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名路桥高级工程师,却每日将心思用在谋取私利上;他对妻子和家人疼爱有加,却放纵妻子疯狂敛财,将公路局变成其“家族企业”。广东省湛江市公路管理局原局长郭德应因贪腐千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违法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我没有教育好家人,把家庭当作是受贿的小店,大开方便之门。这几年来,我所收受的不义之财几乎都是通过家人收受的。因为我的错误,也影响了自己的妻子,导致家庭的破碎。”这是广东省湛江市公路管理局原局长郭德应迟来的忏悔。近日,郭德应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违法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980年8月,郭德应进入湛江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分局工作。工作之初,他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工作,把所学知识用在成就一番事业上,成为了一名路桥高级工程师。1997年2月,郭德应被调任市公路局副局长;2005年4月任市公路局局长、党委书记;2013年6月任湛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至案发。
作为市公路局的领导,郭德应手中掌握全市公路工程分包和资金拨付等权力,想和他套近乎的人络绎不绝,各种糖衣炮弹也纷至沓来。在诱惑的面前,郭德应内心的天平开始倾斜,但此时的他对党纪国法仍然存有敬畏之心,不敢明目张胆收取老板给予的好处。
如何才能稳妥地利用手中的权力获取利益?郭德应当上市公路局副局长后就开始苦思冥想。1999年,承建A公路项目的老板黄某为得到郭德应的支持,邀请他“技术”入股,合作建设工程,所得利润平均分配。郭德应觉得这个主意稳妥安全,立即表示同意。工程完工后,郭德应分得“利润”120万元。2004年,黄某又以同样的方式与郭德应等人“合作”,分包承建B公路项目,郭德应再次分得“利润”120万元。仅靠“技术”合作就能赚到一笔巨款,郭德应初尝甜头,他在忏悔书中说:“老板在他的合法收入中,赠送给我一些利益,我觉得可以接受,甚至当作是朋友、同学情义,心安理得地接受,不接受反而有失朋友情义。”正是因为这种“心安理得”,郭德应敛财的欲望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大肆收受汽车,数十万、上百万元的钱财,甚至200多万元的房产也敢收。人的思想防线一旦溃堤,欲望的洪水将淹没一切。
在湛江公路系统有这么一句话“要办事找娇姐”,意思是想找郭德应帮忙,找他妻子林娇就能办好,并且林娇什么钱都敢拿。在调查期间,郭德应也印证这个说法,据郭德应交代,他们共同收受有关人员钱物达1136.618万元。
市公路局为了解决下属单位湛江渡口所渡运收入减少的问题,拟招商引资合作开发修船厂、游艇码头、游艇俱乐部等项目。某公司竞得渡口所合作权后,该公司董事长梁某约郭德应夫妇吃饭,在饭店停车场将钱装在塑料桶里交给林娇。回家后,郭德应发现塑料桶里除了海鲜还有100万元现金。郭德应考虑到与梁某是多年的朋友,不好意思收,马上将钱退回给梁某。一个多月后,梁某再次将100万元装在礼品袋里送给郭德应,郭德应这次没有拒绝,将钱交给林娇保管使用。
2008年6月,林娇约某公司负责人彭某到汽车4S店,由彭某出资21.98万元购买一辆东风日产小轿车送给其刚工作的儿子;2009年4月,许某被提拔为市公路局雷州分局副局长后,送给林娇19万元。
2010年,某公司负责人翁某承建公路工程后送给林娇330万元;2011年,某公司负责人廖某争取到公路路面大修工程后,出资208万元在广州购买一套住房送给郭德应夫妇;2012年,承建省道某线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老板李某送给林娇50万元;2013年,商人蔡某挂靠的公司经郭德应指导中标后,送给林娇50万元……
类似于上述情况,数不胜数。在湛江市公路局无论是要工程还是升官提拔,大家都知道先找娇姐,因为娇姐答应办的事,在郭德应那里都能办成。林娇在调查期间对调查人员说:“是我贪财,看到钱财就把控不住自己,我害了自己丈夫,也害了这个家庭。”
郭德应当上市公路局局长后,“受益”的不仅仅是他的小家庭,郭德应和林娇的家族摇身一变成为“公路家族”,郭德应的两个弟弟和林娇的两个妹妹先后调进湛江市公路局系统工作。
林娇的弟弟林某借用郭德应担任市公路局局长的影响力,承接众多公路工程砂石业务,几乎垄断市公路工程大队所有工程的砂石业务。林某经营砂石生意,一方面是为了谋取利益,另一方面是帮助林娇藏匿巨额赃款。林娇将大部分收受的钱财交给林某保管、置业,想利用林某的砂石生意作为幌子,将赃款漂白,以逃避法律的监管。案发后,林某出逃,至今不敢露面。郭德应在忏悔书中说:“造成这种局面,是我的罪过,我疼爱家人最后却害了家人。”
