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日上午,随着警笛一声呼啸,李天雄,一个58岁的正处级领导干部,一个在河南省焦作市园林系统连任23年之久的“一把手”,被检察机关带走了。2015年12月,李天雄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不甘心当一辈子“栽树之人” 园林局“一把手”心理失衡
李天雄26岁走上领导岗位,33岁被提拔为副县级领导干部,当上了焦作市园林处主任。面对组织的信任和重托,他也曾积极向上、锐意进取,获得“河南省绿化先进工作者”、“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然而在园林系统工作久了,李天雄心理上慢慢失衡,深感不如别人提拔得快。“岗位调整也没有如愿以偿。这就导致了我情绪上的不稳定,认为这样下去自己的仕途就没什么奔头了,干到底也还是一个栽树之人。”
李天雄“慢慢感觉到,自己也是有身份的人,脑子也不比别人差,为什么和社会上有的人相比就低人一等……车没有人家的豪华,在外没有人家潇洒……”
心理上的失衡,加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和金钱的诱惑,让李天雄的思想逐渐偏离了轨道,干事的劲头越来越小,收钱的胆子却越来越大,开始比待遇、比阔气——“每年和基层单位以参加会议为名出省旅游、甚至出国考察,跑关系、搞联络,编织自己的关系网”。
捞好处手法五花八门 亲属靠山吃山 一人当官全家发财
“不管是旅游也好,跑关系也好,都需要资金的支持。怎么办?自己就想办法抓住各个环节去办不拿钱办不了的事……”2000年至2014年间,李天雄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园林系统工程,搞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违规超标准购车,安排下属单位中标工程收取回扣,套取财政资金供自己消费,还在儿子结婚、孙子满月宴上大操大办捞取好处。
作为市园林局党组书记,李天雄从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漠逐步发展到权力观错位、目无纪法。“自私、自傲、独断、霸道”,成为园林职工和园林企业对李天雄的评价。
李天雄在设计、养护、施工、监理等园林项目中,故意设置门槛,为二级机构、个别园林企业参与施工、招投标提供便利条件。从公费旅游、出国留学到摆喜宴收礼金、收受物品,直至插手园林工程、收取巨额现金,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李天雄精心为其家庭和亲属打造的关系圈、利益链和腐败网一步步浮出水面。“亲属靠山吃山”“一人当官全家发财”成了李天雄个人的真实写照。
收受礼金、套取资金、业务指导、收取回扣、利润分红、合作设计……李天雄的捞钱手法可谓五花八门。园林建设的每一个环节都被他揽在手中,全盘操控。2000年至2012年,李天雄等人通过借用资质、虚列合同、围标串标、二次分包等方式,承揽工程80余项,涉及金额7千余万元。李天雄还安排其圈内园林企业进行了一次整合,将各自分散的园林公司整合成焦作唯一一家集种植、设计、土建、绿化、养护、监理于一体的园林有限公司,并安排其长子任副总经理。
“一把手”贪腐带坏下属干部 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园林局一些中层领导干部为满足李天雄的胃口,得到提拔和实惠,以虚假方式套取资金等手段,违规设立小金库,不断送钱送物,使整个园林系统乌烟瘴气,造成塌方式腐败。
“自己的行为导致了机关和基层单位的干部纷纷效仿,也利用各自的影响和权力去谋私利,占企业的便宜,争企业的利润,甚至不择手段地去套取资金,致使焦作的园林事业没有了公平、没有了竞争、没有了法制,有的只是利益和矛盾。”李天雄的为所欲为在焦作园林系统引发了“破窗效应”:园林局各科室及二级机构都把自己的利益放在首位,以“钱”为首、以“利”为尊,借资质干私活、做假账套资金、开公司包项目、设门槛收好处等大量违纪违法现象浮出水面。该局先后有四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或采取强制措施。李天雄在悔过书中写道:“这些少数干部是我给带坏的,是被我影响的。这是用任何金钱也换不回来的损失。” (河南省纪委)
李天雄悔过书
我每天都反省自己所犯的错。所有这一切,都是在多年的经历中逐步形成的,是自己没有加强自身修养,不注重廉政学习,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造成的。
一是不注重自我修养。1999年,市委把副处级的园林处升格为正处级的园林局,直到2001年才任命我为正处级的园林局局长。就在这两年,我的思想上产生了动摇。和北京的安某商量到北京打拼,但没有如愿以偿,岗位调整也没有如愿以偿。这就导致了我情绪上的不稳定,认为这样下去自己的仕途就没什么奔头了,干到底也还是一个栽树之人。
虽然任正处级领导干部了,但想换个岗位的思想包袱始终没有放下,成为思想深处的一个阴影,一直笼罩着我。于是就打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旗号,每年和基层单位以参加会议为名出省旅游、甚至出国考察,跑关系、搞联络,编织自己的关系网。但不管是旅游也好,跑关系也好,都需要资金的支持。怎么办?自己就想办法抓住各个环节去办不拿钱办不了的事。
二是不注意加强学习。平常市委宣传部专门下发时事学习任务,市纪委还经常进行廉政教育。所有这些,虽然形式上自己都参加了、学习了,但未能深入到心灵深处,过后就忘,自己该怎么做还照做不误。
