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该找人做假材料去申报‘教育化债’资金,更不该拿这笔钱来堵村里招待费的漏洞,现在我真是后悔莫及啊。”安徽省固镇县杨庙乡乔圩村党支部原书记乔志友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忏悔道。
2015年12月,固镇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杨庙乡乔圩村存在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教育化债专项资金等问题,于是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教育化债”是国家一项惠农、惠学工程。群众反映村干部骗取教育化债资金的举报线索是否属实?为摸清真实情况,调查组首先到县财政局调取“教育化债”资金档案,发现只有通过学校或村委会,才能申报教育化债资金。
经过走访排查,调查组发现,全县“教育化债”工作开始后,乔圩村发现该村小圩小学有一笔4000元的教育欠款。在上报该笔钱款时,时任乔圩村党支部书记乔志友、村委会主任严介銮、治保主任苏同仪、会计郭先强考虑到村里经费紧张,以前的招待费用没有处理,就想借此虚报一些留给村里用于处理吃喝招待费用。
然而,怎样才能瞒天过海,趁机“捞一把”呢?这些村干部动起了歪脑筋——虚构欠债材料。
于是,时任乔圩村党支部书记乔志友、村委会主任严介銮、治保主任苏同仪、会计郭先强4人分别找到了乔圩村原前乔小学校长崔某和小圩小学校长严某,让二人证明确有债务存在。之后,又分别找了两位虚假债权人,让二人配合村里虚报教育债务。最终,4人按照上报资料的要求,编造了35772元虚假债务资料,县财政局实际审核支付29422元。
这笔教育化债资金到手后,除去应当偿还的真实债务4000元以外,余下的25422元由苏同仪保管,用于偿还之前村干部吃喝招待等欠款。
2016年2月10日,固镇县杨庙乡党委分别给予乔圩村党支部原书记乔志友、现任党支部书记严介銮(村委会原主任)、会计郭先强、治保主任苏同仪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上缴国库。(安徽省纪委)
“贪字、钱字使我厚颜无耻、胆大妄为,彻底堕落、锒铛入狱成为必然。”广东电网公司原总经理吴周春忏悔道。吴周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且长时间主管电网企业,不仅没有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反而因心理失衡突破了底线,处心积虑、胆大妄为地操控着手上的“高压线”进行权力寻租,他的一系列做法不能不说是精心布局、隐蔽非常,可终究还是触了“高压线”。
2014年2月13日,吴周春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广东省纪委立案审查。2014年5月14日,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周春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的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经查明,吴周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926万元,美金3万元。2016年1月25日,被告人吴周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心理失衡,防线失守
由最初的羞羞答答变成了后来的主动索贿
“什么好事都让他赶上了。”熟悉吴周春履历的人这样说道。
1984年6月,刚满30岁的吴周春被任命为湛江供电局局长,成为广东省最年轻的地级市供电局长。1991年5月,组织上调吴周春任广州市供电局局长,此时他未满40岁。从湛江起步,一路顺风顺水,2005年后历任广东电网公司总经理、南方电网总经理助理、南方电网国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吴周春主管电网企业长达25年。
电力行业资金、技术密集,建设、管理项目较多,而一把手统管全面,有一定的议事决断权。批负荷、做工程、建电站、建大楼、卖设备、买保险等,可进行权力寻租的机会不在少数。因此吴周春刚到广州供电局任职时,社会上就有很多老板通过各种途经、抓住各种机会认识吴周春。
眼看那些认识的老板住别墅、上酒楼、坐名车,吴周春的心理出现了失衡,他坦白了自己心理的变化轨迹:“他们所赚的大笔财富有不少是我一个电话、一个招呼、一个表态得来的。我心里很不平衡,权钱交易、等价交换,既然你凭我的权力得到财富,要你一些也属正常。”吴周春似乎为自己伸手索贿找到了一个聊以自慰的理由。
思想防线的自我弃守,贪欲的毒草就会疯狂生长。“我第一笔贿赂金就是在这个时候收取的。”当时他犹犹豫豫、忐忑不安,但时去日久并未事发,自觉心定,就这样吴周春走上了堕落的腐败之路。吴周春放松学习,逐渐偏离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什么政治学习、党性修养、廉洁自律都被置之不理,什么党纪党规、制度流程、集体决策也都成了摆设。
欲望是一个无底洞,当过去的政治抱负蜕变为现实的敛财目标之后,吴周春对金钱的欲望就如打开的闸门,一泄如注。“见钱眼红,有送即收,不收白不收;不送即要,不要白不要”,吴周春撕下了最后一层遮羞布,由原来的羞羞答答变成了后来的主动索要,且花样尽出、不择手段:儿子办公司、回家省亲拜祖、购买股票、购置房产等都可以成为他索取贿赂的借口,从数十万到几百万,伸手即要。
长期布局,曲线敛财
以借钱炒股、合伙炒股为名索取关系户巨额贿赂
吴周春的权力寻租立足长远,利益输送有期权化的特点。能进入吴周春核心利益圈的人并不多,在5人左右,且都交往时间长、关系相对稳定。比如贺某,吴周春就与其保持利益关系长达20余年。
1991年5月,吴周春从湛江供电局调任广州供电局局长不久,就经人介绍认识了贺某。贺某文化程度不高,开始是做水电安装的,但因仪表堂堂,出手阔绰,在广州电力系统圈内颇得人缘。贺某通过请吃喝、陪吴周春的家属旅游等手段,很快赢得了吴周春的青睐。
