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人:袁华涛
●原任职务: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亭子镇原党委书记
●触犯罪名: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判决结果:2022年9月,袁华涛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苍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犯罪事实:袁华涛习惯性地把自己凌驾于组织和集体之上,大搞“一言堂”,大事小事都由他说了算,“一把手”变为“一霸手”。他通过打招呼、搞虚假招投标等方式,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从中收受好处费24.5万元。多次安排他人编造虚假资料,套取水毁道路修复、交通化债等各类国家项目资金124万余元,用于解决无法合规报销的费用,甚至将套取的5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据为己有。
因自身综合素质不高,能力水平有限,纪法意识淡薄,在抓工作过程中,背离纪法要求乱作为,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了损失,损害了群众利益,触碰了纪律红线,逾越了法律底线,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带头讲政治的定力不够,初心使命逐渐淡化,功利心取代了为民情怀。到乡镇工作后思想懈怠下来,开始思考如何追求短期效应,急于出成绩,不再过多地思考是否与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要求一致,是否真正为民惠民利民,是否与经济发展要求符合。在项目资金上打主意,几年下来,套取了100多万。如果这些资金用好了,可以更有效地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而我却与中央和上级要求背道而驰,给国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损害了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
带头讲规矩的定力不够,个人主义官僚主义逐渐滋生,自以为是取代了团结聚力。把组织纪律规定渐渐抛诸脑后,大事小事自己拿主意,甚至安排工作凭自己理解一杆子插到底,把党委书记“搭台唱戏唱主角”唱成了“独角戏”。在大家的曲意奉承下,自认为觉悟高、水平高、能力强,偶尔听到不同的声音就反感不受用,喜欢高高在上看人,不讲究领导艺术,凭个人经验断人判事,根据个人好恶处理人际关系。
带头遵纪法的定力不够,红线底线意识逐渐丧失,侥幸心取代了遵纪守法。随着职务升迁,面临的事更多更复杂,交际的人也更加形形色色,渐渐放松了对纪法要求的学习巩固,开展作风纪律整顿也流于形式走过场,思想上慢慢将谋事做事与纪法要求剥离开来,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处处与纪法相背离,心存侥幸。总能找到各种理由为自己开脱:公务外出时顺路参观不是旅游,干预工程项目初衷不是为了钱权交易,收受个别工程老板钱物是人情往来……一次次自我安慰、自我欺骗,慢慢地就不把纪法当回事,最终不可避免地东窗事发,逃脱不了纪律的追究和法律的制裁,自己种下的苦果自己吃。
组织于我是温暖的、无私的,而我随着手中权力的增大,渐渐放松了自我思想锻造,将组织的要求一点点忘记了,公器私用。组织耗费时间、人力、物力将我从一名普通公务员培养成正科级领导干部,我却不懂得珍惜,成为了反面典型,给组织的脸上抹了黑!“一颗耗子屎坏了一锅粥”,我严重损害了苍溪党员领导干部这个群体形象!我对组织是不懂感恩的、自私的,在此向组织深深鞠上一躬,恳请组织原谅我,再给一次教育挽救我的机会,我诚恳接受组织处理,一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忏悔人:权渭阳
●原任职务:渭南市华阴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
●触犯罪名:贪污罪、受贿罪
●判决结果:2020年7月24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华阴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权渭阳贪污、受贿一案。权渭阳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此前,他已被渭南市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犯罪事实:权渭阳兼任渭南市老货运站改造片区拆迁安置指挥部副总指挥、办公室主任时,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伙同他人于2012年5月采取虚加土地征用补偿费的手段,通过曙光村六组账务,套取50万元土地征用补偿费并分得30万元。2011年3月至2012年9月期间,权渭阳在协调土地项目、承揽工程、土地赔偿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张某、谷某、文某共计130万元。
自2019年6月14日主动投案自首以来,我先后两次向市纪委监委主动坦白交代了自己在渭南老货运站征收安置指挥部担任副总指挥期间的一些违法犯罪事实。最近我认真反思、认真梳理剖析,为什么自己会一步步沦落到现在这一地步。楼矗立起来了,人却倒下去了。我决心在市纪委监委各位同志的帮助下,找准病灶,弄清灵魂深处的毒瘤是什么,然后壮士断腕、刮骨疗毒,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吃不过一日三餐,卧不过一板三尺。钱财乃身外之物,社会保障体系又正在一步步健全完善。儿女自有儿女福,他们完全可以自食其力,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传承好的家风,与人为善,乐于助人,学习一些正能量的东西,培养高贵的品质,做平凡的人。
贪来的金钱,只能成为自己的枷锁和为自己量刑的砝码。政治账、经济账、健康账、生活账、历史账,账账皆输。这是我现在才悟出的一些道理,可惜悟透得太晚了!自己很后悔,辜负了组织几十年的培养,对不住华阴市四套班子一班人,对不住家人,对不住单位同事,更对不住华阴全市人民!自己给华阴的整体形象抹了黑,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我错了!我跪求你们原谅我,我真的知道错了!
