,我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大逆转,贪婪让自己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之一则是虚荣心太强,攀比心作祟。当时,我见识了许多老板、经理一掷千金的豪气后,虚荣心使我对那种纸醉金迷的生活羡慕不已,同时又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很没面子,于是攀比追逐之心开始滋长,但自己的那点工资收入实在不能与“地产大佬们”保持“同一高度”,我才狠着心被动地收了不应该收的钱。财迷心窍的我就这样放弃了自己的职业操守和做人良知,走上了受贿犯罪的道路,沦为阶下囚,也让自己美好的前程转眼间灰飞烟灭。

当法院对我宣判后,我感觉自己彻底解脱了,我对办案检察官说,法律能认可我的自首行为,这表明法律的公正,我以无限悔恨的心情忏悔自己所犯的罪行。千不该,万不该,我收了不该收的钱财,做了不该做的事。我也算年轻有为,正处壮年,正是回报社会、回报家人的好时候,可现在却自毁前程、追悔莫及。

我以我刻骨铭心的惨痛教训,奉劝那些手握权力的青壮年官员们,切不可在金钱财富上有丝毫的虚荣心和贪婪,切不可不顾自己的身份和收入水平去充款爷、摆阔气。只有本分些,脚踏实地安心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人生和前程才能美好,才不至于堕落为人民的罪人。

那些喜欢与大佬们亲近、厮混的官员们,终究会心理失去平衡,只要攀比之心一起,贪念就会被激活,手中的权力就有点“随心所欲”了,这样做的结局往往是落得个更惨淡更无颜面的下场。古人云“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我最后还是想说:知足才能长乐、踏实本分些才好。(江舟)

金钱和欲望冲破了思想“水库”的闸口

来源:    |   日期:2016-12-12   |   浏览数:

简历:彭振华,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199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9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副厅级),2005年8月任和田地委委员,2011年12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副厅级)。

犯罪事实:彭振华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揽、行政执法活动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请托人现金共计369.1万元;接受他人为“联络感情”所送现金9.5万元;利用职权干扰正常市场经济规则,破坏招投标管理正常秩序。

处理结果:2014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彭振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5年7月,彭振华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