吴周春视贺某为“铁杆盟友”,甘心为其在电力系统内牟取巨大利益铺路搭桥。凡是贺某安排的饭局,吴周春都会亲自出席,他实际上成为了贺某拉关系、揽业务的一张名片。贺某利用吴周春的影响力承接了大量电力方面的生意,如设备物资采购、电力工程施工等,即使像增加变压器负荷或线路容量这样的难办之事,贺某也能轻而易举地办成。据统计,仅在广东电网招标的物资供应这一块,四年内,贺某及其企业获得的采购合同额度就达17.19亿元。
毫无疑问,贺某也成为了吴周春不折不扣的“提款机”。为了支持吴周春的儿子在广西南宁经商,2007年贺某不仅现金支付215万元为其购买写字楼,还一次性支付500万元作为公司启动资金。
吴周春不仅擅长长期布局,而且非常注意敛财方式的隐蔽性。为了规避风险,他最常用的手段就是以借钱炒股、合伙炒股为名索取关系户的巨额贿赂。具体做法是,吴周春以某只股票将会升值为由,要求得到过他帮助的关系户借钱给他儿子炒股,而事实上一概由关系户全资入市,赢则大部分归己,被套牢或亏损则不承担任何责任。
曾有一次,吴周春通过某种渠道获知一家股票将在短期内上涨,联系曾获得过他照顾的某电器公司老板陈某,以儿子炒股缺少资金为由要求陈某出资支持,最终股票收益300万元,吴周春获取了其中的200万元。后来吴周春又以购买某三只股票为名,先后向多个业务往来的老板“借款”,其中索取某保险公司推销经理杨某200万元、某电器公司老板陈某300万元和某信息技术公司老板李某资金975万元。
精心设计,操控中标
91个评标结果被人为更改,涉及金额达67亿元
在吴周春担任广东电网总经理兼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组长期间,他采取“两手互博”的方式使集体决策成为摆设,让自己的“关系户”在物资设备的采购中获得较大份额。他一手制订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程序,宣称招标要经集体研究;另一手又采取内部文件会签形式,要求最终中标结果须经自己批示才算数。
吴周春最终审批的合同金额达477.75亿元,其中91个标的评标结果被人为更改,涉及合同金额达67.49亿元,严重违反了《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与吴周春关系密切的贺某、陈某和李某等人则顺利得以中标,获取了不当利益。
间接授意也是吴周春操纵招投标惯用的手段。吴周春到广东电网任职之后,对公司的招投标制度和流程进行了梳理和调整,实行分级授权。一些招投标的权力看似下放了,但吴周春却通过点头或摇头的肢体语言进行幕后操控,其“点头”表示“不同意”,摇头才表示“同意”。不按套路出牌,让人颇费心思,为了防止吴周春在招投标的终审会上“点头”,不少参与招投标的公司不得不通过各种途径向他示好。
吴周春还“巧设”门槛,为利益输送者所在公司量身定做标准。对一些邀标议标项目,吴周春有意将“公司业绩”作为入围门槛,却对业绩评估不作科学界定,完全以所谓“领导认可”作为终评标准,导致围标串标现象突出。广州某电器公司老板陈某,因为得到了吴周春的关照,多次获得广东电网的物资采购合同,其中最大一笔合同金额达到5000万元。为感谢吴周春,陈某在四年之间,分多次贿送其人民币达500万元。
看似对工程质量要求严格,实则担心工程事故牵出腐败问题,吴周春行事极为谨慎,对可能带来负面影响的隐患果断地采取措施。曾因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吴周春不仅严词斥责了负责此项电力工程的文某,还退回了其贿赂的40万元现金,并最终将其淘汰出局,以绝后患。
吴周春还非常注意隐藏个人真实意图,他表面上对所有企业参与投标一视同仁,实则是考虑安全性,避免枪打出头鸟。为了维护其侄女婿作为法人代表的某公司的业务份额,在吴周春的授意下,该公司在招投标的名单中长期保持中等偏上位置,不冒尖、不打眼,同时又确保该公司代理的电器产品中标份额达到总份额的20%,稳居同类产品的前列。吴周春如此“用心良苦”,但终究还是没有逃过党纪国法的制裁。
案件剖析
“高压线,摸不得。”这句话每个人都清楚,对电力行业的人来说,更应该作为警句来谨记。这“高压线”就是底线,道德底线、职业底线、欲望底线……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更应该有底线。
但吴周春却突破了底线,他胆大妄为操纵招投标,设计各种手段去操控不能碰的“高压线”,导致其退休后仍被调查,最终锒铛入狱、晚景凄凉,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客观地说,吴周春在工作上还是做出了一定成绩,但为何丧失党性原则、私欲膨胀,最终堕落为腐败分子呢?
思想上变质,行动上就会随之“一泻千里”。吴周春放松学习,长期忽视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党性党纪教育严重淡化,同时又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诱惑所影响,他收受的第一笔贿赂就是从心理失衡开始的。吴周春的合法收入,本足以让他过上光鲜体面的生活,但他却仍四下伸手,捞取不义之财,可见欲望是一个无底洞,如果陷入贪欲无法自拔,就会在腐败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对此领导干部一定要慎之又慎。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吴周春心存侥幸,自以为长期布局、曲线敛财就能万无一失,当得知组织在调查自己时,他仍不老实交代,还向“老板朋友”统一口径,企图掩盖事实、蒙混过关,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也是咎由自取。吴周春的堕落警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党性修养,永远对党忠诚,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努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侯帮兴 整理)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我真后悔啊!”在山东省阳信县纪委谈话室里,阳信县洋湖乡叶家村党支部原书记叶振奎低头自语。同时,在隔壁另一间谈话室,拿到12000元危房改造补助款的叶家村村民叶振堂对纪委工作人员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以前太糊涂了!”
