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通报1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   日期:2016-12-23   |   浏览数:

为坚决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各级党委、纪委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促进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违反纪律的1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扶贫办主任王德、副主任彭加朝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问题。2016年2月,勐海县扶贫办主任王德、副主任彭加朝在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也未向上级有关领导请示报告的情况下,指定勐海西谷农资有限公司为勐海县2016年脱贫攻坚产业项目种子供应商,之后,彭加朝未对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供应的种子是否按规定登记报备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导致发生“正大615杂交玉米种子涉嫌侵权”案件,影响了勐海县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推进。2016年6月,勐海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王德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彭加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开局之年,如期完成贫困县摘帽、贫困人口脱贫的任务需要全省上下齐心协力、苦干实干。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切实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持之以恒抓推进,不折不扣严问责,全力推进云南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严明的纪律为脱贫攻坚护航,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云南省纪委)

一次宴请12人受处分

重庆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日期:2016-12-21   |   浏览数:

重庆市环保局下属市环境监察总队自动监控设备管理处副处长段朵(主持市环境监察总队受理处工作)等4人接受江北区环保局违规公款宴请并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10月26日18时许,江北区环保局在江北区委机关食堂违规公款宴请市环境监察总队自动监控设备管理处副处长段朵和市环境监察总队受理处干部沈宏佳、唐勤学、文雁等4人,席间,段朵等4人收受江北区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段小东安排送的“红包”共计2500元。因违规组织宴请、公款赠送礼金,江北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利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段小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江北区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江北区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宋奇家(主持工作)、副支队长周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江北区环保局原党组书记、现任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蒲兴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并参加公款宴请,江北区环保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龚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现任职务,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市环境监察总队段朵、沈宏佳、唐勤学、文雁4人违规参加公款宴请、收受礼金,段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市环境监察总队自动监控设备管理处副处长职务;唐勤学、文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沈宏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分管市环境监察总队的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卫,分管江北区环保局的江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段华,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失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从数千万资金不知去向到欠餐馆72元通报检讨

一个“上访村”是怎么抓从严治党改变面貌的?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   日期:2016-12-20   |   浏览数:

当年,村集体数千万资金不知去向;几任支部书记明争暗斗;1000多人的小村2000多人次上访……

如今,村干部吃几碗饸饹面欠了72元钱,第二天就被通报批评;村党支部给全村通煤气货比三家就为给村民省钱;10年大规模的“上访风”戛然而止……

这样的变化发生了。就在山西省晋城市刘家川村。变化怎么来的?“从严治党,管好村干部。”一位村干部说。

小康村沦为“腐败村”

村集体数千万资金不知去向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刘家川村毗邻大型煤企晋煤集团,交通便利,地势平坦,水甘土沃。2006年以前一直是当地的富裕村,“方圆几里地,俺们村是最早建了成片住宅楼的,那时候哪个村的闺女不想嫁到这里来?”年过花甲的刘金生老人回忆说。

然而,由于基层党组织涣散、干部腐败,村子一乱便是10年。日前,在全国各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记者走进刘家川村,干部群众对过去的混乱仍然愤愤不已,打心眼儿里拥护六中全会精神,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举措举双手赞成。老党员王银牛感慨地说,“组织散了,啥事都是走形式。过去10年党支部会议几乎不开,开会也是念报纸,你想问些村里的事,支部书记都不搭理你。如今可大不一样了”。

记者从当地纪检部门了解到,刘家川村长期被所谓“五大家族”控制,甚至在2006年至2009年的三年间,这些家族成立5人小组,全面管理村级事务,完全架空基层党组织。为了争权夺利,尔虞我诈层出不穷,不亚于“宫斗戏”。

基层组织涣散,最直接表现就是干部腐败频发。现任党支部书记李软太此前长期担任党支部副书记,他记得2006年村集体有两三千万元的集体财产,但到今年重新查账时,资产仅剩100余万元。

“2006年,村里修建住宅小区,有村干部想从工程中捞些油水,从此腐败便一发而不可收了。”李软太说,此后,刘家川先后4任党支部书记都没有经得起利益的诱惑,均有不同程度的贪腐问题。

