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终落得人财两空 ——安徽省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案件警示录

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   日期:2016-10-14   |   浏览数:

“咱什么都不要了,就这吃不愁、喝不愁,现在就够咱的了,你可要注意。”八十八岁的老父亲不止一次地苦苦相劝。“爸爸,钱不可没有,也不可多有,人的一生关键要有个好名声。”二十几岁的儿子也多次奉劝刘亚及时收手。

然而,面对亲人苦口婆心的劝告,刘亚却不为所动,他“把挣钱作为一种‘赌气’,总认为自己没人管,没人问了”。“前后三十年,由做小生意挣钱到投机取巧捞钱,到明目张胆收钱”,刘亚一步步走向深渊。

2013年6月,安徽省纪委对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经查,刘亚在任期间,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营活动,并利用职务影响大肆索取、收受贿赂约126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约364万元,违法所得约342万元,赃款孳息约290万元,接受礼金23.8万元。2014年8月,刘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5年8月7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刘亚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0万元。

价值取向错位,他爱财如命,成为贪欲的“俘虏”

刘亚从一名中学教师一步步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32岁升任副处级、35岁提拔正处级、42岁升至副厅级,工作能力不可谓不强。最初的刘亚还能够追求上进,也确实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然而,随着权力的增长,刘亚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在金钱物质利益的诱惑面前,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消极腐朽思想恶性膨胀,丢弃了理想信念,从而踏上了疯狂敛财的不归路。从最初收几千元的胆战心惊,到收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的面不改色,刘亚彻底蜕变了。

为了捞得更多“好处”,刘亚多次找领导要求分管一些重要部门。他还多方“活动”,想调到电力、水利等“实权”部门。

作为长期分管民政、救灾等工作的副市长,刘亚并没有把精力用到关心弱势群体、服务困难群众上来,而是热衷与“大款”交朋友、帮富商“解难题”,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把党的宗旨抛在脑后。

刘亚自己忏悔道:这些人都是贫困人口,他们天天吃的什么、用的什么、住的什么,我比谁都清楚。为什么不去解决这些弱势群体的生活问题,说到底还是没有把老百姓放在心上,忘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忘记了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深刻内涵,长期漠视群众、脱离群众,才走上今天的犯罪道路。

无视党纪国法,他把权力当成“资本”,大肆“捞钱”

身为副厅级领导干部的刘亚,本应坚守从政底线、廉洁用权、遵纪守法。然而,他却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屡屡突破“禁区”,违规开展营利性活动,频频触碰纪律、法律的“高压线”。

例如,2006年,刘亚投资40万元,以每亩5000元的价格,让某贸易公司在淮北市烈山区代为购买土地80亩,后将该地作价200万元,以其驾驶员李某某的名义投资某管业公司(占20%股份)。又如,2011年,刘亚投资328万元,以某工贸公司名义,在濉溪县乾隆湖工业园购买土地22.8亩并建办公楼及厂房。

刘亚虽是党政领导干部,但却完全像个商人。1983年以来,刘亚通过贩卖农产品、酒、煤炭、买卖房地产、推销提成、放贷等获利近千万元。他把分管工作当作谋取私利的“摇钱树”,大搞“商品”交易。在他那里,权力成了捞钱的“资本”,是可以用来交易的“商品”。任淮北市烈山区委书记期间,刘亚帮淮北市烈山区洪庄村党委第一书记颜某某解决干部身份、编制、职级等问题,收受101.2万元;帮助由刘某某担任矿长的淮北市烈山区友谊二矿免于处罚,收受45.5万元。

刘亚表面上为人仗义、乐于助人,但实际上却精于招揽“生意”之术,谙熟获取“收益”之道。1995年,刘亚得知濉溪县农行要处置贷款抵押物仓库,便安排濉溪县建筑工程公司老板宋某某出资100万元购买一仓库,再将其化整为零出售,索要其中10间房屋自己出售,没有实际出资便“获利”20万元。