危房补助现蛀虫:外出务工村民领取的补助金少了10000元
2016年1月,阳信县纪委在排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落实情况时,发现叶家村村民叶振堂的补助金在发放过程中可能存在违纪问题。
调查人员马上联系叶振堂询问情况。叶振堂只身一人在天津打工,常年不回家。他在电话中说,自己的危房改造补助金是由村党支部书记叶振奎给他领取的,一共是4000元。由于他以前欠叶振奎1000元,叶振奎后来又给过他1000元补助金,所以目前叶振奎还欠他2000元钱。
但是,调查人员掌握的情况是: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应该是14000元,而不是叶振堂所说的4000元。
调查取证遇迷雾:收条上签字手印均齐全
调查人员立刻找到叶家村党支部书记叶振奎。叶振奎则拿出了一张收条,上面写着“收到金额为壹万贰仟元(12000)的补助款”,并有叶振堂的签字“叶”和手印。
叶振奎说,之前叶振堂欠他1000元钱,后来他又给了叶振堂1000元补助金,扣除这2000元钱,补助金14000元已经全部给了叶振堂。叶振奎还说,由于叶振堂是文盲,只会写“叶”,所以收条上的签名才只有一个“叶”字。
经调查,叶振堂确实为文盲。为核实这张收条的真实性,调查人员找司法机关进行鉴定,也证明“叶”字和手印确实是叶振堂本人的。这张收条让调查人员感到一头雾水。
精心策划谋对抗:村民说法前后矛盾 背后隐藏一个“约定”
调查人员再次给叶振堂打电话核实,叶振堂却说,他记错了,叶振奎的确已经把14000元全部给他了,还说不用纪委再来调查这件事了。
叶振堂的说法前后矛盾,其中一定有隐情。调查人员兵分两路,一组去洋湖乡政府了解叶振奎背景和工作情况,二组继续给叶振堂做工作,争取让他说出实情。
很快,一组调查到,原来叶振奎还在处分期内。去年他因为其他违纪问题,被洋湖乡党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组调查也有了很大突破,据叶振堂陈述,当时纪委找到叶振奎谈话后,叶振奎就利用与他的私人关系订立了攻守同盟,并保证归还他剩下的12000元补助金,但是要私下给他,条件是他要跟纪委说,补助金已经全部给他了。
真相水落石出,但还有一个疑点:那张“收到金额为壹万贰仟元(12000)的补助款”的收条上为什么会有叶振堂的签字和手印呢?
费尽心思留后手:利用村民不识字伪造证据
很快,调查人员对叶振奎进行谈话,叶振奎依然不承认自己侵吞了叶振堂的补助金。当调查人员把常年在外地务工的叶振堂带到叶振奎面前时,叶振奎终于低下了头,交代了整个事实经过。
原来,早在叶振奎交给叶振堂1000元补助金时,他就想到了如果以后纪委工作人员进行查证该如何自圆其说。首先,他将写有“壹万贰仟元(2000)”字样的收条交给叶振堂,谎称是欠叶振堂2000元补助款的欠条。由于叶振堂不识字却能看懂阿拉伯数字,他就在这张字条上签了字按了手印。之后,叶振奎再把字条上的数字“2000”改成了“12000”。叶振堂以为这样做就可以瞒天过海了。
天网恢恢纪难容:侵吞补助金、对抗组织审查受惩处
2016年3月,因侵吞危房改造资金、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符合加重处分情节,阳信县纪委给予叶振奎开除党籍处分。
危房改造资金被蛀蚀,使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卡在“最后一公里”,这样的违纪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再小的权力失去监督,都有可能酿成腐败。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惠民资金的流程管理,充分满足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山东省纪委)
“每当夜幕降临,瞅一眼银川美丽的夜景,都会想起自己和爱人为事业和家庭付出的心血。是自己亲手毁掉了一切。如今不但失去了自由,失去了自己热爱的事业,丧失了为党和人民工作的权利,还连累了亲人。真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羞愧!”
这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经信委原副主任高重瞳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一段发自内心的忏悔。2014年7月,高重瞳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2014年12月1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高重瞳受贿134万余元,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刚走上领导岗位时,高重瞳还是一个自律意识很强的人。对一些开发商送来的现金、购物卡,她或直接拒绝,或上交单位,或当着开发商的面,以开发商的名义直接捐给学校、福利院。
从开始直接拒绝开发商的钱物,到偶尔收取小额现金都脸红心跳,发展到后来收取高额财物也能坦然面对。是什么,让高重瞳逐渐放松警惕,放弃做人为官的底线?
仕途顺利,骄横之气不断滋长;心态失衡,贪图享乐的欲望愈来愈烈
与高重瞳共过事的人,都这样评价她:高重瞳干练精明有能力,是个女强人。
上世纪80年代初,高重瞳从浙江工业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被分配到银川市房管局工作。上世纪90年代初,正是住房改革深入推进的关键时期,银川市经适房及城市建设任务异常繁重。作为当时宁夏为数不多的建筑行业毕业生,高重瞳大有用武之地。那几年,她从早到晚忙工作,甚至晚上还常常去工地现场查看。短短几年时间,一系列银川市的标志性工程建设竣工完成。过硬的专业素养,加上干练的工作风格,高重瞳的事业顺风顺水。2002年,高重瞳被提拔为银川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一年后升任局长,走上重要领导岗位。
强烈的事业心,争强好胜的个性,精明干练的工作作风,成就了高重瞳。但随着职务的升迁,高重瞳的骄横之气不断滋长,听不进去别人的意见。“有些飘飘然而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在工作中,她总以为只要自己的想法和做法对发展有利就是对的,喜欢将自己的想法和意见强加于别人。生硬的工作方式方法,久而久之使高重瞳的性格和脾气变得更强硬而急躁。
