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政策实情,村干部借机骗钱

来源: 检察日报   |   日期:2016-11-21   |   浏览数:

一名工作多年的村干部,为弥补自身资金亏空,故意隐瞒政府惠民政策中的重要事实,谎称自己得到政府授权可以代办相关手续及缴费,先后诈骗同村村民60余万元。近日,经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管晓梅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8年,为了帮助辖区农村拆迁户更好地支配拆迁补偿款,洪泽区出台了一项名为“土地换城保”的惠民政策。政策规定,拆迁户在自觉自愿前提下,可以向政府申请,用部分拆迁款和安置费换取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因政策处于试点阶段,主管部门明确规定,“土地换城保”需符合条件的村民自愿提出申请,国土等部门核实相关情况后,由人社、财政部门设立专门账户,由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村民本人到专设窗口缴费。

2015年6月,时任洪泽区某村村委会副书记的管晓梅接到负责统计辖区有意愿申请“土地换城保”村民人数的任务。起初,因投资失败,欠下高额债务的管晓梅根本无心开展此项工作。正当她准备将此事应付过去、草草了结时,却意外地嗅出了“机会”。

随着邻村一些早期参加“土地换城保”的村民开始陆续领到养老金,原本不太愿意办理“土地换城保”的村民逐渐接受了这项政策,很多人主动打来电话向管晓梅咨询情况,有的甚至直接带着钱找上门来。但是,管晓梅并没有告知村民应该到政府专设窗口自行缴纳费用,被债务缠身、苦于找钱弥补漏洞的她,竟然谎称政府部门已经授权她代办相关手续,费用也由她代收。于是,她私自收下了3名拆迁户缴纳的12万余元。

两个月后,见私自收钱的事没有暴露,管晓梅干脆挨个打电话给村里其他想办“土地换城保”的20余名拆迁户,并以打借条、代收等多种形式收取了80余万元。

2016年3月,做贼心虚的管晓梅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先后归还了10户村民的缴纳款,但因偿还高额债务和给儿子买车,还有16名村民近64万余元无法归还。

与此同时,洪泽警方接到多名群众举报,反映辖区村干部管晓梅假借办理“土地换城保”之名骗钱。

当警方准备依法对案件进行侦查时,走投无路的管晓梅迫于压力投案自首,并交代了为偿还高利贷诈骗村民钱财的犯罪事实。

“当时自己在外边欠了很多钱,催债的逼得很紧,所以不计后果动了利用政府‘土地换城保’政策诈骗村民钱财的念头。没想到越陷越深,到后期我只能‘拆东墙补西墙’了。”法庭上,管晓梅泣不成声地说出了自己的作案动机。

负责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表示,管晓梅明知自己只负责统计有意愿办理“土地换城保”的村民人数,并不具备具体的办理资格,却故意隐瞒“缴费必须本人到人社局和财政局专设窗口办理”的事实,而采取欺诈手段谎称可以代办,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应按照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马强)

官商勾结利用惠农项目政策牟利 延边6市县环保局长“落马”

来源: 法制日报   |   日期:2016-11-18   |   浏览数:

原标题:延边6市县环保局长“落马”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下辖8个市县的环保局,有6个市县环保局的局长因贪财“落马”。珲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平先近日告诉记者,这起窝案是从一条线索中牵出来的。

2015年,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将延边州纪委的一条线索转交给珲春市检察院。这条线索由吉林省环保厅一名“落马”处长而来,这名处长在接受调查时交代,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女)利用国家惠农项目政策牟利,并对公职人员行贿。

“这是国家的农村连片整治项目,就是在农村修建垃圾站、垃圾点,其配套设施有挖掘机、铲车、垃圾车等大型设备。”王平先说,王某得知此政策后,先是将省环保厅负责该项目的处长“搞定”,之后经过这名处长与下面市县的环保局长“打招呼”。随后,王某便将大量现金放在车辆后备厢里,开车直奔下面的市县,对环保局“一把手”进行贿赂,王某的公司自然就成为中标单位。王某随后就将自己公司的产品用以次充好、以低配冒充高配的方式,高价卖给各市县,从中牟取暴利。

“我们延边州有8个市县环保局,其中有6个环保局的‘一把手’都栽了。”王平先说,因为各地区落实惠农政策的金额补贴不一样,所以王某对各地环保局“一把手”行贿的金额也不一样,从20万元到60万元不等。

经检察机关缜密侦查取证,2016年5月至9月,珲春市人民法院陆续审理此案,对这些环保局长依法进行了判决。(记者张淑秋)

收受“红包”发补贴 侥幸主任被免职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日期:2016-11-17   |   浏览数:

“自以为金额不大,又是给大家发放‘加班费’,应该没什么问题,没想到一时的侥幸却挨了处分,真是糊涂!”谈起违规收受“红包”充当加班费一事,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陈和迎追悔莫及。

今年7月初,安源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陈和迎存在收受服务对象“红包”问题。区纪委迅速对反映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今年2月至6月,陈和迎在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期间,先后6次在采购招标后收受江西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彭某某和许某现金共计4800元,并将其中3200元以“加班费”的名义发放给交易中心其他工作人员,自身获利1600元,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7月8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和迎党内警告处分,将其违纪所得及所发放“加班费”上缴区财政,并责成区公共政务管理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陈和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的职务。(周鹏 谢穹堃)

【执纪者说】

以给下属发放“加班费”为由收受服务对象“红包”实属荒唐,陈和迎身为党员干部,在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过程中不但未主动上交,反而顶风违纪,必须受到严肃惩处。

——安源区纪委 黄群

一次约谈问出隐瞒两年的违纪事实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日期:2016-11-16   |   浏览数:

“埋藏两年的心结终于可以解开了,我心甘情愿接受组织的处理!”2016年10月20日,当浙江省玉环县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大队的副教导员叶阳敏接到该县直机关党工委下达的党内警告处分决定书时,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今年2月起,玉环县纪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起底清仓”行动,要求全县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的全体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进行一次全方位自查自纠,纪检监察机关以工作提示约谈和警示提醒约谈,旁敲侧击“四类群体”。对自行主动上报的,将视情予以从轻处理;对故意瞒而不报的,如在以后监督检查中发现,将一律予以从严处理。

8月14日,县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组长陈哲宝一行在县城管执法局开展中层以上干部约谈,轮到该局城管执法大队的副教导员叶阳敏时,他神情紧张,说话吞吞吐吐。

临出门时,叶阳敏又回头问了一句:“组长,以后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我可以再来找您吗?”

“当然可以,有问题可以随时来找我!”陈组长肯定道。

9月1日上午,陈哲宝的办公室门被轻轻推开了,站在门口的正是县城管执法局的叶阳敏、陈桃锋。

“陈组长,我们有隐瞒组织的事情,今天是来向你们坦白的。”两人满脸通红地说。

原来在2014年7月8日晚,叶阳敏和县市容环卫公司工程科副科长陈桃锋等4人在城区的一家棋牌室进行赌博活动,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2人随即被带到派出所做了询问笔录,5700元赌资被没收,还受到行政拘留两日的处罚。

为了不惊动单位,叶阳敏、陈桃锋脑筋一转,想到了瞒天过海之计,分别以“中暑”、“牙疼”为由写了病假条,委托家人去单位办理了请假手续。2天后,当他们回到单位上班时,一切照旧,没有人知道他们的事。从此,这件事情也就成为了他们彼此深藏的秘密。时间长了,他们也从时时想起,到偶尔想起再到慢慢淡忘这一心事。

直到这次约谈后,尘封已久的心事又重新浮上心头,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两个人不约而同地给对方打电话,选择一起出现在纪检组的门口,把问题交待清楚。

9月1日当天下午,县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立即成立调查组,正式受理并进行初步核实。10月20日,在完成调查取证后,该县直机关党工委给予叶阳敏、陈桃锋两人党内警告处分。

接到处分决定书时,结束了两年多带着心事行走的岁月,陈桃锋连连感叹:“在党规党纪这条带电高压线前,任何瞒天过海的想法都是自欺欺人,踏踏实实规规矩矩地做人做事才是正道。”

截至目前,玉环县共开展各级各类约谈1356次,对一般性问题线索,及时通过谈话函询方式进行处置,目前已谈话函询6人,诫勉谈话40人。(蔡凌奇 周银燕)

贪腐人生终归“南柯一梦”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日期:2016-11-15   |   浏览数:

近日,媒体公开了江苏省建湖县恒济镇原党委书记、建湖县环保局原局长徐广的忏悔录。从一名小学代课教师成长为副处级干部,却因腐败沦为阶下囚,他痛心疾首:“温水煮青蛙,一朝醒来我已是戴罪之身。”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追溯一些贪腐官员的“渐进式腐败”之路,与“温水煮青蛙”同理。他们并不是一开始就被腐败击倒,多数都是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不知不觉放松了警惕。由谨小慎微到侥幸而为,再到随波逐流、肆无忌惮,从第一次到很多次,小毛病变成大癌变,从违纪到破法,一步步背离了自己的初心,偏离了原本的方向,直到身陷囹圄,已再难回头,才悔悟人生都是“现场直播”。