刘亚还利用职务影响,四处活动,拉关系帮人“解决困难”,攫取丰厚“利润”。他主动联系其在省委党校青干班的同学——黄某某(另案处理),帮助其以某公司的名义,收购淮北市烈山区洪庄村新洪扬煤矿60%股权,从中收受贿赂450万元;帮助宋某某承接濉溪镇法庭、古饶镇老口酒厂及造纸厂等单位建筑工程,收受24.5万元;帮助某物流公司法人代表章某某中标蚌埠市蚌西路、安徽神剑科技股份公司电缆业务及承揽蚌埠丰原集团无为药厂物流业务,收受70万元;帮助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解决资金周转困难,收受20万元。

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但贪婪的刘亚却想“既当官又发财”,结果不但把自己的责任丢了,把党的宗旨忘了,更是由小到大,不知不觉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私欲极度膨胀,他为敛财不择手段,“雁过拔毛”

面对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大潮,刘亚忘记了自己是一名领导干部,贪欲膨胀,唯利是图,为谋取私利,不择手段,不计后果。

刘亚擅长搞“瞒天过海”、“暗渡陈仓”的把戏。2011年5月,刘亚看上位于蚌埠市经济开发区的香堤荣府小区别墅,假借该市某饭店老板刘某之名支付100万元定金,并跟小区开发商谷某某谎称自己亲戚想买,请他给予大幅度优惠。因别墅价格已在网上公开、不好便宜太多,刘亚便与谷某某串通,以做土方工程的方式弥补优惠部分。随后,刘亚安排某建筑开发公司与荣盛(蚌埠)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四份虚假的土方工程合同,由荣盛公司支付160.9万元,经转某建筑公司账户,最终进入刘亚指定的银行账户。钱落入口袋后,刘亚觉得没有必要再买下别墅,于是悄悄转让户头,收回了定金。

2009年,刘亚对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某说:“你嫂子调到蚌埠工作了,你给她买辆新车,旧车给你。”方某满口答应。刘亚立即安排妻子王某某去买车,方某支付11万元后也没要旧车。不久,刘亚夫妇和刘某某一起吃饭,王某某抱怨:“自己的车有些年头了,不是很安全。”刘某某“心领神会”,爽快表态:“把旧车给我,我帮嫂子换辆新车。”于是,王某某拿自己的旧车换了刘某某的10万元钱。刘亚夫妇还用六张假身份证以及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等人名义在银行存款、购买国债近千万元。2010年3月,刘亚支付180万元、以儿子假身份证名字“李磊磊”名义,购买淮北市帝景瀚园57号别墅;2012年4月,刘亚支付500万元、以其驾驶员孙某名义购买荣盛(蚌埠)置业有限公司二年期债券。

刘亚多次采取强拿硬要的方式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2010年,刘亚借故自己办事缺钱、侄子杨某开饭店缺钱,两次找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某“借钱”50万元。2011年,刘亚看到李某某从国外新买回的价值9000元的手表,试戴后说:“我手腕粗,戴在我手上还好看些”,便不再归还。

刘亚不仅贪婪,而且吝啬,凡花钱的事都要找“朋友”买单。2004年,刘亚要去“打点关系”,找方某索要2万美元,送人1万美元、自己留下1万美元。2009年,刘亚同样想“打点关系”,安排李某某买礼品送人,李某某给刘亚3万元让他自己买,刘亚收钱后并未购买礼品。2011年,刘亚女儿刘某某因诈骗被法院要求赔付,刘亚让颜某某代为赔付13.2万元。

刘亚还是一个雁过拔毛的“抓钱能手”。淮北市某建筑开发公司经理粱某某找刘亚帮忙,向安徽某集团董事长李某某借款1000万元,并请刘亚转交140万元利息给李某某,而刘亚只给李某某20万元,自己留下120万元。

古人云:“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刘亚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也算事业有成,原本可以和家人朝夕相处、享受天伦之乐。可是他却被物欲蒙蔽了双眼,不安分守己,最终坠入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邢婷婷 整理)

 

心存侥幸,他一错再错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一科长两次公车私用被查处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日期:2016-10-10   |   浏览数:

违纪问题通报

2016年9月,福建省泉州市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下为其中一起:2014年8月12日,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机关党委原副书记、政工科原科长何伯煌在上班时间私驾公车前往德化,在返回泉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财产损失。2015年7月9日,何伯煌又指派单位驾驶员驾驶公车办理私人事务。鲤城区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市公安局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按副主任科员安排职务,并责令其承担违规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