看到当初并不起眼的开发商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工程中大笔赚钱迅速致富后,高重瞳的心态开始失衡。“我觉得自己论能力论贡献都远超过他们,但生活却远不及人家。”心态的失衡导致价值观发生扭曲。对追求物质生活,她从不齿到视为正常,贪图享乐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从开发商手中拿点“好处”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思想慢慢开始影响她的言行。
一本糊涂账:“为丈夫提供更多财富,以弥补对丈夫和家庭的亏欠”
任银川市房管局局长期间,对于房管局负责的工程交给谁去开发,高重瞳有绝对的决定权。当时还是银川市房管局下属单位负责人,现已是宁夏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的王某深知这一点。2003年,王某通过高重瞳打招呼,获得了某工程项目。此后,王某“知恩图报”,为高重瞳送上了面值1万元的新华百货会员卡。在高重瞳的持续关照下,王某顺利承揽工程,又先后为高重瞳送上几万元的钻石项链、男士高级手表等。
一次次“孝敬”,王某渐渐成为高重瞳心中“值得信赖的人”。只要是王某看重的工程,高重瞳总会尽心尽力成全他。2007年3月,高重瞳调任大武口区任区长半年后的一天,王某又专程赶到高重瞳办公室,以感谢高重瞳在其承揽银川市某经适房小区建设工程中的帮助为由,送给她1张存有10万人民币的银行储蓄卡,并希望高重瞳今后能继续支持其公司发展。从2004年至2006年,王某先后4次找各种机会,送给高重瞳人民币18.4万元,美元2000元。
在收下王某存有10万元的银行卡后,高重瞳的内心曾惴惴不安,她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丈夫林某。这时,如果最亲近的人能站出来坚决反对,今天的高重瞳可能就会面临不同的结局。可惜,林某不仅没有反对,反而鼓动高重瞳分3次将钱全部取出,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慢慢地,高重瞳收受礼金、钱物的胆量越来越大,面对开发商送来的高额财物也越来越心安理得。
高重瞳与丈夫是大学同学。因为爱情,丈夫放弃留在大城市工作的机会,追随高重瞳来到宁夏。论才智论能力,高重瞳认为丈夫都比自己强。但也许是时运不济,丈夫的事业远不如自己顺利。随着高重瞳事业的不断上升,特别是到大武口工作以后,对家庭的照料越来越少,女儿的学习成绩不尽人意。对丈夫、对家庭的负疚感成为高重瞳的心病。
如何缓和家庭日益尖锐的矛盾,夜深人静时,高重瞳反复思考。考虑的结果是:待到自己位更高、权更重时,丈夫自然会更尊重她。短时间内,只能为丈夫“提供”更多财富,以弥补对丈夫和家庭的亏欠。而丈夫林某也认为,自己跟着妻子来到宁夏,牺牲太多,从高重瞳身上得一点经济补偿也理所应当。慢慢地,夫妻俩在利用高重瞳手中权力帮朋友、为自己捞好处上达成了共识和默契,高重瞳成为了丈夫眼中“最识时务”的明白人。
一份糊涂爱:丈夫的“铁哥们”,妻子犯罪的“导火索”
丈夫为人“热情、仗义”,只要“朋友”有求,就会尽力帮忙。而丈夫时常念叨要帮忙的“铁哥们”,是两个建筑行业的私企老板。
2005年下半年,银川某置业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席某听说银川市房管局有块土地正在寻求合作开发,就让高重瞳的丈夫帮忙促成合作开发事宜。随后,在高重瞳的安排下,席某的公司与银川市房管局顺利签订了开发合同。后来,为将按规定一次性应付清的2000多万元土地转让费变更为分期付清,席某再次找到高重瞳的丈夫请求帮忙,同样得到了高重瞳的关照。项目开工后,席某为表示感谢,从公司拿了20万元现金到高重瞳家。当时在家的林某并未收下,而是说以后有事再说。
2009年夏天,高重瞳看上一辆福特福克斯牌轿车,林某便通知席某来给“参谋参谋”。“参谋”完后,席某结了十几万元的车款,并以高重瞳丈夫的名义办理了手续。这辆车一直由高重瞳使用,直到案发。2013年夏天,林某又打电话约席某来到刚购买的新房里,说是让“参谋”一下怎么装修。席某心知肚明,带着高重瞳丈夫来到自己公司的家装集成展示馆挑选。随后,席某为高重瞳的新家安装了成本为10万余元的两套衣柜和一套橱柜。
江苏某建设集团银川分公司项目经理袁某,是高重瞳丈夫的另一个“铁哥们”。高重瞳任房管局局长期间,袁某也在高重瞳丈夫的撮合下,多次承揽到银川市房管局的工程建设项目。2009年高重瞳想买车时,其丈夫以缺10万元买车款为由,让袁某想想办法。袁某得信后,便拿了10万元送到高重瞳家中,丈夫林某只是客气了一下,就收下了这笔钱。2012年,林某又多次向袁某提出想换房子,待看中兴庆区北部某楼盘后,林某故伎重演,对袁某透露说,买房子还差40万元。袁某心领神会,没过几天,便将40万元送到高重瞳丈夫手上。
对这一笔笔巨款的来历,高重瞳心知肚明。但出于补偿家庭的考虑,她选择了回避和默许。而正是丈夫的这两个“铁哥们”,成了高重瞳走上犯罪道路的“导火索”。
接受组织审查期间,高重瞳曾说,2012年家里购置新房时,丈夫前后拿出160万元现金支付房款。她心知肚明,靠两个人的积蓄,一下子拿出一百多万来买房,是不可能的事。她不敢追问现金来源,因为“想起来就很可怕”。
案例剖析
高重瞳担任领导职务之初,也曾严于律己、克己奉公。但随着一次又一次成功,赞美声、掌声越来越多,高重瞳逐渐有了“拿一点、吃一点,没什么大不了的”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想法,“从开始偶尔收取小额现金都脸红心跳,到后来收取高额财物而坦然面对”。可见,糖衣炮弹对领导干部的侵蚀是循序渐进的。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党员领导干部管不住自己的“第一次”,思想防线迟早会坍塌。
在得知丈夫与两名房地产公司老板袁某、席某交好时,高重瞳采取的态度是不闻不问。丈夫三番五次请求她给袁某、席某办事,她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二人谋取私利。在丈夫告诉她二人送来大额现金表示感谢时,高重瞳只是轻描淡写地答应一声,便理所应当地花着他人的钱,享受着他人提供的物质。高高在上的高重瞳觉得,只要钱不是她自己亲自收的,就不会有事。
因觉自己亏欠丈夫太多,便任由他伸手拿别人的钱、尽情地享受生活。高重瞳糊涂地以为,这就是对丈夫和家庭的弥补。这种扭曲的思想、侥幸的心理将高重瞳与其丈夫一步步带入深渊。慢慢地,夫妻二人在权钱交易中更加肆无忌惮,将手中的权力和职务便利作为满足私欲的工具,大肆捞财,接受巨额贿赂。