可惜,这样的悔恨太晚了!(季湛)
钟根旺,男,1964年3月出生,福建省将乐县人。由于组织的信任和悉心栽培,钟根旺仕途上可谓是一帆风顺。可是,随着手中权力的增大,钟根旺被利益蒙住了双眼,慢慢地居功自傲起来,无视党的纪律和规矩,从合格的共产党员蜕化成了违纪违法分子。
党性弱化,失守纪律防线
“当一个人私欲膨胀的时候,往往凭着侥幸心理去做违纪的事。我就是放松了党性锻炼,放松了自我约束,拿了人家送给我的钱,从担任镇长时起,有找上门来要我办事的,有的过年时送上一些钱,给上一些好处。我认为组织上不知道,收下了不该收的东西。”钟根旺在《悔过书》里写道。
钟根旺出生于穷苦人家,他从小就尝到了生活困难是什么滋味,因此,想要改变命运、出人头地,成为他追求上进的动力源泉。在任正职前,钟根旺在工作上干劲十足,任劳任怨,且干得有声有色,深得领导同事的认可。
2002年8月,钟根旺调到高唐镇任镇长。这是他在仕途上摸爬滚打多年,第一次担任正职,手中有了实权,心态发生了变化,诱惑也随之而来。
高唐镇林业资源丰富,是林木采伐大镇,但砍伐指标有限,钟根旺握有分配权,9月恰逢采伐林木的时候,一些商人都在这时找上门来。第一位便是戴某,他希望钟根旺能帮助其额外争取一些指标,于是塞了一个装有2000元现金的信封给钟根旺。
面对眼前的信封,钟根旺心里咯噔了一下:“坐到现在这个位置我真的是来之不易,这指标给谁都是给,我肯定也不是第一个收的人,要不……”“镇长,一点心意,客气什么!我先走了。”戴某仿佛瞧出了钟根旺内心的犹豫,又推了一把,把信封留在钟根旺的手里后赶紧离开了他的办公室。
收到第一笔“好处费”,钟根旺既高兴又忐忑,最后还是贪欲占了上风,驱使他把2000元收入囊中。很快,在钟根旺的帮助下,戴某顺利地比别人多拿到一些林木砍伐指标。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没过多久,郑某、黄某、陈某等人接踵而至,个个有求于他,出手也一个比一个大方。刚开始钟根旺还小心谨慎,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次数的增多,仍然风平浪静,他逐渐放开了手脚,对党规党纪的敬畏之心同时也被抛之脑后。2002年至2005年期间,钟根旺利用担任将乐县高唐镇镇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所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3.3万元,用于其个人生活开支。
权力脱缰,滑向严重违纪深渊
“我就是淡化了服务意识,私利熏心,工作讲关系、讲利益,对送好处的人来办事就热情、更积极,事情解决得就更快。”钟根旺说。
欲望的闸门一旦打开,贪欲便会一发不可收拾。2010年1月,钟根旺被任命为将乐县教育局局长。刚上任,他就把注意力放在了全县各个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上,专门抽出时间到各个工地巡查。正是如此,钟根旺才有机会认识了后来拉他下马的“铁哥们”冯某。
2010年中秋节,钟根旺收下了冯某的第一张价值人民币1000元的超市购物卡,两人的“合作关系”也由此开始。当年10月,钟根旺将将乐县黄潭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工程通过邀标的方式让冯某中标承建,工程完工后,他在办公室内收下了冯某送的2万元现金“感谢费”。2012年初,钟根旺又帮助冯某承建的光明中心校学生宿舍楼顺利通过验收,而且还第一时间让冯某拿回工程尾款,他在办公室内收下了冯某送的1万元现金。2013年,钟根旺帮助冯某追回拖欠1年的将乐县光明学校围墙工程尾款8万元,他在办公室内又收下了冯某送的1万元现金。
除此之外,2010年至2014年,钟根旺前后10次接受了冯某送给他的10张价值人民币1000元的超市购物卡,共计1万元,严重违反了廉洁自律规定。
教育局下属学校多,工程建设项目也多,仅仅一个冯某“进贡”,是无法满足钟根旺的贪欲的。2011年至2014年期间,钟根旺利用担任将乐县教育局局长、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先后收受冯某、黄某、杨某等11人所送的现金共计10.8万元。
对抗审查,难逃纪律惩处
2015年5月,将乐县纪委监察局收到群众举报,反映钟根旺有关问题。经过分析研判,县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钟根旺进行调查。
在调查初期,钟根旺心存侥幸,一问三不知,谈也只谈他过去的工作成绩,对其违纪行为避而不谈。并事前与多名老板订立攻守同盟,采取一系列措施对抗组织审查。尤为突出的当属冯某,刚开始调查人员找他核实问题时他态度蛮横,拒不配合,对他与钟根旺的问题闭口不提,甚至出言不逊,威胁调查人员。