认真反思,我的沦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对党纪国法不注重学习
自己平时忽视了对党纪法规的学习,如《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对国家一些法律没有心存敬畏,加之平时对一些典型案例没有进行认真思考,所以自己才胆大妄为,触犯法律却不以为意,颐指气使、我行我素……同时,对一些标杆人物的先进事迹缺乏学习,身上缺乏正能量的东西。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所以我才会一步一步陷入犯罪深渊。现在我才知道,触犯了法律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
二、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鱼和熊字不可兼得,兼得必两失。大哥多次给我讲,当官不可发财,要发财不要当官。意思是讲,当官就要为人民谋福祉,一心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不可借机敛财,为人民币服务。每当想到收了人家那么多钱时,自己便惶惶不可终日。手莫伸,伸手必被抓。组织给了我为人民谋福祉的岗位,而自己却将这当成牟利的工具。
三、交友不慎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最近认真反思,自己交了一批酒肉朋友,整天在一起谈钱论权,比阔气、讲排场。整天喝得酩酊大醉,亦不知道干的事情触犯了法律,违法乱纪还乐此不疲,对生活的真谛缺乏正确的认识,缺乏健康的爱好。再加之,不注重细节,抵不住诱感,守不住底线。
自己每天都在害怕、焦虑、悔恨、悲痛中度过,所以我要奉劝那些正在违法犯罪或者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的人,立即悬崖勒马,主动向组织投案,主动交代问题,要从我身上汲取教训,切不可心存侥幸,那不过是些耍小聪明的伎俩,那些所谓“铁哥们儿”的老板是永远靠不住的。我要奉劝那些还有这类想法的人,立即断了贪欲。
现在,我决心在组织的帮助下,把自己身上的“毒素”彻底“体检”出来,如实向组织坦白交代,争取从宽处理。
●忏悔人:刘汉兴
●原任职务:陕西省榆林市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原支队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判决结果:2021年6月8日,刘汉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被告刘汉兴扣押在案的受贿所的赃款共计人民币53.8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犯罪事实:从2009年2月至2016年7月,刘汉兴涉案受贿金额总计53.8万元,12名行贿者给刘汉兴送钱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帮他们的亲友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我生长在一个工农结合的家庭,父亲是国家干部,母亲是农民。在我小时候,父亲在外工作繁忙,家里的重担主要落到了母亲的肩上,母亲经常教育我们,在学校要好好学习,争当“三好学生”;在社会上要尊老爱幼,不做违法的事情;在家要帮家里干活,做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好孩子。在母亲的教导下,我无论在学校里、社会上还是家里,都始终按照一个好孩子、有出息孩子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然而,随着自己职务的不断晋升,各项荣誉随之而来,各种赞扬声随处可听,自己生活在一片欢笑声中,逐渐被各种荣誉冲昏了头脑,我还是经不住金钱的诱感,放松了对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忘记了自己是一名知法懂法执法的人民警察,忘记了党纪国法。我背叛了父母的谆谆教诲,背叛了党,欺骗了组织。我要深深地向组织忏悔。
......