夫妻,本应成为事业上、生活中相助相携的伴侣,然而高重瞳和丈夫却没有把事业的发展、家庭的和谐以及手中的公权界限划分清、打理明。将感情与原则混淆在一起——多为丈夫和家庭提供些物质帮助,高重瞳错误地以为,这是缓和家庭关系的一个有效途径。一本糊涂账,一份糊涂爱,换来的是一个家庭的悲剧。(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邢婷婷 整理)
“2013年7月21日晚,当我踏进审查室那一刻,真是天崩地裂,整个人都彻底崩溃了,泪流满面,悲痛欲绝……悔恨交加。”骆国清在悔过书中写道。其实,当骆国清指使其司机驱车在泉州后渚大桥以100多公里时速仓惶逃窜,最终被拦截带走之时,其内心已然崩溃。
在接受审查的日子里,骆国清终日以泪洗面,短时间内交代出其在任职期间收受多名企业主1300多万元钱款的事实。2013年12月,骆国清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2015年1月9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骆国清有期徒刑15年,没收犯罪所得。
向组织交代完一切,骆国清一身轻松。“组织上对我的查处,是正确的,应该的。要不然在我的晚年生活中,直到我生命终结前,我将是恐慌的,不得安宁的,会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
难舍“衣锦还乡”情结 在讲排场比阔气的路上越走越远
1973年,21岁的骆国清刚一入伍,就立了三等功,并光荣地入了党。从军24载,他从最普通的战士成长为副师职领导干部。
据骆国清回忆,当时他转业后可以选择去北京,也可以选择去部队所在地,但他却依然决定回泉州老家。“闽南人常说,回家可以光宗耀祖、出人头地,任一官半职能为家人和朋友办一些事。”这成为骆国清心头挥之不去的情结。
如愿回到家乡的骆国清受到组织上的重用,历经多岗位多职务锻炼。2005年,他被任命为泉州南安市委书记,成了主政一个县级市的“一把手”。当时骆国清怀着干事创业的激情,提出招商引资创业工程,在较短时间内使南安市财政总收入排名全省第二。这本得益于全体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可骆国清却认为,取得这样的成绩全靠他这个“一把手”,因此,“走到哪里都到处显耀自己的能量和作用”。
骆国清躺在功劳簿上,逐渐滋生出享乐和拜金思想。而由于年龄等原因,骆国清认为自己“再往上升可能性很小”,已然是“船到码头车到站”。是该一如既往地干好工作、做出成绩,还是选择保持现状“不上不下”,多考虑自己晚年生活该怎么过?这两种想法在骆国清心中徘徊不定。
工作上冲劲不足、干劲减退,但接待应酬的时间却多了起来。当时很多企业家在南安投资创业,骆国清常被邀请参加南安或泉州同乡会等活动,经常到外地参观考察。住的是星级酒店、吃的是山珍海味、享的是高标准接待,听的是酒桌上恭维人的甜言蜜语,这让骆国清“顿时觉得飘飘然忘乎所以,身价好像高很多,本来虚荣心就比较重,(听到恭维话后)感到很中听、很舒服。”
听惯了奉承话,享惯了“清福”,骆国清思想觉悟渐渐退化,讲排场、摆阔气成了他的一大追求。他在南安的公务接待和私人宴请繁多,接待标准一年高过一年。回家过年他都要讲排场——孩子们的拜年红包别人如果给500元,他就要给1000元。平时参加企业的公益慈善事业、各种救灾活动,骆国清认为这是给企业家个人捧场、给他们面子,要让企业老板感谢他、赞扬他。后来接受调查的骆国清回想起这些过往,不由在悔过书中写道:“这是多么幼稚、多么可笑。”
第一次破纪“彻夜难眠” 猖狂时“开门迎客”
“我反思第一次收钱时的心情是非常复杂的,(内心)斗争十分激烈,那时确实非常害怕。”当时,一名企业老板来到骆国清家,聊了半个多小时后,从公文包中拿出一包钱塞给骆国清。双方在客厅里推来推去,折腾了五六分钟。
“我知道你是军人出身,爽快耿直,但你不要做不食人间烟火的正人君子,这样将来你在这里连一个朋友都没有。”“好吧,这算是向你借的,下不为例。”
据骆国清回忆,当晚他彻夜难眠,一边是烫手的钱,像随时可以爆炸的定时炸弹,另一边是企业老板的所谓“感慨之言”。“结果我听了老板的谗言,有了第一次必然就会有第二次,接二连三收了别人的钱,走向了犯罪的不归路。”
起初,大部分行贿者抱着投石问路的心态,以曾经的战友、朋友的名义,逢年过节向骆国清送一点小礼品、小红包示好。骆国清将别人送钱的举动当做“是对我的敬重,是兄弟朋友之间的感情”,他对这些“小礼小钱”没当回事,认为这是“经济活跃地区的潜规则”。当行贿者发现骆国清并非不食人间烟火,便纷纷使出浑身解数,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向骆国清送钱送物。
南安本为侨乡,一些企业老板在香港、澳门等地谋事创业,每逢年节才回乡省亲。骆国清就任南安市委书记后,也经常带队去港澳等地。一到目的地,骆国清除了正常的走访、会议之外,哪儿都不去,就待在下榻的酒店中“开门迎客”。
骆国清回忆说,当时人来了一批又一批,酒店房间内堆满来访者送的礼物和“茶水费”。客人走后,骆国清都不记得哪个礼物是哪位送的了。好在送礼的人也有“心机”,往往会在礼品袋内放上个人名片,以便领导“审阅”。
为了体现“关心”,过年期间,成了骆国清一年中最忙的时候。每年初一到十五这些天,骆国清马不停蹄,走访于各乡镇回乡省亲者家中,换来的又是各位送上的一捆捆钞票。
“以前烟酒茶等礼品都不要,而这时对企业家馈赠的礼品、手表、金首饰等贵重物品都收,最后发展到对企业老板送来的几万元、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钱也收,丧失了原则,丧失了方向,丧失了人格,触犯了党纪国法。”骆国清在悔过书中说道。他在用地审批、项目开发、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拿人手短”,一次骆国清接到关于一个违规开发项目的通报,却并没有派人去调查处理,采取措施挽回损失,原因就是,他收了老板的钱。
南安商人吴某,为求得骆国清支持帮助,取得某旧城改造项目,先后7次送给骆国清18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港币。
长期纵容,弟妹等只把他视作“摇钱树”
骆国清的弟弟长期打着骆国清的招牌,在南安地界承揽电杆广告牌项目。有一次骆国清弟弟得知某企业新投资了一个房地产项目,就直接打电话给企业老板,直言“我是小骆,你的新房广告给我做!”该房地产老板不明所以,就问“你是哪个小骆?”骆国清弟弟立即怒气冲冠,叫嚣道:“我是小骆你都不知道,你还要不要在南安混了!”