对此,调查人员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要与钟根旺及他的“朋友们”打一场攻坚战。为打消钟根旺的对抗和侥幸心理,调查人员一方面耐心地对他进行教育引导,和他谈政策谈纪律,要求他正视自己所犯的错误,积极主动如实交代问题;另一方面主动关心照顾他的生活,让他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明白组织的目的是治病救人。
终于,在大家不懈努力下,钟根旺的态度开始转变,调查人员找到了突破口,进而顺藤摸瓜,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钟根旺和他的“朋友们”订立的攻守同盟彻底瓦解。
2015年9月14日,钟根旺被开除党籍,9月24日被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刘应辉)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1月9日电 (记者景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湖南省邵阳市副市长陈优秀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陈优秀简历
陈优秀(资料图)
陈优秀,男,汉族,1960年3月出生,湖南双峰县人,在职研究生文化。198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邵阳市大祥区检察院检察长,武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隆回县委副书记,新宁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2013年9月至今任邵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宝庆工业集中区党工委书记。
“觉得一箱黄酒一百元左右,就收下了。一盒山核桃,也就两百元,也收下了……每次收的东西价值都不大,所以也没放在心上。现在想来,由于自己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导致如此下场。”近日,提起自己的违纪行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副主任骆远海后悔地说。
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是西湖区城管局下属的国有企业,该中心工作人员戴某为了能在平时工作中得到特殊“关照”,经常在节日期间向骆远海赠送礼金、礼物。2008年春节,骆远海收受戴某送来的200元礼金。2009年春节,又再次收受礼金300元。2013年至2014年期间,违规收受戴某送来的山核桃、黄酒、茶叶、价值500元的超市购物卡等节礼。2015年春节前夕,骆远海又收受贺岁金券一套。在骆远海看来,这些都是价值几百元的小礼金,根本没有放在心上、来者不拒。几年下来,礼金、礼物越收越多,数额也逐年增大。
“骆远海的问题是通过信访举报发现的。”西湖区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干部说。纪检组收到举报后,迅速组织调查,经过初核,群众举报基本属实。2016年1月5日,第五纪检组对骆远海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查处。1月26日,区城管局党委决定给予骆远海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1500元并上缴国库。(本报记者颜新文通讯员李光孙美琴)
【执纪者说】
骆远海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一些看似小的问题上没有守住底线。收受小礼物、小礼金可能未触犯法律,但是逾越了纪律的底线,必须及早制止、抓早抓小,不然很可能使干部放松警惕,在不知不觉中滑向更严重的违纪违法深渊。——西湖区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马礼
违纪问题通报
2016年10月,江西省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一起为井冈山市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罗作明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2015年12月10日,罗作明在陪同某检查组检查工作时,超标准安排晚餐。当晚共12人就餐,花费1970元,超标930元。罗作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超标费用被追缴。
●事件回顾