三是受不良风气影响。我一开始对工作是非常珍惜的,也非常痛恨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后来我慢慢感觉到,自己也是有身份的人,脑子也不比别人差,为什么和社会上有的人相比就低人一等。车没有人家的豪华,在外没有人家潇洒?所有这一切都使我的心理上产生了不平衡。当基层单位给自己送礼金时,一开始还是拒收的,时间长了,认为基层给送点也是应该的。
我最大的教训就是把园林系统这支队伍给带坏了。由于我工作的失误,平常没有给予正确的引导,导致了园林系统个别干部一切向钱看,利用个人的位置和权力套取工程和管理资金归己所有,而且愈演愈烈。这是用任何金钱也换不回来的损失,我应该负主要责任。我接受组织对我的一切处理。
“村里的土地补偿款一时也发放不完,先用来买点理财产品给家里挣些额外收入,当需要给村民发放时再随时支取,神不知鬼不觉。”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西潘家疃村村“两委”委员、计生主任刘显梅一门心思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刘显梅还是拆迁改造村的报账员,协助镇政府从事行政管理。虽明知财务管理规定的铁律,但面对理财产品高额收益的宣传,她还是禁不住诱惑,在西潘家疃村巨额土地补偿款上动起了歪脑筋。
作为一名村干部,她也曾踌躇满志,干劲十足,但在物质的诱惑下,带领全村创业致富的信念慢慢消退,取而代之的是想方设法让自己的小家变得更加富裕,从“为大家”变成了“为自家”。2013年1月22日,在利益的驱使下,她私自挪用了村集体土地补偿款2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营利活动,贪污理财收益。常言道:“贪心不足,得陇望蜀。”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她又用同样的方式挪用了200万元,并最终将本村土地补偿款5987520元产生的银行利息10221元据为己有。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自以为万无一失的隐秘行为实则漏洞百出,看上去很美的发财道路实则暗藏“深渊”。2013年9月,平度市纪委根据群众反映,细心核查村庄账务往来,摸查资金流向,很快就查清事实真相,并将查实情况移交市检察院。2014年8月26日,刘显梅因犯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被平度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财富的追寻必须在纪法允许的范围内,不能以权谋私,更不能以身试纪,拿公款理财只能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一时的财迷心窍,断送了自己的前程,3万元的理财收入,换来6年的牢狱生活,悔恨与泪水应验了那句俗语——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青岛市纪委)
“本以为自己把账务处理得非常隐蔽,所有的开支都真实存在而且合情合理,认为即使查也查不出什么问题。”4月29日,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柴崖村党支部书记高永红说,之前自己一直侥幸地认为不会出事,直到纪委工作人员找上门之后,才明白纸包不住火,做任何事情还是要老老实实。
2015年7月,宝塔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李渠镇柴崖村财务不清、党员干部违纪等问题。区纪委组织人员成立调查组,从村级财务入手,对村党支部书记高永红任期内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展开调查,并对有疑点的账目进行了逐项逐人核对。最终查实,在2013年1月至2015年1月,该村因村委会日常招待、村民为村集体劳动后集体用餐等,先后在李渠镇四家酒店累计消费66894元。
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村级招待费用不予报销。为了将这笔费用以合理的名义进行报销,高永红从村里实际发生的费用中想出了“妙招”。他通过扩大劳务人员数、增加用工天数等办法虚列开支,先后以维修村里的水井、排洪渠、厕所以及支付搬运费等名义变相报销招待费47462元,其中实际用于维修厕所的费用仅为1850元;以租用铲车和村民工钱等名义报销招待费21282元。这些项目在村里实实在在发生过,只是增加了用工人数、天数,提高了费用,高永红觉得这样做天衣无缝。
果真天衣无缝吗?随着调查的深入,调查人员很快发现了其中的猫腻:工程量与支付费用明显不符,村民领到的工钱也与支出不相符。当区纪委人员要求提供用工人员身份证件、与部分村民见面时,高永红不得不承认部分用工人员名单是捏造的。虚列开支变相报销接待费用的违纪事实终被查清,高永红因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点名道姓通报。
“一些村干部普遍存在侥幸心理,总觉得只要不装进自己腰包,吃点喝点没啥,而且会给这些费用穿上‘隐身衣’,‘合理化’。然而高永红的违纪事实再次告诫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无论以怎样的形式隐藏,违纪终究是违纪,终会受到党纪严惩。”宝塔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说。
●违纪问题通报