有一次,南安商人吕某想拿下一块11亩多的工业用地盖厂房,奈何“朝中无人”,后来通过某副镇长从中撮合,认识了骆国清的妹妹。骆国清妹妹开口便是100万元。骆国清办妥此事,吕某将100万元如数奉上,骆国清让妹妹代为保管。
然而,“人走茶凉”的不单单是一些曾被骆国清视为“兄弟朋友”的行贿者,更让纪律审查人员扼腕叹息的是,由于骆国清对弟弟妹妹的长期纵容、疏于管教,其弟妹只把他视作“摇钱树”,“关键时刻”竟毫无手足之情。
当纪律审查人员让骆国清的妹妹退出这100万元贿金时,其妹撒泼抵赖,大叫着说“你们把我关起来吧,骆国清的事和我没关系,我没钱!”在退赃期间,骆国清的各位兄弟姐妹个个对退钱之事避如蛇蝎。
骆国清被羁押于福建省第二看守所后,监管干警告诉调查人员,他时常“一日三哭”。骆国清所哭的不仅是面对法律惩罚时的恐惧,更是对那些兄弟姐妹失望与心冷。
从“一线选贤”变质为“金钱开道” 选人用人的天平严重失衡
选人用人历来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骆国清在悔过书里写道:“我到南安后,提出要在经济发展一线、项目建设一线、矛盾调处一线选拔干部。刚开始确实是这样做的,当时干部群众反映较好……但后来丧失党性、违背了组织原则,在干部任用事项上听从各方打招呼。”骆国清说的各方打招呼的人,就是他所谓的一些朋友。
南安人洪某,应骆国清的邀请回乡置业,双方熟络之后,洪某就向骆国清提出帮助他的一个兄弟、南安市公安局某领导提拔一下,酬劳100万元。骆国清见“兄弟”开口,本着“兄弟的兄弟就是自己兄弟”的认识,欣然应允,在短时间内就落实了此事,各方皆大欢喜。
有其一就有其二,骆国清在南安任职的这些年间,经过各位经商的“兄弟朋友”推荐,以钱开路而得到提拔的大小干部就有十数人之多。
上梁不正下梁歪,对于那些买官的干部而言,用巨资得来的位置一旦到手,必然想方设法收回成本或是通过各种方式回报出资的企业老板。这样的干部又怎能履好职尽好责,真正为群众办事?在骆国清案发后的一段时期内,南安相继出现多起窝串案,骆国清在位时的胡作非为难辞其咎。
骆国清在这些别有用心的“朋友兄弟”金钱攻势下,在所谓“哥们义气”的口蜜腹剑下,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牟取私利,失去了最起码的公平正义,也失去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操守,换来的只能是无尽的悔恨和泪水。
案件剖析
分析许多贪官的堕落轨迹,都能发现其“哥们朋友”推波助澜的身影,骆国清一案正是其中典型。
骆国清在担任南安市委书记后,手握重权,成为别有用心之人“围猎”的对象。这些人挖空心思与骆国清套近乎,从请客吃饭、登门送礼开始,察言观色,投其所好,步步为营,最终把骆国清拖下水。令人遗憾的是,骆国清并没有把“慎交友”当回事,甚至见有利可图便欣然就范,与“狐朋狗友”一拍即合,把党纪国法抛在脑后,等待着他的必然是身败名裂的结局。
领导干部与什么人交往、怎样交往,往往成为考察其志趣、境界和追求的“晴雨表”。广大干部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
“前车之覆轨,后车之明鉴。”骆国清一案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对那些怀着个人目的拉拉扯扯、搞感情投资的人,对那些特别敢花钱、特别能套近乎的人,对那些趣味庸俗、社会关系混杂的人,领导干部一定要保持高度警觉,绝不能被别有用心之人迷惑、利用。只有时刻保持清醒的辨别力和坚定的自我控制力,才能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让那些投机取巧、四处钻营的人无处得利,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出正能量。(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刘芳源 整理)
“刚开始当村支书时,也为村民做了不少实事,但多年村支书干下来,觉得自己吃了不少苦,就想着为自己谋些好处,便在报账上耍起了‘小聪明’。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触犯了党纪国法,真是后悔啊!”安徽省铜陵市郊区灰河乡灰河村党支部原书记何长生懊恼不已。
2015年,铜陵市郊区纪委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对辖区内5个乡科级单位和10个村(社区)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区灰河乡灰河村的村级财务公开流于形式,“村账乡管”制度执行不到位,账目管理十分混乱,甚至有明显违规票据报销入账等现象。
经查,2013年灰河村党支部原书记何长生与村委会原主任陈志发在本村实施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自行到外地购买树苗,虚开发票合伙侵占1.995万元。同年,两人又在实施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农户申报过程中,通过虚构申报材料获得市、区财政补助款,从中共同侵占2.684万元。2011年至2014年,何长生与陈志发先后8次通过虚列污水改造工程、“户户通”工程等项目共套取村级资金42.232万元,主要用于村级招待及其他不明开支。