我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知法犯法,我深知受贿和滥用职权是会被定罪判刑的,但是当时抱着侥幸心理,没有当回事,总感觉自己干得巧妙,别人不会发现,只要不出事,就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以为只要不明目张胆地去受贿,就不会出事,再加之没几年我就将戒毒所的工作干到了全国先进行列,心想这些事情会被先进荣誉遮盖住。这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应有的敬畏,更丧失了领导干部最基本的底线——明明白白做人,清清白白做事。
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共产党员的良知和做人的底线,触犯了法律,我被留置审查是必然结果,不管我是积极向组织坦白,还是上交所有非法所得,都否认不了我是有罪之人这一事实。
我今年(2020年)已56周岁。工作了快40个年头,明年的2月我就要离开实职岗位,退居二线。现在我出事了,被留置审查,工作没了,名誉没了,地位没了,奋斗几十年的成果化为乌有,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将失去组织,那是我跟随35年的党啊,感觉自己一下没有了依靠。自己走到今天不是谁害的,是自己造成的,有因有果,自己要承受。
我看过不少反腐倡廉的案例,他们一开始清白,放松了警惕后一发不可收拾,深陷泥沼不能自拔,最终走上了自我灭亡的不归之路。我感谢组织对我所犯错误的审查调查,让我有时间好好反省自己,回看自己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不归路的。如今警钟敲响,我非常盼望能得到组织的帮助,拉我回到正道。
我愧对父母、学校、组织对我的培养,辜负了戒毒所同志的信任,在此我向大家说一声对不起,是我害了大家,是我害了这个家庭,我不是好儿子、不是好父亲、不是好丈夫、不是好干部。党培养我这么多年,我对不起党,我所犯的错误给组织抹了黑,给警察这份职业抹了黑。
我悔恨,我自责,我痛苦,我流泪。在这里,我要衷心感谢组织对我的教育和挽救。我深知,我不仅严重违纪,还严重违法。我知错认错,悔错改错,我将以更大的勇气,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我要用自己所犯的错误教育警示大家。走好余生的每一步!
●忏悔人:曹熙
●原任职务:内蒙古赤峰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触犯罪名: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
●判决结果:2020年9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曹熙案,认定被告人曹熙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扣押的涉案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涉案赃款人民币315万元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犯罪事实:2006年至2019年,曹熙利用担任巴林右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旗委书记,赤峰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赤峰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收受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1024.9840万元。2006年至2014年,曹熙利用担任巴林右旗旗长、旗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公共财物人民币155万元。2010年,曹熙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违规为企业签批拨付补助资金,给国家造成人民币800万元的特别重大损失。
今天我走向犯罪使我看清了,国法不可欺,党纪不可违,人民不可辱,欠了债是要还的,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我不仅服从党组织的审查,也服从国法的刑罚,但我的内心充满着悔恨,充满着愧疚!
我收的第一笔礼金是五千元,当时很恐慌,也很复杂,退又没退回去,便留下了,但那时总有一种被人发现的感觉,心还是有戒的。后来人数多了,钱数多了,也不在乎了,我给自己的这种行为称之为“人情往来”。
这个所谓的“人情往来“实际上是人权往来,有权既来,无权既去,权才是往来的核心。我忘记了党的培养,忘记了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是用来为党工作、为民造福的,我开始在奉献和索取中寻找平衡。没有把为党工作、无私奉献当成一个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 立魂之本,开始跟党讲条件,为以权谋私寻找合理解说,久而久之我的灵魂蜕变了,收钱办事理所当然,请客送礼、收受礼物心安理得,“人情往来” 既成常态。我把权为民所用,变成了权为己所用, 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没有党性的假共产党员,一棵大森林中的烂树!