事件回顾

2014年8月12日下午2点左右,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时任机关党委副书记、政工科科长何伯煌以公务外出的名义从单位传达室拿取车钥匙,自行驾驶牌号为闽OC××××的公车从鲤城公安分局机关大院出发,途中接上事先约好的友人李某某,从泉南高速路前往德化,将李某某送到德化较为偏远的赤水镇后,原路返回驶入高速路返回泉州。当天下午4点40分,何伯煌驾车途经泉南高速永春高速出入口附近路段时,因雨天路滑,再加上他本人操作不当,发生车辆侧滑并撞到高速路防护栏后侧翻的单方责任交通事故。

“王主任,我在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了。”事故发生后,何伯煌赶紧打电话给负责单位公车管理的鲤城公安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王遂平,报警后在路边等待交警处理。

王遂平接到电话后,向当时的鲤城公安分局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随后接受指派赶往事故现场,并通知事故车辆承保公司派员前往现场处理保险事宜。这起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12.04万元,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但是何伯煌并未从这次事故中吸取教训,而是依然我行我素、肆意妄为。2015年7月9日上午,他指派分局刑侦大队的驾驶员驾驶单位公车接送其一家人前往泉州晋江机场,送其子登机前往香港,之后又分别送其夫妇俩到各自单位上班。

查处经过

2015年12月16日,鲤城区纪委接到上级纪委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函后,立即组成调查组对何伯煌相关违纪问题进行初核。2016年4月14日,鲤城区纪委调查组约谈何伯煌。

“我曾有公车私用的错误行为。2014年8月12日下午,我驾驶单位公车前往永春看病,顺路搭载了一个异性朋友到德化出入口,在返程途中还发生了交通事故。”何伯煌当场交代了其公车私用并发生交通事故的违纪行为。

随着调查的深入,调查组发现何伯煌有隐瞒事实的嫌疑。随后,鲤城区纪委联合泉州市公安局监察室进行细致调查。调查组掌握了何伯煌欺瞒组织、对抗组织调查及其他违纪行为的证据。2016年6月3日,调查组第二次约谈何伯煌。

“我怕让人知道我载李某某到德化赤水影响不好,所以就在事故发生后告诉她,如果有人要了解当天的情况,就说是在德化下高速后第一个加油站下车的。”何伯煌承认其在第一次笔录中存在故意隐瞒事实,对抗组织调查的行为,并对第二次公车私用的事实供认不讳。

当调查组人员问到是否知道其行为属于对抗组织调查的严重违纪时,何伯煌说他知道,但自己还是抱有侥幸心理。“身为公安机关的政工干部,本应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却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在上班时间公车私用,在第一次公车私用行为被查处后,不知悔改,依然顶风作案,对抗组织调查,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我接受组织处理……”

2016年6月,鲤城区纪委给予何伯煌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责令其承担违规使用公务车辆产生的费用;泉州市公安局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李纪)

 

信念崩塌 他被损友带到沟里——潜江市高石碑镇党委原书记吴启柏严重违纪问题剖析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日期:2016-10-09   |   浏览数:

“作为在市委机关工作多年的领导干部,你追求的到底是什么?”

“你从一名市委重点培养的年轻干部,到走向违纪违法歧途,谁对你的影响最大?”

……

面对执纪人员的询问,吴启柏无言以对。

而此时此刻,他的“铁哥们”张勇正被关押在看守所内,交代偷盗电瓶车的经过。

一个是事业有成的乡镇党委书记,一个是无职无业的社会闲散人员,双方沆瀣一气,后者不断为前者洗脑,扭曲了前者的价值观,前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后者谋利,最终双双走上不归路。

2016年7月,湖北省潜江市纪委宣布,吴启柏在担任高石碑镇党委书记期间,因严重违反纪律,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当官就是要发财”——被扭曲的价值观

1997年,吴启柏考入潜江市委办公室工作,对26岁的他来说,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通过拼命学习、勤奋工作,他逐渐从一名新兵成长为市委办公室理论政策研究的骨干。2007年,被评为“潜江市十大杰出青年”,并被提拔为市委副秘书长。2011年9月,被下派到高石碑镇担任党委书记。对组织的培养,吴启柏内心充满感激,他踌躇满志,立下誓言:一定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重用,服务好一方百姓。