2015年12月10日下午,某检查组对井冈山市大陇至源头、茅坪至团山两条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虑当天下午检查工作耗时较长,若赶回市里吃饭则太晚,井冈山市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罗作明决定安排检查组一行和陪同人员就近在茅坪乡某餐馆用晚餐,并以吃羊肉为主。当晚就餐人数共计12人,其中检查组5人、陪同检查的井冈山市农村公路管理所人员7人。累计花费公款1970元,其中羊肉1575元(含红烧羊肉、小炒羊肉、羊杂小炒、羊骨汤等)。
事后,罗作明觉得餐费标准偏高,便授意该餐馆老板将餐费分成3张单据予以结算,即以2016年12月10日的日期,分别伪造了金额为640元、671元和676元的3张用餐单据。餐馆老板自行开具了一张金额为1970元的税务发票到该所结账,该所通过井冈山农商行营业部于2016年1月6日将1970元餐费转给了餐馆老板。
●查处经过
2016年8月1日,井冈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接到吉安市纪委批转的一条重要线索,迅速将相关情况和线索上报主管领导。
“这张用餐票据日期明显有问题,且上面所列的菜仅羊肉一项就达1575元,很可能存在超标准接待,必须严查。”井冈山市纪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出调查组进行核实。
市纪委第一纪律审查组接到任务后,迅速展开调查,很快摸清了罗作明违规超标准接待的时间、地点、人员和金额等情况,固定了相关证据。
调查人员找到罗作明进行谈话。起初罗作明避重就轻,表示招待上级部门工作组属正常的公务接待,却不正面回答1970元餐费票据相关事宜。
“据我们了解,你在接待时明知费用偏高却没有及时制止,还授意餐馆老板将1970元的总费用分成3张单据,是这样吗?”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罗作明羞愧地低下了头,很快交代了自己超标准接待的违纪事实。
2016年9月7日,井冈山市纪委给予罗作明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了超标准费用930元。
“是好面子和侥幸心理害了我自己,组织的处理我心服口服,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收到处分决定的那一刻,罗作明后悔不已。(景萱)
“我愧对组织的培养,愧对养育我的父母,愧对爱我的妻子和孩子,不但自己身败名裂,还给亲人的脸上抹了黑,是自己亲手毁掉了一切,真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
这是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新桥村党支部原书记潘光武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一段发自内心的忏悔。2 016年7月,潘光武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对进行依法处理。
信念动摇——方向迷失 好人逐渐蜕变
在得知潘光武被组织审查的消息后,熟悉他的人都惊愕了,平时这么老实的一个人怎么与腐败分子划上了等号?
了解潘光武的人,都这样评价他:为人忠厚老实,性格内向,做事小心翼翼,工作勤勤恳恳,不占人便宜,是个肯干事、能干事的村干部。
潘光武从2005年4月开始任新桥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从2010年11月开始任新桥村党支部书记,总共担任了12年的村主要干部。一直以来,潘光武立足岗位服务群众,为新桥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新桥村二产标准厂房、三产安置房等8个项目相继建成,村集体经济逐年壮大,老人福利大幅度提高,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表扬和群众的好评,多次获得市、区、街道级多项个人荣誉。
但是,在看到村里的各项事业在自己的带领下得到迅速发展的时候,潘光武的心态开始有了微小的变化和失衡,觉得自己对村里的发展有很大的贡献,应该得到回报。没有摆正心态,廉洁底线逐渐瓦解,丧失了理想信念,彻底迷失了人生方向,把党纪国法抛诸脑后,在一己私欲的作用下,最终跨越了底线,在金钱面前连连失守。
收礼“任性”——顶风违纪 不收敛不收手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潘光武置若罔闻。春节期间,村集体房产的相关租户以拜年的名义送来加油充值卡、银行储值券等,潘光武来者不拒。2015年11月,温州某商贸公司租用了新桥村楼房用于公寓式出租房,在签订房屋租赁意向协议之后,该公司想在承租的房屋楼顶搭建阳光活动房并防止被拆除,希望潘光武提供帮助并与有关部门疏通关系,为此送给潘光武5万元辛苦费,潘光武认为帮人办事,自己收点“礼”是应该的,对这5万元也就笑纳了。
正因为潘光武心存侥幸,认为收个“小礼”,没什么风险,逮到也只能算违纪,不会受到法律惩处。结果“温水煮青蛙”,积少成多,最终连5万元的“大礼”也照收不误.