这几年,联想到自己的各种违纪违法表现,我一直在十分追悔、愧疚、痛苦、幻想的心境中工作、生活。追悔的是,自己没能在金钱和权利的诱惑面前,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廉洁从政,干起了违纪违法、权钱交易的勾当。愧疚的是,组织上一步一步把自己培养成一个领导干部,给予了很高的期望,而我自己却辜负了组织的厚恩。痛苦的是,我曾长时间处在无尽的追悔、愧疚之中,幻想着组织和领导会念着自己没有功劳还有苦劳的份上放自己一条出路,而没有积极主动地向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表达自己的悔过之情,或者以实际行动去弥补过失。当这种幻想未能如愿时,一种怨天尤人、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的扭曲心态、绝望心理一度左右了自己,有时候甚至以生活作风的放纵、追求低级趣味来麻醉自己,对自己、对组织完全采取了不负责任的态度。每当夜深人静、每当自己独处一隅,想到自己违纪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内心都会无比疼痛,悔恨交加,痛不欲生,觉得自己在组织面前是天大的负心之人。组织上培养一个干部,一步步花费了多大心血?生我者父母,养我者党组织!自己所做的一切如何对得起组织的深恩大德?!回想自己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演变成为党纪国法所不容的罪人,教训是十分深刻的,总结剖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放松世界观的改造,导致思想蜕变,行为沉沦 
我21岁大学毕业后自愿申请到祖国最艰苦的地方工作,风华正茂的我意气风发,十分努力地投入工作、学习,曾连续十多年被评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一路的顺利凝聚着组织的培养、关爱。40岁以前的我,对自己要求十分严格,也十分注意自身的形象,坚持不断地学习,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是过硬的。但自从当上厅级干部后,自我感觉开始发生变化,自我要求开始逐步放松。不再注重学习了,自以为是,吃老本、凭经验渐成常态。对社会上一些不良习气逐渐丧失了是非标准,随波逐流的心态开始左右自己。在极短的时间内,自己像变了个人似的,很现实、很功利了,认为人生短暂,要好好享受生活,何必那么苛求自己?随之而来的,面对各种诱惑,逐步丧失了作为党员的底线,热衷于吃吃喝喝,拉关系,托人情,追求不当的物质利益。尽管当时还不是收受现金和高档礼品,只是烟酒及土特产一类,或者只是图个吃喝,维持在朋友间的面子,但思想深处的变化、变质却是实实在在的,已经种下了以后严重违纪违法的祸根。 
到和田工作后,手中的权力大了,求帮忙的人也多了起来,经常会直接面对金钱的诱惑。个人主义、高高在上、以我为中心的陈旧观点极度膨胀,党性、法纪、自律、奉献早已抛之脑后。如果说刚开始收到一、二万时心中还有忐忑不安之感,到后来见到十万八万、十万二十万也逐渐觉得正常了,错误地认为自己只是从老板的利润中拿了一部分,反正是拿人钱财、替人办事,都是两清的,完全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利益交换的工具。 
世界观好比一个人的定海神针,世界观出了问题,党性就抛在脑后了,荣辱观、是非观、善恶观就发生异变了,自律意识、党纪国法意识就淡薄了。在人的一生中,世界观的改造是终生的事,不注重学习,不时刻以党员的标准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早防小,思想灵魂迟早出问题。从我蜕变的过程总结自己,一切都是从放松学习开始的,思想上的放纵最终会使人自我毁灭,我的下场充分印证了这一点,教训是永生难忘的。 
二、追求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导致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 
随着自己地位的变化,自己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越来越缺乏正确认识。特别是自担任地委委员以后,请客送礼的多了起来,我也逐步从不习惯到习惯,从一般性的参与到有时比较热衷于参与,吃吃喝喝成了家常便饭,唱歌跳舞变得习以为常,回到乌市更是乐于到高档场所唱歌、打牌。不再注重形象,不再严格规范行为。尽管在乌市也主要是熟人、朋友间的聚会活动,但往往是老板、朋友请客,花费较高,追求的是超标准的享乐,甚至有时极尽骄奢淫逸,既腐化了灵魂,又埋下了进一步腐败的种子。因为老板也是要寻求回报的,于是以权谋私也就顺理成章了。回想起来,在这个蜕变过程中自己是逐步丧失廉耻之心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质变。当自己面对各种诱惑时,忘记了入党誓言,忘记了理想信念,收受钱财、礼品,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追求物质享受,已成为自己生活中的一部分。 
三、对社会“潜规则”和贪腐现象麻木不仁,失去抵抗力,导致走上违纪违法之路 
面对着所谓“潜规则”,自己确实没有从共产党人先进性、纯洁性的高度去认识和把握,反而错误地认为“拿人钱财,替人办事”是一种社会常态,不做白不做,这种思想意识一经形成,就真正成了经不起金钱、美色诱惑的腐化剂。自我当了厅级干部后,传统的礼、义、廉、耻逐步被功利主义、贪欲之心所替代,内心深处的纪律约束、廉洁从政,组织的教诲、告诫,父母的嘱咐、提醒逐渐置于脑后。到了和田后,当在2005年的中秋节收到那么多的烟、酒、月饼、鲜花及部分礼金时,自己心中也曾有过不安,甚至有点不知所措,但自己并没有正确把握自己,对贪腐现象的麻木,使自己的意志失去抵抗能力,对社会“潜规则”的认同,使自己思想上的闸口从此放开了。尽管自己也有过不安、后悔和想摆脱的念头,但终究心存侥幸没有迈出幡然悔悟、主动自首、彻底了断的一步。回想起来,当年的愚蠢行为已经预示着自己必然走到今天的地步。 
在这段日子里,深刻的反思是每天的功课。回想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过程,回想自己与所谓的朋友、熟人从吃喝到利用职权为他们谋取利益,到自己不计后果地收取不义之财,真是不堪回首。想我一个当年志在四方的青年,一个满怀使命感,期望建功立业的领导干部,沦落到今天这样的地步,我万分痛恨自己。想我在50岁这样人生最有经验、最有智慧、年富力强的年龄要在铁窗中度过而不能献身于党的事业,真是有愧于国家和人民。然而,法不容情,我必须接受党纪国法的严惩!这对我的一生是个悲剧,是自己应付的代价! 
四、没有时刻把自己置于组织的监督之下,导致目无纪法,行为失控 
在和田的六年四个月,自己确实是没有得到经常监督和有效的监督。除了地委中心组学习,自己没有参加过什么党支部活动。除了每年年底集中统一的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也没有向组织汇报过思想,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也往往应付差事。自己没有主动地向主要领导和上级领导汇报过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往往只是就工作汇报工作。我也没有主动向组织汇报,争取组织的帮助、挽救,自觉接受组织的审查、监督。这些表现都说明自己没有坚持起码的组织原则,没有把组织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没有把自觉接受组织的经常性监督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也就逃避了组织对自己的有效监督管理。 
离开了具体的监督,加之自己的党性出了问题,自律和自觉实际上已荡然无存。有的时候,为了帮利益关系人把项目拿到手,也是多次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打招呼,紧追不放的。总之,为了个人利益,有时也不讲方法、程序,什么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配合调查,交代问题,认真进行反思,尤其是通过组织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引导挽救,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罪过的严重,愿意真心悔过,接受党纪国法的任何处罚,自己一定痛改前非、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以期在有生之年为党、为社会做点有益之事,来弥补自己的罪过。