吴启柏走上领导岗位以后,初中同学张勇经常邀他与老板们吃喝,刚开始吴启柏是拒绝的。

“你看看,现在的领导,哪个身边没有几个老板做朋友?当官为了什么,不就是要发财吗?不认识几个老板,你怎么发财?”每当吴启柏拒绝时,张勇便振振有词。

刚调任高石碑镇,张勇就约了几个老板设宴为吴启柏庆祝。“高石碑工程项目很多,您现在是一把手,可要多多照顾,有财大家一起发。”席间,老板们主动讨好吴启柏。

看到老板们开着豪车出入星级宾馆和高档会所,生活奢侈,再看看自己,辛辛苦苦这么多年,还是很清贫,吴启柏的思想开始动摇,觉得应该为自己好好“考虑考虑”。

他内心深处的欲望开始蠢蠢欲动,一心想找个机会“发点财”。

2012年,吴启柏看中了一套价值50万元的别墅,但苦于手里没钱。张勇知道后,主动从老板林某手里要了50万元给他。

吴启柏觉得不妥,张勇劝说道:“不要紧,你现在是一把手,到时候给几个工程让他搞一下就可以了。我办事你放心!”吴启柏便收下了这笔钱。

2013年,在张勇的介绍下,吴启柏违反纪律,参与社会上的集资放息,筹措100万元资金在外放贷,共收息24万元。

此时的吴启柏,“人在曹营心在汉”,天天跟着老板混,一门心思想发财,一步一步滑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人生就是为享乐”——被扭曲的人生观

吴启柏在市委办公室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经常加班加点,很少照顾到家庭。但他有一个好妻子,把家里照顾得井井有条;有一个听话的儿子,常常以他为榜样和骄傲。

到高石碑镇后,吴启柏跟老板们接触越来越频繁,十分羡慕老板们的生活方式,享乐思想在头脑中逐步膨胀。渐渐地,他把越来越多的时间和金钱花在灯红酒绿上,终日以酒肉为伴,借口是为了工作,实则是贪图享乐。

儿子对此十分不理解,多次跟他提意见,甚至还在作文中写道:“爸爸,希望你不要在外吃饭、喝酒,多陪陪我们。”他的妻子也总是劝诫他要谨慎行事,千万不能触犯党纪底线。可吴启柏一句也听不进去。

在张勇的带动下,他开始主动和一些异性朋友交往,最终突破道德和纪律的底线,与多名异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彻底沉沦。

“有魄力的人不需要守规矩”——被扭曲的纪律观

2012年底,考虑到张勇、老板林某这两年为他“付出”很多,吴启柏打算将高石碑镇府前路道路建设工程交给他们来做,但在党委会讨论时存在很大争议,事情并不顺利。

“当一把手就要说话算数。”张勇的这句话给吴启柏很大刺激。

在第二次党委会讨论中,虽然仍有争议,吴启柏坚持强行推进,在未经招投标的情况下,直接将工程交给林某和张勇施工。同年,又未经招投标,将高石碑镇计生服务站改扩建工程及住宿楼开发项目交给张勇。高石碑镇党委内部分歧越来越大,社会上的议论也越来越多。

吴启柏认为,基层的工作有其特殊性,太多的规矩会束缚手脚,为了完成工作任务,适当的违规破纪是可以原谅的。党的十八大以后,他多次在公众场合大放厥词: “守规矩的人,推动工作的力度要弱一点;有魄力的人,推动工作力度大,违规违纪的问题就多一些,要多给搞事的人创造一个搞事的环境。”

潜江市的领导多次找吴启柏谈话,对他的错误言行及时批评教育。然而,他并没有把组织的提醒和批评听进去,依然不收敛、不收手。

2013年,他与高石碑镇党委原副书记阮光美、经管站原站长刘汝轩等人串通一气,通过虚构环保、国土等项目,套取国家环保专项资金、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想方设法私设小金库,总计金额达200余万元,供他们公款吃喝、送礼和个人消费。

2016年6月,得知市纪委在调查自己时,吴启柏还心存侥幸,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堵口,隐瞒违纪事实,直到大量证据摆在面前,才不得不低下了头。(邱先俊)