村干部忙着捞好处,腐败带来的后果就是干群关系日益紧张。村民刘彩兰等群众戏称村里“一村两制”:干部住高楼,从来不停电,子女也安排到晋煤集团;群众住平房,线路老化没人管,时不时停电,交电费都得去邻村。

部分群众开始上访,要求解决民生问题、公开村账。村干部不仅不解决问题,反而利用群众上访争权夺利、整垮对手。在他们暗中资助下,上访愈演愈烈,这个1000多人的小村十年里上访115批2000多人次。

那段时间,村里上了年纪的老头老太太时不时就会浩浩荡荡出发,去镇里、区里上访。更有对村干部贪腐看不习惯的群众,一直告到省里,甚至北京。刘家川成为让人头疼的“上访村”。

重建党支部

从十年1人入党到一年37人申请入党

十年混乱,刘家川村成为山西省塌方式腐败的村级样本。2015年5月,山西省委巡视组进驻该村,当地成立专门小组来解决刘家川问题。

经调查,刘家川村包括4名支部书记在内的9名干部被处分,其中开除党籍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与此同时,综合考虑群众基础、自身廉洁等因素,重新选出以李软太为支部书记的新党支部,补选3名支部委员,先后配备两名乡镇干部担任第一书记。

北石店镇副书记、现任刘家川村第一书记郜燕霞说:“2006年到2015年的10年间,村里只发展了一名党员。但重组党支部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先后有37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推荐产生了5名村民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确定了1名入党积极分子。”

12月初,新一届村委上任后面临一场大考,近年来该村涉及金额最大的工程“旧村煤气入户”项目进行招投标。记者了解到,刘家川村建成住宅楼后,有部分群众一时离不开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但因为村内多年“乌烟瘴气”,旧村一直没有通上煤气。

这届干部行不行,会不会贪,会不会有小动作,全村人都在盯着。李软太等人组成了工作小组。为了节省开支,他们对设计方案比较了2家公司,为每户省30元;组织3家招标公司进行竞标,选了费用最低的;再由招标公司招标5家施工单位,把成本从165万降到148万元。而且,全程公开透明,人人可问可查。

靠为群众办事,党支部在村里的威信渐渐提升。“要是以前的村干部,我们宁愿天天烧煤炉子也不拿钱,交上去是肉包子打狗啊。这届村干部不一样了,人们放心,这些钱会花得明明白白。”住在旧村的刘永会对记者说。现在,旧村中320户人中有313户上交了数千元的入户费用。

梳理村级权力清单

近50项清单权力公开挂墙上

在刘家川村党支部办公室所在大院的一面墙上,记者看到两张数米长宽的大幅宣传海报,一张是“村干部权力风险防控图”,详细标明了村干部所拥有的六大项47小项权力;另一张是“村干部权力禁区图”,写明村干部的10项禁止行为和违禁所受惩罚。不远处还贴着一张“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流程图,把村内大小决策的流程写得清楚明白。

记者对照“村干部权力风险防控图”查看,以“集体土地征用、出让权”为例,这属于资产类权力,村集体自有,承办人是村委会主任,责任人是“李软太”,决策机构是“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而这项权力容易滥用的方式是“村干部未经民主程序擅自盖章、非法占地获取利益”,防控措施是“严格民主程序、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村民监督”。

“村干部腐败很大原因是权力不明确、使用不透明,老百姓不知道。”北石店镇镇长、刘家川村首任第一书记尹风义说,这三张图都是针对北石店镇各个村特别是刘家川村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梳理出来的,是市、镇、村三级干部综合20多个村的意见历时3个月制定出来的。

村民刘彩兰等人说,现在村干部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该怎么干,都是按照图表来,谁也不敢藏着掖着。“这一年多来,村里有啥事都要讨论、结果要投票、全程要公示,大家伙心里亮堂多了”。

山西省的一位领导同志说,刘家川村制定了约束权力的“三张图”,完善了村干部的工作机制和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制度,这个村在短时间内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全面从严治党解决了过去以为解决不了的问题。

重塑基层权力架构

10多个上访户成为监督员

今年5月的一天,镇里下派到刘家川村担任党支部副书记的宋俊岗和两名村干部工作做完后,在村附近的一家饭店点了几份饸饹面,三四个小菜。吃完算账,总共72元。宋俊岗正要结账,另外两名干部一边拦住他一边喊:“你来是客,这账我们来结。”

第二天一大早,第一书记郜燕霞突然接到村民刘永会的电话,“有村干部吃饭不给钱!”“一顿饭是小事,但不付账影响太坏。”郜燕霞坚决地说,“查清楚是谁!”