何长生、陈志发作为村“两委”的负责人,本应带头严格遵守纪律,带领村民致富增收。然而他们却漠视党纪国法,视财务制度为儿戏,通过虚开票据合伙套取涉农资金,企图“瞒天过海”谋取私利,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最终逃不过纪律的严惩。2015年,铜陵市郊区纪委分别给予何长生、陈志发开除党籍处分,并将两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补贴力度的加大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村干部掌握的资源、资金越来越多,权力寻租的空间越来越大,一些村干部在利益诱惑面前心存侥幸、行无底线,贪污、侵占、挪用涉农资金甚至是扶贫救助资金,严重侵害了干群关系。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乡两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压实监督之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防止基层干部滥用权力的现象发生。(安徽省纪委)“刚开始当村支书时,也为村民做了不少实事,但多年村支书干下来,觉得自己吃了不少苦,就想着为自己谋些好处,便在报账上耍起了‘小聪明’。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触犯了党纪国法,真是后悔啊!”安徽省铜陵市郊区灰河乡灰河村党支部原书记何长生懊恼不已。
2015年,铜陵市郊区纪委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对辖区内5个乡科级单位和10个村(社区)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区灰河乡灰河村的村级财务公开流于形式,“村账乡管”制度执行不到位,账目管理十分混乱,甚至有明显违规票据报销入账等现象。
经查,2013年灰河村党支部原书记何长生与村委会原主任陈志发在本村实施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自行到外地购买树苗,虚开发票合伙侵占1.995万元。同年,两人又在实施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农户申报过程中,通过虚构申报材料获得市、区财政补助款,从中共同侵占2.684万元。2011年至2014年,何长生与陈志发先后8次通过虚列污水改造工程、“户户通”工程等项目共套取村级资金42.232万元,主要用于村级招待及其他不明开支。
何长生、陈志发作为村“两委”的负责人,本应带头严格遵守纪律,带领村民致富增收。然而他们却漠视党纪国法,视财务制度为儿戏,通过虚开票据合伙套取涉农资金,企图“瞒天过海”谋取私利,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最终逃不过纪律的严惩。2015年,铜陵市郊区纪委分别给予何长生、陈志发开除党籍处分,并将两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补贴力度的加大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村干部掌握的资源、资金越来越多,权力寻租的空间越来越大,一些村干部在利益诱惑面前心存侥幸、行无底线,贪污、侵占、挪用涉农资金甚至是扶贫救助资金,严重侵害了干群关系。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乡两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压实监督之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防止基层干部滥用权力的现象发生。(安徽省纪委)
重庆市城口县因自古扼守陕西、湖北进入川渝之门户,形如“城口”而得名。于少东身为城口县重要领导干部,不仅没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守住廉洁自律的“城门”,还导演了“一人当官、全家腐败”的悲剧,将自己连同妻子一起送进牢门。
2013年12月,经重庆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并报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于少东开除党籍处分;2014年3月,城口县人大常委会给予于少东开除公职处分;2014年5月,于少东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人生轨迹值得深思、让人警醒。
儿子贪图奢华 一味追求致富捷径
"数十辆豪车组成的迎亲队伍,五星级酒店的100多桌盛宴,华丽梦幻的婚礼现场,动用大型摇臂设备和数台摄像机多角度实时拍摄,高达40万元的婚礼花费……”
连见过不少世面的酒店服务生都为之惊叹:好大的排场!
大排场的背后,是大肆收受礼金:在婚礼现场的签到台,主办方准备了空红包,送礼者领取空红包装入礼金,在红包上写上名字,交给接待人员。这场多达千人参加的婚礼,于少东收受礼金200多万元,其中,收受党政机关人员和企业老板礼金共计58万余元。
于少东很清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是违纪行为。起初,他不主张儿子操办婚礼,想让两个年轻人旅行结婚。这样的提议,说明于少东的头脑中并非完全没有纪律这根弦。
遗憾的是,于少东没能坚守住自己的想法。他的儿子曾在多个场合向他施压:“老爸,如果不办一场像样的婚礼,我会后悔一辈子的……我只是不想留下遗憾!”再加上妻子、亲家母和其他亲友在一旁怂恿:“年轻人一辈子就这一次,也该好好风光一下。”扛不住家人的反对以及周围亲朋的劝说,带着“一些人办了不也没事”的侥幸心理,于少东本就不坚定的态度随之发生了转变,在召集亲朋好友精心筹划一番后,一场奢华的婚礼就这样徐徐拉开帷幕。
然而,于少东儿子的“奢华梦想”何止于一场婚礼。大学毕业后,他怀揣创业致富的梦想,却几无斩获,听到别人谈起工程项目中的巨额利润,他不禁想起了父亲手中的权力。
这一次,于少东的心路历程也是一样的,儿子在这个家庭中长期以来的骄横又一次“折服”了他。这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关照县发改委、国土房管局以及部分乡镇的相关负责人予以帮助,工程项目纷至沓来:某村安全饮水工程、道路硬化工程、土地开发项目、土地复垦工程………
随着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多,于少东儿子的“奢华梦想”也不断膨胀。他为自己购置了一栋豪华别墅,仅房屋装修就花了100多万元,还购买了一辆进口越野车,并雇佣一名专职司机为其服务。