执纪者说

“与善人交,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不善人交,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一个肩负重托、主政一方的党委书记被一个不学无术、偷鸡摸狗的损友带入了腐化堕落的深渊,令人扼腕。

究其原因,还是吴启柏自身理想信念不坚定,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工作、生活中,不与组织掏心掏肺,不向群众学习取经,反而终日与老板勾肩搭背,导致理想信念扭曲,价值观崩塌,最终走上不归路。吴启柏案警示我们,党员干部要净化朋友圈,多交诤友、益友,不交损友、佞友,要在党性上下功夫,在廉洁上下功夫,补足精神之“钙”,始终挺直腰杆做人。

 

贪念一起再无戒惧——安顺市老龄委办公室原副主任吴端严重违纪问题剖析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日期:2016-09-28   |   浏览数:

 人只一念贪私,便销刚为柔、塞智为昏、变恩为惨、染洁为污,坏了一生人品。这句话正是贵州省安顺市老龄委办公室原副主任吴端的真实写照。

吴端,布依族,贵州省紫云县人,1962年2月出生,1987年入党。经查,其在担任安顺市西秀区政府副调研员及西秀区产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期间,肆意妄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影响恶劣。

2015年8月,吴端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贪欲起底线破

吴端1979年参加工作,凭借组织的培养和自身的努力,从知青一步一步走上领导岗位。2003年,41岁的他被提拔为紫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9年3月,调任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副调研员;2011年8月,任西秀区产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常务副主任;2012年7月,任安顺市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

随着吴端走上领导岗位,手中权力越来越大,各种诱惑也纷至沓来。

2009年,安顺市西秀区政府申报了西秀区东屯本寨万亩大坝土地整治项目,吴端任该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项目还在申报期间,开发商李某和魏某就找上门来,请吴端“关照”,并表示如果一切顺利,将按照工程总价的5%至7%返还“好处费”。

面对诱惑,最初,吴端也曾拒绝过。他在接受调查时交代:“我一开始就意识到这是在违纪违法。他们找我帮忙,起初我没有同意,后来经不住他们再三纠缠,便同意了。”

事实上,与其说是老板们再三纠缠,不如说是吴端自己向贪念投降。他纪律意识淡薄,自认为“只要工作干好了,吃点、玩点、拿点没有什么”,老板们的“一再劝说”正好给了他一个放纵的借口,让他脆弱的思想防线在金钱诱惑面前崩溃,从此走上不归路。

2011年5月,李某和魏某在贵阳市购买了一套总价66.6637万元的商品房作为“好处费”送给吴端,吴端欣然笑纳。

收受“好处费”后,吴端对李某和魏某的请托事项可谓“尽心竭力”,在他的“帮助”下,魏某如愿以偿地获得了想要的工程。

存侥幸被“围猎”

以拜年名义收受了某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老板10万元;

以感谢费、拜节等名义收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老板10万元;

……

贪欲之门一旦打开,就再难关上。或在个人办公室、或在餐馆、或在家里,吴端收受老板财物的戏码一再上演。权力,成了他捞取金钱的最佳“工具”。

而对于那些不法商人来说,他们追求的是“放长线钓大鱼”,送钱给吴端就因为他手中有权,通过与吴端保持良好关系,可以得到很多好处。

“之所以送钱给吴端,一是为了顺利结算前期项目工程款,二是为了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上得到他的支持和帮助。”老板陈某直言不讳。

经查,吴端任西秀区政府副调研员及西秀区产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期间,利用协助分管国土工作及协助主持产业园区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严重违反纪律,大搞权钱交易,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06.6637万元。

“吴端被‘围猎’,与其党性淡薄、心存侥幸不无关系。”执纪人员说,吴端自以为贪一点、收一点不显眼,反腐败反不到自己,结果“以身试纪”,悔之晚矣。

无敬畏陷囹圄

吴端频繁接受老板们的宴请,在觥筹交错间,他的心态逐渐失衡。老板们的曲意逢迎让他忘乎所以,老板们的奢靡生活让他羡慕不已,让他忘了自己的信念与责任,更忘记了做人的底线。