大胆索贿——工作有苦劳 用权要回报
2007年7月份,瓯海区新桥街道新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温州市某房地产公司约定代建新桥村三产返回安置房工程,时任新桥村村委会主任潘光武代表新桥村协助配合。
潘光武认为,自己在帮助该公司办理村里三产返回安置房建设相关手续过程中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应该有所回报,就向该代建公司索要140平方米安置房指标,该公司为了得到潘光武的支持,以保证代建工程能顺利完工,同意免费送给潘光武一套成本价计60余万元的140平方米安置房指标,潘光武予以收受。潘光武一直认为,自己是向代建公司索要指标,并没有损害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这也是自己辛苦付出应得的回报。
案例警示
纵观这起案件,涉案人员虽然只是普通的农村干部,但是产生的影响是令人震惊的,大家眼里一直认可的好同志,突然之间成为阶下囚,发人深省,给了我们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刻骨的教训,也给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带来深刻的启示。
这一起“苍蝇式”的农村基层干部腐败案件再次警醒我们:再小的权力失去监督,都有可能酿成腐败。在监督缺位的情况下,失去“阳光”照射的地方成了腐败滋生的温床,失去监督的权力则在膨胀的私欲中渐渐脱离了运行的轨道。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完善和落实村级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村(居)监委会的作用,依法全面实行政务、村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办事公开,尤其要公开集体资金使用与分配、村级重大建设项目等与村民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健全和巩固“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涉及金额较大、群众关注的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资产核算、项目招投标、工程审计等还可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为农村党员干部营造一个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环境。要支持农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做他们的坚强后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在条件允许和群众认可的情况下,适当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收入,调动他们干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做好对农村党员干部的诫勉和奖励工作,对得过且过、政绩平庸和群众威信差的农村党员干部,该调整的要调整,该罢免的要罢免;对政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遵纪守法的农村党员干部,要予以一定的奖励,切实做到奖罚分明,激励他们干事创业,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抓早抓小。必须高度重视基层涉农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挪用村集体财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坚决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坚决维护群众权益。(温州市纪委)
“老爸,如果不办一场像样的婚礼,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在儿子的软磨硬泡和家人集体劝说下,重庆市城口县人大原党组书记、主任于少东妥协了。儿子如愿以偿在五星级酒店举行了花费40余万、宾客100余桌的豪华婚礼。
然而豪华婚礼只是儿子的梦想之一,其后为了满足儿子源源不断的“创业致富梦”“豪华别墅梦”“进口汽车梦”,于少东一次次动用手中权力,一步步滑向违纪深渊。
像于少东这样被亲情冲昏头脑的人不在少数,他们视纪律如儿戏,对亲人的不合理要求来者不拒;利用职权打招呼、开绿灯,成了亲人事业的“助推器”。本想让亲人“背靠大树好乘凉”,结果却落得个“树倒猢狲散”的惨淡收场。
为子女“深谋远虑”,纪律面前无戒惧
痴心父母古来多,爱护子女本无可非议,但一些党员干部却忘了自己还是一名共产党员,以亲情的名义大行破纪破法的勾当。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玉奇就是这样一个“痴心”父亲。其子高越大学毕业后进入某银行工作,身为父亲自然要为儿子的事业“助力”,于是在时任区建设局局长高玉奇的“疏通”下,区建设局的一些下属单位先后成为该银行的客户。
其后,高越所在银行发售一款理财产品,身为银行职员,他也有业绩任务。禁不住儿子的请求,也拒绝不了诱人的利益,高玉奇与儿子一合计,决定由区建设局出资1800万元,某下属企业出资220万元,并以该企业的名义为儿子签下了2020万元的大单。在帮儿子拉业务的同时,50万元好处费也轻松揣进腰包。