所有的一切,都显得歌舞升平、幸福祥和。然而,这些犹如镜花水月,短暂而虚假。儿子的骄横奢华加速了于少东滑入贪腐“泥潭”,于少东也因大操大办儿子婚宴,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建设工程,帮助其子承揽多个工程项目而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妻子飞扬跋扈 攫取金钱铤而走险
抽烟、喝酒、赌博、公开吵架……
很难把这些行为与一位初为人民教师、后为政府工作人员的县领导妻子联系在一起。
在城口县,于少东的妻子李某是响当当的“大姐大”。她不仅抽烟、喝酒、打牌样样在行,而且脾气暴躁,敢说敢做。在一次机关干部运动会上,因为对裁判的判罚不满,她就“身先士卒”率领本单位职工与对方发生激烈冲突,影响恶劣。
一个飞扬跋扈、不守规则的人,在金钱面前也是躁动不安的。
李某曾担任城口县矿产品规费征收所所长一职,主要负责矿产品准运证办理和企业规费减免等事项,能直接扼住各采矿企业生存之咽喉。为了获得这些利益,当地的企业老板纷纷趋之若鹜。
个体老板谭某为了减免吨位差所形成的规费欠账,也就是其实际开采运输的矿产品数量超出准运证所核定的吨位须补交的费用,在李某家中送给她10万元。随后,谭某的规费欠账得到免除。
还有一次,某冶炼厂总经理师某为了解决吨位差问题,以及在欠规费时仍能办理准运证,在李某办公室送给她20万元。之后,该冶炼厂的规费欠账得到免除,并顺利办理了新的矿产品准运证。
李某不仅自己“擅长”权钱交易,还不忘做好于少东的“贤内助”。一位锰矿老板为表示感谢,有意送给于少东一套重庆主城的房子。李某得知后,全程一同看房、选房并完成办理购房手续。之后,她又“亲自”收取对方12万元的房屋装修费,加上购房费用总计68万余元。
古人云:“取予有节,出入有时。”李某一味地为攫取金钱铤而走险,不仅让自己落个身败名裂,还葬送了丈夫的前程和整个家庭的幸福。
自己心态失衡 欲望洪水致其没顶
“我儿时生活艰辛,长大后靠自己的努力才走到今天……看到一些并不起眼的人很快腰缠万贯发了迹,我心里就渐渐失去了平衡……我利用手中权力让一些企业老板获取了很多利益,自己也一次又一次地接受了不正当的礼金。”
在悔过书中,于少东这样描述自己的心态失衡过程。
1959年,于少东出生在一个教师家庭,兄妹五人,排行老三。在幼年时期,曾饱尝食不果腹之苦,他至今仍然记得在庄稼地捡拾粮食和用野菜杂粮充饥的情形。1978年全国恢复高考后,于少东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四川医学院。大学毕业后,于少东放弃在成都的工作机会,主动要求回到偏远的城口县工作。
在上世纪80年代,作为全县为数不多的全日制大学生,于少东是知识分子群体中的代表。很快,他就顺利地入了党,还被破格提拔为县人民医院院长。踏上仕途之后,于少东也干得顺风顺水、志得意满。他用20年的时间从医院院长做到卫生局局长、县政府副县长,再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几乎是每隔4年左右就获得一次提拔。
随着职务级别的不断提升,于少东出差应酬、出国考察的机会也越来越多,对外面五彩缤纷的世界充满了羡慕和惊叹,世界观和人生观也慢慢地产生了偏移。
在于少东担任常务副县长期间,正值城口县锰矿行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发锰财、猛发财”,在长期交往中,于少东与锰矿老板们逐渐成了“兄弟伙”,喝酒、打牌都经常泡在一起。看到别人一顿饭就消费几千上万元,而自己辛苦一年的工资还抵不了几顿饭钱,于少东内心产生了极大的不平衡感。
有一次,组织上安排于少东前往加拿大参加培训。当锰矿老板汪某得知这个消息后,便来到他的办公室:“于县长,听说您要去加拿大考察,美元在那边可以流通,这些你先拿着用。”汪某走后,于少东打开信封,里面是整整齐齐的2万美元。按照当时的汇率,2万美元就是17万元人民币。于少东虽然“有内心颤动和不安”,但是在巨大的诱惑面前,他感受更多的是“自己的麻木和贪欲之心的激动”。
思想一旦决堤,欲望的洪水将淹没一切。从几千上万元的小额礼金开始,到几万元甚至是几十万元的巨额贿赂,于少东的胃口越来越大。他凡事都拿利益来考量,不送钱不办事,送了钱乱办事。在锰矿老板汪某因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后,他利用职务影响以“保护企业发展,维护经济稳定”为由游说,为汪某开脱减轻罪责。为此,汪某一次就送给于少东30万元。
对于金钱,身陷囹圄的于少东幡然醒悟:“钱真是一个耐人寻味的怪东西,如果你心灵不纯,想过多地占有它,它就能毁掉你的一切!”
可惜,悔之晚矣!
案例点评
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不少领导干部不仅在前台大搞权钱交易,还纵容家属在幕后收钱敛财,子女等也利用父母影响经商谋利、大发不义之财。
人人都有亲情,但决不能逾越党纪国法。过分溺爱子女、纵容家属,必将祸起萧墙。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到个人感情与党纪国法分清,公权力运用与个人和家庭利益分清、职务行为与私人行为分清,不为亲情所困,不用亲情代替原则,更不能为了亲情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必须对配偶、子女严格要求、严加管教。既要严于律己,又要从严治家;既要把好廉洁自律的“前门”,又要守好家庭防线的“后门”。如果领导干部不能慎用手中的权力,对家里人的胡来不加约束纠正,甚至打气撑腰,到头来的结果只有一个:人前“同气连枝”、狱中“同病相怜”。
其实,不少落马官员贪腐的初衷,是为了让家人生活得更好。但当方向错误时,走得越快,反而离目标越远。一些官员不仅自己落马,妻子儿女也同样因触犯法律而受罚。权力成就一个人,也足以毁掉一家人,官场“家庭式腐败”现象,为做官者敲响警钟,为官员家属敲响警钟。(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王小宁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