与老板打麻将,是吴端的业余“爱好”之一。在接受调查时,吴端交代了这样一个细节:“有一次陈某请我吃饭打麻将,由于我身上没带钱,陈某就打电话叫他公司的人送来3万元借给我,我当时只拿了2万元。当天打麻将就输了这个钱,后来陈某没有问我要过这个钱,我也没有提过还给他。”

底线的失守,让吴端毫无顾忌。

《党纪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严禁党员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但吴端却“剑走偏锋”,违反纪律,公然搞起了贷款投资收取利息的行当。“2012年我调到市老龄委办公室工作后,由于事情不多,整天想找点事情来做。经过多方考虑,我想到了用自己的工资作担保,去贷款进行投资。”吴端在接受组织调查时交代,他先后在其朋友开办的小额信贷公司投资了100万元。

吴端自以为“高明”的种种行径并没有给自己和家人带来财富和幸福。事实证明,他不过当了回“财物保管员”。在其“落马”后,其家属退清其违纪所得,同时还承受着其身陷囹圄、家庭不圆的痛苦。(周欢陈海)

◎执纪者说

吴端接受调查后,曾向执纪人员吐露心声:“这件事(收受商人所送房产)发生后,我整天提心吊胆,心想事情总会暴露的,但又抱着侥幸心理,心想等事发后再说吧。”

正是因为心存侥幸、心无敬畏,吴端在腐化的路上越走越远,最终身败名裂。

他接受组织调查后,在给妻子的信中写道:“在贵阳买房子的事,我已经向组织交代了……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要留。”

早知贪物不能要,岂会今朝把泪流。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就应审慎行使手中的权力,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多一点敬畏、多一点清醒、多一点自律,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吴端在忏悔书中写道:“把错误坦白以后,压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近两年来,这些事情一直困扰着我,向组织坦白之后好多了。”“深感对不起党和人民多年的培养,对不起领导和家人。此时此刻,我的心情无法形容,多么想重新回到党的怀抱,感受党的温暖啊。后悔、后悔……”

然而,现实没有如果,只有后果。在纪律面前,再深刻的忏悔,再伤心的懊悔,再痛心的后悔,都不能挽回其犯下的错误,留给我们的只能是一个令人惋惜的叹号。

集体研究不是“免责金牌”——宁都县就业局原局长违规发放津补贴被查处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日期:2016-09-27   |   浏览数:

违纪问题通报

2016年1月30日,江西省宁都县纪委通报了一起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典型案例。

经查,2015年底,宁都县就业局违规发放“三送”(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下乡补助3.29万元,时任就业局局长卢华国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违反廉洁纪律。经宁都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卢华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规发放的补助3.29万元上缴县财政。

●事件回顾

2015年底,江西省宁都县就业局召开相关会议,在会议各项议程结束后,有人提出,全局上下辛苦工作一年,成绩斐然,临近年关发点福利犒劳一下,让大家欢欢喜喜过个年。

对此,时任县就业局局长的卢华国没有立即表态,他思忖后说:“大家确实辛苦,但县纪委下发了严禁年终突击发钱发物的通知,发钱就碰了红线。”

“如果文件规定可以发的,我们就发!”卢华国提出一个折中的办法。

其中一位班子成员闻言给他建议:“县里出台了一个文件,‘三送’工作人员每月可享受400元补助,我们可以从这方面想想办法……”

卢华国听罢,沉默不语。他深知,文件规定参加“三送”工作且常年驻村人员可享受此项补助,如果搞普惠制,见者有份,明显违规。但是一想到全局里干部职工工作勤恳,齐心协力为单位争得若干荣誉,过年不意思一下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发福利非打擦边球不行。”卢华国经过再三权衡下定了决心。

卢华国决定再次召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此事。会议研究决定:给单位所有干部职工每人每月发放400元的补助,共计发放补助3.29万元。全局上下纷纷为局长的“英明举动”点赞。

●查处经过

“这笔账目有问题!”今年1月13日,宁都县相关部门在对“三公”经费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在就业局账目中发现了端倪。

“该局‘三送’常驻队员只有6人,平均每人每年领取补助5483元,明显超出文件规定范围,肯定有问题!” 宁都县纪委执纪人员介绍说。

对此,县纪委立即抽调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经查,该局超范围发放“三送”下乡补助属实。