然而天不遂人愿,该理财产品一路贬值,不仅让高玉奇发财梦碎,还给他出了补亏难题。为了填补700万元的巨额亏损,高玉奇一方面向老板朋友们筹借,另一方面让儿子将之前收受之物拿去变现。纸包不住火,高玉奇的违纪行为在湖北省纪委巡视组的巡视中败露,不仅自己身陷囹圄,宠溺的儿子也因涉嫌共同受贿被捕。
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湖南省怀化市原副市长李自成,费尽心思为女儿谋划“创业蓝图”,找来老板为女儿的事业多方“铺路”,结果和女儿同堂受审。山东省威海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原副局长王淑华,本就栽在滥用职权为亲友在房屋买卖方面谋利上,可被押赴看守所之际还在念叨女儿的婚房……
“积财千万,不如薄技在身。”“心术不可得罪于天地,言行要留好样与儿孙。”这些腐败分子显然不明白这样的道理,把对子女的爱简单理解成物质满足、有求必应,理解成为子女“找捷径”。结果当发现手中权力可以“成全”自己舐犊之情时,便把权力后面的责任忘得一干二净,把自己的党员身份忘得一干二净。他们以“爱子”的名义为自己的贪欲找到了“温情”的借口,找到了踩红线、触底线时的“麻醉药”。这样的错爱,最终毁了自己,也误了子女。
为兄妹“千方百计”,破纪破法在所不惜
“谁无兄弟,如手如足”,手足之情弥足珍贵。但对党员干部来说,如何对待手足之情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湖南省湘南学院党委原书记肖地楚在这个问题上显然没有想清楚。肖地楚幼时家境贫寒,兄弟姊妹七人,他排行老二,家人省吃俭用供他读书,肖地楚也不负家人的期望,通过奋斗出人头地。成功之后的肖地楚把自己视为家里的“顶梁柱”,为兄弟姊妹“操碎了心”。
工作早期,肖地楚的大姐打着他的旗号在外承揽工程,造成不良影响,肖地楚知道以后找姐姐谈话。姐姐一把鼻涕一把泪,说起自己以前如何辛苦做工,拼死拼活供他读书。肖地楚沉默了。之后,对于姐姐一发不可收拾的类似行为,他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肖地楚的弟弟肖某在外做生意,他觉得弟弟不是“那块料”,总是放心不下,便少不了利用职权处处“帮扶”。
及至落马,肖地楚才幡然悔悟,然而已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惨重代价。
河南省济源市济水街道党工委原书记牛得力,在掌握一定权力之后,便将弟弟妹妹接到自己身边安家落户,并且想方设法利用职权为改变他们的生活条件而“忙活”,最终走上违纪的不归路。
人是情感动物,对于在艰难困苦中守望相助的手足尽一份责任本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但不能是非不分、黑白不明、底线不守。不能被几滴眼泪泡软了心肠、冲昏了头脑,最终打着“关爱”的旗号,心无敬畏、破纪破法。
真正的手足之情是在寒冷之时能互相摩擦取暖,是在一只手要去抓“高压线”时,另一只手及时将其拉住,并使劲拍两巴掌以示警醒,而不是一只手为另一只手戴上手铐。
为家族“殚精竭虑”,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有这样一些党员干部,他们在家族中一枝独秀,把自己当成了荫庇亲朋的“大树”,“自觉”担下带动家族发展的重担,甚至不惜破纪破法,结果被担子压折了腰杆。
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谢金炳,在整个家族里都算“能人”,他觉得自己能指点全家族发展是件自豪而光荣的事,于是带动亲族与工程老板进行大量资金来往,安排亲属在企业挂名取酬,照顾表弟刘某做自己的司机,并授意相关部门为刘某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最终,谢金炳因严重违反纪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四川省攀枝花市土地储备中心原主任韩宝林,其虚荣心随着职位的升高而日渐膨胀,在他看来,帮助亲戚们过上好日子他责无旁贷,谁让自己有本事呢?于是为姨妹夫违规提供担保,为妹夫在房地产工程中谋利,为远房表侄承揽工程出力等等违纪之事对韩宝林而言成了家常便饭。最终,他也因此落马,悔青了肠子。
这样的“大家长”远不止上述两个。探究他们的违纪心理,一般有以下几点共通之处:一是虚荣心作祟,总觉得自己本事大,能帮到亲戚们很有面子,喜欢亲戚们仰视的目光,沉醉于被他们前呼后拥的感觉。二是贪心使然,帮助亲戚的同时,往往自己也能从中捞到好处,情利两全,何乐而不为。三是面子上抹不开,对于亲戚们实在难办的请托,总拉不下脸拒绝。
然而更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他们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党性成了他们自我标榜的空口号,为人民服务成了为自己和亲朋服务。在他们扭曲的权力观里,当官就等于发财和光宗耀祖,为自己和亲朋谋利是对自己过去奋斗与贡献的回报,于是权钱交易变得理所当然,理直气壮。加上心存侥幸,觉得有问题的不止自己一人,组织怎么也查不到自己头上,于是胆大妄为,成了纪律前的“睁眼瞎”。
这些腐败分子的教训何其深刻。党员干部当谨记,“恋亲不为亲徇私,济亲不为亲撑腰”方是正道。(刘一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