不可否认,在当下,党员领导干部面对的诱惑很多。有的人能做到立场坚定,严于律己,行稳致远;可有的人却利欲熏心,看得破忍不过。像徐广一样,贪婪就像一剂慢性毒药,一旦思想上有了松动、底线开了口子,歪风邪气就会近身,腐败污秽就会侵体,最终丧失警觉、抗体下降,如同“温水中的青蛙”,危机四伏,却无动于衷。正如他所言:“对组织纪律不再敬畏、对警示教育无动于衷、对自己的错误听之任之,事关原则问题往往我行我素。”

祸患常积于忽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所有腐败问题,起初往往都是从作风失范开始的……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温水煮青蛙,不知不觉,一失足成千古恨。”违法自违纪始,与小节不守、小过不纠,与作风松动、理想信念偏差密不可分。党员干部要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认真扣好为官从政的“第一粒扣子”,从一开始就严格要求自己,不苟且放纵,不向消极丑恶妥协,自始至终坚持信念、洁身自好。

贪腐人生,终归“南柯一梦”。“男儿欲上凌烟阁,第一功名不爱钱。”作为党员干部,在功名利禄面前,不是自己的,手不伸、心不乱、神不迷,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如果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用公权力谋取个人私利,浑浑噩噩不知归处,那么,等梦醒惊觉之时,不但钱财、名利尽失,自己已是“戴罪之身”,悔之晚矣。(陈军)

“霸道总裁”的不归路 ——宜阳县原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高建海腐败警示录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日期:2016-11-14   |   浏览数:

落马之前,高建海的人生可用一帆风顺来形容。

他工作勤奋,履历光鲜,历任河南省新安县电业公司副经理,新安县电业局局长,新安县政协副主席,宜阳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宜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等职,是县城里的风云人物。

然而,风光背后,是藏污纳垢。落马后,人们发现,高建海视党的纪律如无物,早已步入歧途。

他作风专横,自诩“霸道总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4年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利用职权报销120万余元,大到价值8万余元的水晶工艺品,小到10元的出租车发票

执纪人员表示,高建海从基层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但在担任新安县电业局一把手之后,他志满意得,开始痴迷享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精神上一泻千里。

在与企业老板打交道中,他看到一些老板生活在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中,十分羡慕,特别是感觉一些老板能力、素质远不如他,反而挣得比他多,活得比他潇洒,内心极度不平衡,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开始痴迷于追名逐利,变得贪图享受、讲究排场——非高档车不坐,非星级酒店不住,非高档饭店不进,非茅台酒不喝,非中华烟不抽,家里装修也是极尽奢华。

而最让群众反感的则是高建海作风霸道,独断专行。

一位在高建海身边工作多年的同事曾这样评价他:“高建海为人霸道,大家都怕他。凡是他说的话,就是‘圣旨’,即使是错误的,也没人敢说半个不字。”高建海本人对自己这种有权就任性的霸道作风,不但不反省,反而多次自诩“霸道总裁”!

高建海在新安县和宜阳县担任县领导期间,一直未将其人事、组织、工资关系从新安县电业公司转出,享受着电业公司高额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利用职权在该公司报销个人及家庭因私费用120万余元,大到价值8万余元的水晶工艺品,小到10元的出租车发票,只要有发票就都报销。有的发票甚至是从街边小贩手中购买的假发票!新安县电业公司无人敢对他报销发票提出异议,凡是他来报销都是“一路绿灯”。这不仅助长了高建海的贪欲,更使其在违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滑入深渊。

“在我任新安县电业局一把手期间,局党委长期不开展活动。尤其是作为一把手的我,对‘一岗双责’认识不清,未能发挥廉洁表率作用,以身违纪试法,给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带了坏头,影响了整个单位的风气。对于我的违纪事实,其他领导和同志未必一无所知,但由于监督制度在单位形同虚设,内部不敢监督、外部无法监督,相互之间即使发现一些苗头和倾向性问题也不提醒纠正。”落马后,高建海忏悔说。

将印有某车辆照片的杂志拿给老板看,表示“想弄一辆耍耍”

2002年至2013年,高建海违规将本应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新安县电业局办公楼空调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指定给肖某、程某、董某,收受3人巨额贿赂。

他采取提高资质要求、保证金数额等方法,使其他公司无法或不愿报名参与投标,从而以投标公司少为由采取议标形式,个人决定将工程交给肖某、程某、董某,又以前期有公司参与该工程设计,产生费用为由,向肖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