“这事经过班子集体研究!”当执纪人员找卢华国谈话核实时,他仍理直气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执纪人员指着《党纪处分条例》对他说,“违规发放津补贴,即使经过了集体讨论也是违纪的,你作为一把手难辞其咎……”

在纪律面前,卢华国顿时无语了。

2016年1月19日,经宁都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卢华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全县通报批评,追缴违规发放的补助3.29万元上缴县财政。

“集体研究不是‘免责金牌’……”对笔者谈起这事,现已退居二线的卢华国仍一脸懊悔。(李伟 江晓清)(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百晓生”的不归路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日期:2016-09-26   |   浏览数:

代办员、村文书、村邮员、村劳保协理员,他是村民眼中的“百晓生”。挪用侵占高龄补贴、医疗保险费用,甚至连村民委托代缴的水电费、电话费都要“雁过拔毛”、克扣截留,他也是群众身边的“大蛀虫”。浙江省温岭市滨海镇百花村代办员林一梁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浙江省温岭市滨海镇百花村,提起村里的代办员、村文书、村邮员、村劳动保障协理员林一梁,可谓无人不知。在村民印象中,小林不但能说会道,而且懂政策会技术,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百晓生”。村民小到充话费、缴电费,大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退保、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缴纳都找他。可前不久,当了4年多代办员的林一梁突然消失在村民的视线中,随后村民们发现委托林一梁代办的养老保险根本没有投保,村里80岁以上老人的高龄补贴也不翼而飞了……

谎言拆穿东窗事发

林一梁的案发,源于一笔5388元的“意外”存款。

2015年12月,家住百花村的瞿夏兰老人到农村合作银行领取失地农民养老金。银行柜员查了一下告诉她,几天前,老人的账户里汇入了5388元的存款。

“以前每月只有449元的补助金,怎么一下多了那么一大笔钱?不会是有人存错了吧?”老人回到家后,为了这笔“飞来横财”一宿没睡好。第二天她向村里同龄的老人一打听,心中的疑团更大了。原来,从2013年开始,政府发给失地农民的养老补助金就从每月449元提高到了543元,可瞿夏兰老人每月的补助金却一直没有上涨。

老人赶紧把这事告诉了自己的儿子。儿子赶到温岭市社保中心一查才发现,工作人员提供的百花村失地农民保险人名单中,根本就没有自己母亲的名字。

瞿家人清楚地记得,2011年上半年百花村土地被征用。当时村干部上门说,只要缴纳3万多元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满55周岁后每月就能领到养老金。想到每月能领到“固定工资”,家境并不富裕的瞿家东拼西凑借了3.24万元,交到了林一梁的手上。

但没想到,林一梁却动了“歪脑筋”,拿到钱后直接装进了自己的口袋。为掩人耳目,他还假借社保中心名义,按每月449元的标准打钱到瞿夏兰的账户。

2015年12月,为图方便,林一梁将一年的补助金一次性存入瞿夏兰的卡中,这才引起了老人的怀疑,精心编造了4年的谎言终于被拆穿了。

“雁过拔毛”疯狂敛财

在百花村,像瞿夏兰老人一样的受害者不在少数。为满足自己的私欲,林一梁将黑手伸向了村民的高龄补贴和养老金,甚至连村民委托其代缴的水电费、电话费也要“雁过拔毛”,克扣截留部分。

2013年至2015年,在两年多时间里,林一梁通过欺瞒等手段侵占百花村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3万余元。

2013年,在村邮站建设时,林一梁以购买办公设备为由,用白条报销集体资金4000元。

2014年,林一梁在为村民办理农村社会养老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续时,将部分村民的投保金占为己有,导致王相法等6名村民因超龄失去投保机会,至今无法享受基础养老金。