宋俊岗也觉得这个习惯不能纵容,马上联系到刘永会询问详细情况。“万没想到,就是头一天我吃的那顿饭!”宋俊岗惭愧地说,“另外两名干部跟餐馆老板挺熟,当时记了账。”

“村里人吃饭赊个账,也很正常。但干部对自己得有更严的要求,尤其是在扭转村里风气的关键时候,不能有一点瑕疵。”郜燕霞说。上午查清楚三名干部的基本事实,下午便召开了党员大会,对三名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做出公开检讨。

这件事后,不少村干部反映,群众对他们的信任不降反升了。这个故事里,起到关键作用的是村民刘永会,而他正是刚刚上任的义务监督员。

为约束村干部权力,刘家川村创造性地把“上访户”聘请为监督员。今年6月,试行一个多月的义务监督组成立,聘请13位村民担任监督员,监督村务、干部作风、工程建设。这些村民此前大多是常年“上访户”。

尹风义说,义务监督员制度就是为这些上访户提供了一个平台,把“上访热情”转化为“监督热情”,有效地提高村民自治制度的监督效果。

成立半年来,监督员陆续对粮食补贴发放、菜市场拍卖、煤气入户等工程进行监督。“现在我们都是战战兢兢,生怕被发现错误,”郜燕霞、李软太等干部感慨地说,“但从权力约束来说,这又是我们想要的结果。”

这有效地缓解了干群矛盾。记者了解到,前10年几乎每个月都有人上访的刘家川村,最近这一年里大规模上访戛然而止。因上访得名“北京通”的李永才乐呵呵地说,“原来上访是因为村里太乱了,现在整治好了,我就不上访了。”

“党组织涣散-干部腐败-群众上访-激化乡村矛盾-加剧党组织涣散”,这是许多“腐败村”“上访村”陷入的乡村治理怪圈。刘家川问题联合调查组组长、晋城市副市长张利锋说,全面从严治党是打破这一怪圈的关键。

他认为,管党治党不力是导致刘家川村班子软弱涣散、各种问题层出不穷的根本原因。为此,当地在解决刘家川问题时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坚持党建工作、群众工作先行,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还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讨论,让每一位党员知道自己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夯实村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刘家川村才能真正实现“大治”。

经过刘家川村由乱到治的经验教训,李软太等干部感慨地说:“从严治党虚吗?以前我也觉得挺虚的,吃了亏才知道,这是最实在的。”(新华社太原12月18日电 记者武敌、王井怀)

 

 

黑龙江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隋凤富一审被判十一年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日期:2016-12-20   |   浏览数:

新华社沈阳12月19日电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公开宣判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副主任、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原党委书记隋凤富受贿案,对被告人隋凤富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对隋凤富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4年,隋凤富利用其担任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九三分局局长,农垦总局副局长、局长、党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产品推广、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4万余元。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隋凤富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隋凤富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雁过拔毛”式腐败:1万元贱卖40多万元国有资产

来源: 新华社   |   日期:2016-12-19   |   浏览数:

虚列工程套取资金,挪用征地补偿款,1万元“贱卖”账面净值40多万元的国有资产,截留集体土地补偿款……多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被湖南株洲市纪委近日通报。

2011年,炎陵县大院农场违反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将账面净值43.9947万元的冷库以1万元的价格报废处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时任场长孟自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财务股股长石刘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2年至2014年,醴陵市农开办通过虚列工程量等方式套取土地治理项目国家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违规给单位职工发放福利266.5万元,以加班费名义违规给单位班子成员发放17万元。时任农开办主任许忠凯、副主任贺红岩、刘善林以及其他3名干部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党察看等处分,同时6人均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时任农开办主任陈锰陵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工会主席文以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机陈平泉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015年,株洲县龙潭水库管理所所长莫金龙与支管委其他4名成员,虚列水利工程项目套取26万元资金用于单位开支。莫金龙等人分别受到留党察看1年、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等处分;2013年至2014年,醴陵市白兔潭镇山水村原村主任李美中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级资金6.823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0年至2015年,炎陵县国土资源局水口国土资源中心所原副所长范刘军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民建房用地税费34笔共计5.82万元,受到行政撤职处分;2014年,攸县江桥街道龙湖社区党支部书记刘正喜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另案处理)挪用九牛组征地补偿款10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认为“组织未给” 任性“自己取之”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日期:2016-12-16   |   浏览数:

面对金钱诱惑心理失衡,他把歪主意打到环卫工人身上,虚构员工名单套取工资300余万;自认收入与付出不成正比,他“自立门户”,挪用800余万公款,违规经商办企业。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丁兰街道环卫站原站长何福祥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

本报讯(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黄可人)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发布消息,该区丁兰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环卫站原站长何福祥涉嫌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已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此前,江干区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何福祥开除党籍处分。

何福祥工作经历丰富,曾经做过企业总会计,当过厂长,还当过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2002年3月,开始担任丁桥镇(现更名为丁兰街道)环卫站站长。用他自己的话说,“自己知难而进,为丁兰地区的城市化推进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然而,走上领导岗位后,面对金钱的诱惑,何福祥心理逐渐失衡,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蜕变,产生了做事谈价格、工作讲条件、服务论报酬的错误思想,将手中权力异化为牟取私利的工具。

2015年10月,江干区纪委收到关于何福祥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随即安排专人展开调查。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何福祥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经商办企业、伪造个人档案以及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浮出水面。

由于环卫工人流动性较大,环卫站工资发放对象并不固定。何福祥见其中有空子可钻,于是将歪主意打到了环卫工人的工资上。2007年4月,他指使环卫站出纳范某某虚构10名员工,虚列工资用于套现。范某某按照何福祥的指示,在制作环卫站工资表时,除真实员工工资表外,还编造虚假员工姓名制作了另一个假的工资表。为了套取更多的现金供自己使用,2008年5月,何福祥又让范某某在工资表上增加了6个假名字。

2008年,因工作需要,丁桥镇环卫站出资成立了杭州大强保洁有限公司,何福祥兼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他故技重施,指使公司出纳赵某某虚构18名员工,以虚列工资方式套取资金。

虽然大强保洁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但何福祥俨然将自己当成了私企老板,经常与其他公司老板吃吃喝喝,“联络感情”。与那些出手阔绰的老板相比,何福祥越发觉得自己的收入少得可怜。

为充分利用自己在环卫领域的人脉资源牟取私利,何福祥想到了“自立门户”,违规经商办企业。他与人合资注册成立杭州永蓝绿化有限公司从事营利活动,根据出资比例占60%的股份。随后,他又以个人及其配偶的名义,注册成立杭州永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然而,十八大后,随着正风反腐力度不断加大,何福祥渐渐感到了压力。2013年5月,想着自己即将退休,为安度晚年,防止东窗事发,何福祥便让范某某、赵某某停止造假套现。就这样,2007年到2013年间,何福祥共贪污环卫工人工资300余万元。此外,他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800余万元进行营利活动。

在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四风”的持续高压下,何福祥无视纪律要求,依旧我行我素。2015年6月,他带领丁兰街道会计徐某某、环卫站办公室主任沈某某等人赴桐庐县游玩。对于旅游花费,他觉得既然是组织员工放松,那么所有开支自然是由单位报销。但考虑到市里三令五申严禁公款旅游,他便想到了用参加会议的名义,在自己一手掌控的大强保洁有限公司报销,共计报销住宿费、餐费等3820元。此外,何福祥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生活纪律的行为。

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何福祥一开始仍然觉得“付出与收入就得成正比,这些钱是自己这么多年付出应得的,组织未给,自己取之”。经过反复谈话教育,他才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在忏悔书中写道:“对不起家人,愧对组织的信任与培养。”

“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能想着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江干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何福祥正是抱着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思想,千方百计运用手中权力牟取私利。然而,“伸手必被捉”,何福祥即便退休了,仍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斯鑫良受贿案一审宣判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日期:2016-12-15   |   浏览数:

人民网北京12月13日电  (记者徐隽)12月13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斯鑫良受贿案,对被告人斯鑫良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对斯鑫良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4年,被告人斯鑫良利用担任中共湖州市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妻金惠芳(另案处理)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55.442万元。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斯鑫良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斯鑫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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