●忏悔人:强小安
●原任职务: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正厅级)。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21年,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强小安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4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犯罪事实:2005年至2020年,强小安在担任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西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主任,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建设、立项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7666.97万元。
回望自己走过的人生路,倾天下之墨难写一个“悔”字,让我撕心裂肺、肝肠寸断。自己人生中最痛的有“三大悔”:一悔主动投案不彻底;二悔贪心不足酿大错;三悔错爱子孙成巨贪。
……
在长安区工作时,我在各个方面都能严格要求自己。我的家庭收入不错,能做到衣食无忧,也拒绝过送钱赠物之人。2005年,我到西安市发改委担任副主任后,平台大了,眼界宽了,环境变了,讨好我的人也多了,对自己的要求也放松了。从一顿饭、一张字画到礼品礼金,再到收受大额现金,我的胃口越来越大,胆子也越来越大。某天,商人施某请我吃饭,让帮忙审批他的楼盘加盖一事,我就答应了。当吃完饭喝完酒,他把方便面箱子放到我车的后排座位时,我已意识到他给我的不是方便面。当晚,我把重量不对的方便面箱子抱回了家。第二天早上醒来,看到是一箱子钱时我惊呆了,头皮发麻,头冒虚汗,站在原地半天回不过神来,思想斗争非常激烈,心想收这么多钱的性质是多么的严重。当事后我找到高新区分管规划的领导,拜托他办理楼盘加盖之事他答应帮忙时,自己收钱的心才稍微平静下来,同时安慰自己,反正自己没有批项目,出事了也找不到自己。于是,贪婪战胜了理性,自己的底线和红线都丧失了,从此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
我从小割草挣工分,卖冰棍儿卖杏攒学费。我清楚记得自己上初中时,提着两篮子杏蹲在西安交通大学的门口叫卖,看着戴校徽进出的老师和学生,心想自己如果能在这里生活读书,就是人生最大的理想和幸福。我到长安区(当时为长安县)财政局工作后,上大学的愿望非常强烈,白天上班,晚上复习,夜以继日,太拼太累。有天早晨上班上楼时晕倒,从楼梯上摔下去不省人事,摔断了门牙摔破了脸,然而自己的梦想实现了,考上了西安交通大学,成了西安交大的一名学生。后来,我在每一个单位工作时,都能坚持勤思善谋、勤奋学习、努力工作,自己工作岗位和职位的变化也充分说明了组织对自己的关爱和认可。我认为自己是这个时代的骄子和幸运儿,事业蒸蒸日上,家庭和谐,幸福美满。然而,我却在成绩面前、荣誉面前自满了、骄傲了、迷失了,头脑不清了、变质褪色了,在前进的道路上利令智昏、私欲膨胀,多次利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为他人谋利,大搞权钱交易,最终踏上了违法犯罪道路,沦为人民的罪人。痛定思痛,反思错误,是自己信念动摇、目无法纪、底线丧失造成的,也是自己政治上贪心、经济上贪婪造成的,更是自己忘了初心、对党不忠、蜕化变质造成的。
……
天气渐冷,我每日看着窗外渐渐变红的枫叶犹发心声。在这段难忘的审查调查的日子里,在同志们的帮助下,我主动配合,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违纪问题。套在自己脖子上的枷锁一个个打开,我也摆脱了焦虑和梦魇,获得了内心的安宁。在这段日子里,我想的最多的是自己的惨痛教训,有哪些警示,能让同志们以我为鉴。
●忏悔人:任三动
●原任职务:青海省公安厅九处原处长,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2013年3月退休。
●触犯罪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判决结果:2021年5月18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任三动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犯罪事实:2010年4月,任三动利用其担任青海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758062.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截止案发前任三动的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5404137.14元,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
2019年7月11日,当组织对我宣布留置决定的那一刻,我首先感到的是迷茫和惊诧,我认为自己退休六年已经安全着陆了,没想到还能找到我,让我更明白了“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古训。在接受审查调查的近六个月时间里,专案组的同志对我做了大量细致的思想工作,摆事实,讲道理,宣讲法律法规,揭示事实真相,让我如梦初醒,我认罪,愿意真诚地向党组织做出深深的忏悔。