执纪人员介绍,在装修工程承揽人程某找其支付工程款时,高建海故意将印有某车辆照片的杂志拿给程某看,并向程某提出:“这车看着不错,想弄一辆耍耍。”迫使程某出资23万余元为其购买了一辆越野车。同时,指使程某出资36万元为其个人的两套房子进行装修,又以打麻将没带钱、为女儿购车等名义向程某索要款物共计40万余元。

“我曾经是一个怀有理想的热血青年,面对党旗宣誓时,郑重许下誓言要为了党的事业奋斗终生。然而种种错误思潮的不断侵蚀,使自己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出现了动摇,认为人生短暂,不如及时享乐。同时也忘掉了为人民服务是一个共产党员、一个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责任,从而被贪欲吞噬。”落马后,高建海痛哭流涕。

利用职权大发其财,腐败背后是纪律防线的失守

为了生财,高建海绞尽脑汁,花样百出。

他以新安县主要领导及省电力公司领导需用车为由,让新安县电业公司出资购买越野车和商务车各一辆,供其个人长期使用,又利用职权指使他人将越野车低价评估后由其个人购买。之后,他利用担任宜阳县主管工业副县长职务之便,将该车以原车价卖给其分管业务对口企业,从中谋取私利。

2004年10月,高建海利用职务之便,假借洛阳裕美工贸有限公司的名义,以90万元的低价非法购买新安县峪里乡一块24.5亩的国有土地,并将该土地租给新安县沃龙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从中获利75万余元。

2007年10月,高建海又利用担任新安县政协副主席的便利,将该土地以637万元的高价非法转让给沃龙公司,获利481万元。

纵观高建海这位“霸道总裁”的人生不归路,可以看到,腐败的背后是纪律防线的失守。

“我也知道这是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但仍心存侥幸,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忘了那句老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回想当初,如果贪念初起时能想到党纪国法的铁面无情,也许就不会做出那些让自己悔恨终生的事情。”落马后,高建海忏悔说。

“高建海的落马不仅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党组织的损失。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从中汲取教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牢记红线不能踩、雷池不能越。”执纪人员表示。(程乐 陈聚涛)

书记主任一肩挑 任性妄为终被查 ——华坪县一村党总支书记严重违纪问题剖析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日期:2016-11-14   |   浏览数:

2015年底,云南省华坪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新庄乡良马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贺林泽违规承包工程项目等问题。华坪县纪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到良马村进行查访。

“我们到村委会办事经常找不到人,打电话无人接听。”良马村群众向调查组反映,贺林泽在村里一个人说了算,村“两委”管理混乱。

“贺林泽的问题可能不止这些。”凭着职业经验,调查组决定对贺林泽进一步细查。

调查组首先从群众反映的贺林泽承包工程的问题入手,但没有收获,于是决定扩大核查范围。在对良马村近年来的项目建设、财务经费往来等情况进行一一核查后,贺林泽露出了马脚。

经查,2014年贺林泽以村委会名义向新庄乡政府申请烤烟抗旱经费3万元和产业发展经费2万元,开具了3万元拉水费发票和2万元核桃苗款发票到乡财政所报账,但未入村委会账户。调查组对拉水费支付证明和核桃苗发放花名册进行仔细核实,并通过走访农户后发现,支付证明和花名册上的签名均不是农户所签,而是贺林泽伪造的。至此,贺林泽伪造报账凭证,套取集体资金的问题浮出水面。

据了解,贺林泽27岁便担任村委会干部,在村委会任职多年,书记、主任“一肩挑”长达9年,逐渐成了村里的“老大”。他在村务管理中独断专行,村里惠农、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事项不开会,不经村“两委”班子讨论,基本上由他一个人说了算,“一肩挑”变成了“一言堂”。

该村虽然建立了村务管理相关制度,但财务开支审批手续不完善,部分开支单据无经办人签字,由贺林泽一人经手签字核销报账。资金收入不及时入账,财务人员直接被架空。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决策过程和结果不知晓,不会监督、不敢监督,成了摆设。

“村委会公章是谁值班谁管,谁进城办事谁拿,使用不登记,想盖就盖。”良马村村民说。在贺林泽的领导下,良马村一派乱象,群众怨声载道。

任何无视纪律、任性妄为的行为都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今年6月,贺林泽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8月,华坪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1年执行,并处罚金10万元。(本报记者 何咏坤 通讯员 杨丽丘 唐明春)

执纪者说

贺林泽之所以走到这一步,一方面是因为他漠视党纪,经不起利益诱惑,私欲膨胀;另一方面也和他长期执掌村里“大权”,权力过于集中,无人监督有关。贺林泽案例警示我们,执纪监督必须延伸到基层,不能出现真空地带。对那些长时间担任领导职务,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党员干部必须重点监督,及时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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