 

忏悔录|陶宏伟:一开始决心干事创业,后来飘飘然了

来源: 正义网   |   日期:2016-12-09   |   浏览数:

●忏悔人:陶宏伟

●原任职务: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3年9月22日,乐山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陶宏伟无期徒刑。

●犯罪事实:2003年至2012年,陶宏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胡某某、陈某某等40人在承接工程、征地拆迁、升职调动、解决资金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现金、住房、轿车、金条、购物卡等财务,共计价值人民币618.5万元。

权力是把双刃剑,格外残酷,一面可以升华人生,一面可以沉沦人性。我一度沉浸在权力的“魔力”之中,却输掉了整个人生。

1997年,组织决定派我到金口河担任副区长时,机关有同志说金口河那么边远艰苦的地方你都要去,你是否太想当官了。我说,我不是为官而去,而是组织派我去就是要用我的能力为边远山区干点实事、做些工作,改变那里落后的面貌,就像当年我自己当知青时候那样,把文化传播到农村去。回想当时,那时确实想的是当领导就是要去干事创业,想得更多的是怎么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去改变山区的落后环境,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非其他。

然而,担任区委书记后,我手上的权力越来越大,区县所有的决策部署,我的意见都起主导作用。别人找我汇报办事,我便能说“同意办”“就这样办”“就这样定”的话,说话算得了数了。并且以为区县经济和社会工业发展取得的成绩都是自己能力和水平的体现,认为自己能力强、威信高,开始飘飘然了,习惯身边的人叫我老大、老板,相信任何事只要自己出面或打招呼就能解决问题。

随着权力的增大,欲望的手也在不断伸长。打招呼无往不利;在企业里投资分红,收受礼金红包;上班时间下河游泳;生活上追求高档消费等违规违纪行为不断出现。还有逢年过节都会收点钱物,从开始的几千到后来的几万再到几十万,从土特产到贵重物品再到车子、房子。我自己也从最初半推半就到逐步放纵,再到心安理得地接受,最后更是肆无忌惮地收受钱物。

党组织和人民在赋予我很大权力的同时,在工作生活上也给了我优厚的待遇。而我却利用手中的权力收受钱财,而不是去为百姓造福。我已经不再想去实现最初的梦想,而是陷入了“被别人施舍”的生活状态。

追究其恶果,首先是败坏了党风、政风,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规定,还影响到班子成员和部门乡镇负责人员使他们上行下效,以致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其次个人经济待遇损失惨重,家庭亲情及朋友因我的过错受到无法弥补的影响,我的政治名誉扫地,人生仕途也将是可耻、可悲、可怜的结局;更重要的是自己的内心不踏实,收了别人的钱物,用也不敢用,存也不敢存,东躲西藏,彷徨不安。平时自以为仪表堂堂,风度翩翩,其实内心却一直感觉到是在靠别人的施舍过日子,像做贼一样,活得一点尊严都没有。我也在此警示那些像我一样手握权力这把剑的人,必须自重、自省,只有慎用手中权力,才能活得坦然!

返回官网

版权所有: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网 网站维护:杭州帷拓科技有限公司 ICP备案序号:浙ICP备13000196号
今日访问量:785 您是本站第 2553818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