身为一名公安战线的老兵,我在自己熟悉的领域,越了红线,蹚了地雷,最终引爆了自己,倒了下来,归根结底都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进而在权力、金钱面前经不住诱惑,逐渐丧失了自我。长期以来,我偏重业务,习惯了冲冲杀杀、喜欢风风火火,总认为工作干得好就是最大的讲政治,常常以工作繁忙为由逃避政治理论学习,由于缺少对党规党纪的学习,导致我思想认识不清,错误地把一些违规违纪行为当成正常的人情往来、约定俗成,结果“一失足成千古恨”。
2009年,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成立专案组,对袁某某等人涉黑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为便于协调组织,我有一段时间临时负责专案调查,但我对袁某某案调查重视不够,过问不多,致使案件没有取得突破,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我应该负领导责任。
不重视家风,没有管住配偶,也是我失败的一大原因。在她下岗后,我的关心更多体现在从物质上满足她,很少从思想政治觉悟上沟通,使她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听不进劝的毛病。在与他人交往中,做了违法的事情,也牵连到了我,问题发生在她身上,根源却在我这里。是我没有身体力行做好表率,不注重良好家风的培养,畸形的价值观和扭曲的家庭观,让我和妻子一同丧失了做人的底线。
我自己的惨痛教训说明了一个道理,小病不医必成大患。我想用我惨痛的教训提醒还在岗位上的同志们,要常怀律己之心,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要经常用纪律和法律的尺子衡量检查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筑起遵纪守法的严密防线。
●忏悔人:彭翀
●原任职务:重庆市渝中区志愿服务联合会原法人代表兼秘书长
●触犯罪名:贪污罪
●判决结果:2021年9月彭翀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1年12月2日,渝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彭翀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万元。
●犯罪事实:彭翀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时间痴迷网络游戏;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参与带有财物输赢的棋牌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侵吞、窃取等非法手段侵占公共财物。2015年6月至2016年1月期间,彭翀利用职务便利,共贪污公款280万元。
在接受留置期间,我逐渐从浑浑噩噩的状态中清醒过来,不禁心如刀绞,愧疚、自责到了极点,一遍遍问自己怎么走到了今天这步。
一是理想信念动摇,迷失人生方向。作为共产党员,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才应是正确的价值追求,我却为了追求一时的欢愉,早早地抛掉理想信念的“压舱石”,任由人生的航船随波逐流,最终丧失动力,任由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暗流席卷,驶向不归的黑暗漩涡。
二是爱慕虚荣,为“面子”丢“里子”。我颇为看重面子,喜欢把自己和环境中的其他人比较。小时候看到父母买东西,和摊贩讨价还价,我就远远站着,恨不得钻进地缝,仿佛自己丢掉了面子,却看不到家人为家庭精打细算的良苦用心;大学时,我在家境优越的同学映衬下内心愤懑,却忽视了家人供我读书的不易;工作后,我开始追逐与正常收入不相符的物质享受,沉浸在觥筹交错的酒桌宴请中,从“兄弟伙”们的前呼后拥、互相吹捧中获取快感。这份虚荣促使我做出违反党纪国法的行径,可谓是为了油腻庸俗的“面子”,丢了共产党员应有的“里子”。
三是价值观扭曲,金钱观异化。我的内心极端荒芜,精神极其贫乏,只能用金钱去填充,最终丧失党性,迷失自我。公款被我当作自己的私人所有,恣意妄为、多次套取;缺乏投资的专业知识,我却屡次为了高收益大搞违规经商,导致血本无归;在丧失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我还在网络游戏中一掷巨万,为本质只是一串代码的虚拟道具如痴如醉。不择手段攫取金钱的我,反而成为了精神上最贫穷的人。
四是追求低级庸俗,忽视品德修养。腐朽的思想已经占据了大脑,物欲的浊水已经包裹了灵魂,我从物质享受中获取快感的阈值越来越高,到后来只是沦为机械式地重复,化身为享乐主义的奴隶,意志消退、精神萎靡。当欲望失去了品德修养铸就的枷锁,也就没有了前行的路,向左是地狱,转右也是地狱。
五是自欺欺人,缺乏敬畏之心。我没有真正做到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纪法、敬畏权力、敬畏职业,反而心存侥幸、自欺欺人,最后沦为笑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我心无所忌、悍然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将黑手伸向公款的时候,我的结局早已注定,暴露只是时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