2014年,在办理村民农村社会养老金退保时,林一梁将部分退保金占为己有。

2015年,百花村972位村民缴纳医疗保险费用23万元,林一梁私自挪用……

整治“蝇贪”真相大白

2016年4月,温岭市纪委接到群众对林一梁相关问题的反映后,立即着手展开调查。

调查发现,2011年以来,林一梁在担任村文书、村邮员、代办员、劳保协理员等职务期间,存在挪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农村社会养老投保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并侵占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涉及金额14万余元。林一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由于年龄偏大、信息闭塞等原因,一些参保村民不熟悉国家惠农政策,只能通过村里的代办员了解情况。惠农资金该发多少,一年发几次,全由代办员说了算,这也是林一梁挪用、侵占各项资金长达4年才被发现的原因。”负责调查此案件的市纪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侵占群众救命钱和养老钱的行为,性质十分恶劣,对于此类问题,我们坚决从严从快查处,绝不手软,绝不姑息。”温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利兵表示,今年以来,温岭市启动专项整治,要求各乡镇、街道纪委加大对基层“蝇贪”的查处力度,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颜新文  江湛湛)

本想体面退休 结果颜面扫地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日期:2016-09-12   |   浏览数:

 身为科技局长,他把手中的权力和平台当成以权谋私的筹码和工具;身为公务人员,他想要过和企业老板一样的生活:制定“完美敛财计划”,试图在退休前攒足晚年体面生活的费用。福建省德化县科技局原局长苏志坚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违法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一次收到个体户送来的10万元钱,我几个晚上睡不好。内心既紧张又激动,紧张的是收受他人钱财害怕被抓,激动的是这钱来得太容易,而且比自己一年的工资还多,机不可失。再想想自己也为企业帮了很大的忙,就权当报酬吧。”福建省德化县科技局原局长苏志坚提起12年前受贿的往事,记忆犹新。今年8月,他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违法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苏志坚可以说是德化县陶瓷科技扶持项目的“引路人”。在当地不少陶瓷企业家的眼里,苏志坚曾是个“干实事”的人,在他的引导下,德化县众多陶瓷企业主动争取科技扶持项目资金,用于陶瓷科技项目的研发、生产,大大加快了该县陶瓷企业的转型升级。

但当权力遇上私利,苏志坚失去了人生定力。他担任科技局长之后,围绕在其身边的企业老板也就多了,在应酬和饭局间,他逐渐崇尚“拜金主义”。他想要钱,想要过和企业老板一样的生活,住豪宅、开好车……心理失衡促使他廉洁底线迅速失守,于是开始实施设想中的“完美敛财计划”。

“一般情况下,局务会都是我一个人说了算。”苏志坚说。政府科技扶持项目资金的申报、立项、验收等均由科技部门一家独揽,苏志坚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以权谋私的筹码和工具。在和企业老板交往中,他总是把“你要信赖我的‘专业能力’,我也相信你的‘社会经验’”挂在嘴上。

每次科技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过程中,他就会传递出“申请科技项目经费需要一些开支”等各种“口风”。当然,这些企业老板也心领神会,明白苏志坚的意思,出于“出小利,获大利”的心理,也就顺水推舟地把钱送给他。苏志坚的“胃口”越来越大,对企业老板所送数额较少的钱物不屑一顾,用他自己的话说,“有个企业老板送我3000元,我是从去福州的路上一直推到回德化的路上,最后勉强收下,心想这个人也太小气,为他争取了20万元的项目,才给这一点点”。

“看到别人有车有钱,在泉州、厦门等地还有房,我心想也总该为自己退休后的生活计划计划,便开始有了自己的算盘:不当局长后,要买一部轿车,要好一点的才有面子,有车就要有车位,有车就要有养车的费用,因此必须在退休前攒足费用,并通过买店面,用店租来养车。在权力运作中,一步步地实现自己的‘完美敛财计划’,先买车位,后买店面,最后买小车。”这是苏志坚在忏悔书中的一段话。

2000年至2012年,苏志坚在担任德化县科技局局长的12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十多名企业老板人民币100余万元,用于购置车位、店面、轿车等。在他“完美敛财计划”眼看就要实现时,县纪委执纪审查人员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苏志坚在接受审查时说:“回想担任局长这12年,是我一生最有成就的12年,更是我从辉煌走向腐败毁灭的12年。”德化县纪委执纪审查人员在分析该案时说:“岗位过于固化容易导致廉政风险,当领导干部在同一重要岗位过久时,人熟事熟,就可能出现个人行为得不到有效约束的局面。有关部门应着力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解决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轮岗交流,细化权力运行流程等问题。”(德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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