2015年9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纪委在全县通报了四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其中一起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2014年11月,沙雅县哈德墩镇检查站工作人员查扣一辆涉嫌盗伐胡杨木的小货车,时任该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的托乎提·乃买提在处理该事件过程中,接受被扣车辆车主安排的宴请及娱乐活动。2015年3月8日,经沙雅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托乎提·乃买提党内警告处分。同年6月,托乎提·乃买提被免去哈德墩镇纪委书记职务。后来又被免去党委副书记职务。
●事件回顾
2014年1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轮台县轮南镇采油三队居民司某与打工人员麦某驾驶小货车,从沙雅县塔里木乡克里也特村人吾某的草场中私采胡杨木,并准备运往轮台县出售。途经哈德墩镇检查站时,因车主司某及所驾驶车辆证件不全且所拉胡杨木为禁运物品,检查站工作人员将车辆查扣,并向时任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的托乎提·乃买提作了汇报。托乎提·乃买提在请示镇党委主要领导后,要求司某等人交纳5万元罚款便可归还被扣车辆,司某认为罚款金额太高,当时没有交纳,并因此在哈德墩镇耽搁下来,同时找关系意图协调解决此事。
后来,司某的朋友吾某找来沙雅县一牧场哈德墩村党支部副书记罗某协调此事。随后由司某出资,几人邀请托乎提·乃买提在哈德墩镇政府附近的“大世界休闲会所”内饮酒。饮酒期间,司某等人请求托乎提·乃买提高抬贵手,将被扣车辆放还,但托乎提·乃买提以自己做不了主、还需请示领导为由婉拒。
当晚饮酒结束后,哈德墩镇警务室警长依某赶到,因司某等人想在当晚返回采油三队,希望托乎提·乃买提能想办法把他们送回去,于是依某借来一辆面包车,与托乎提·乃买提、司某三人一同上车,路过检查站时又叫上了值班干部艾某,一行六人驱车前往一百八十公里外的轮台县轮南镇采油三队。
到达目的地后,司某等人以托乎提·乃买提三人借车相送辛苦为由,邀请众人来到某洗脚房洗脚。此时,司某又找来自己的朋友——与托乎提·乃买提相识的陈某作陪,安排托乎提·乃买提等三人洗脚按摩。托乎提·乃买提三人洗完脚后驱车返回。
●查处经过
2015年1月下旬,沙雅县纪委信访室收到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人司某自称是轮台县轮南镇采油三队居民,反映哈德墩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托乎提·乃买提扣押自己的车辆,不但要罚款,还让举报人请其吃喝,并提出要到采油三队“玩玩”,举报人迫于无奈满足其要求。
信访室收到举报信后不敢怠慢,第一时间呈送到了沙雅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小军手中。
“这封信中反映的问题涉及了纪检干部,而且还是领导干部,要立即组织人手调查。”张小军当即做了安排部署。
随后,执纪人员在与举报人取得联系后,前往采油三队与举报人见面了解情况。随后又与麦某、吾某以及托乎提·乃买提本人、参与洗脚的依某、艾某等人先后见面,并到饮酒、洗脚场所实地查看、取证,还原了整个事件的真相。经查,托乎提·乃买提确实接受了司某安排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但其他举报情况与事实不符。
2015年3月8日,经沙雅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托乎提·乃买提党内警告处分。同年6月,托乎提·乃买提被免去哈德墩镇纪委书记职务。后来又被免去党委副书记职务。(苗向军 陈允武)
“狂妄自大,自命不凡,没有党员意识,没有党纪观念,必然会走上违纪违法之路。”
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的狂,是众人皆知的。
他颠倒自己与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的关系,把任职期间高校的发展成果都记在自己身上。还经常以“大学之父”自居,热衷于演讲、作报告、登报纸、上电视,组织班子为自己著书立传,宣扬功绩。
2014年4月28日,徐同文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山东省纪委立案调查。经查,徐同文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他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23.49万元,侵吞公款1.46万元。2014年6月,徐同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5年9月,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徐同文有期徒刑13年。
“我自认为(学校的发展壮大)是个人的成绩,要当大学‘功臣’,从思想认识上一直摆不正自己与组织、领导干部与单位集体的关系。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贪赃枉法,做了一些无德无耻、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形象的事。”徐同文悔悟说。
独断专行,妄自尊大
有一点不如他的意,就说“我现在就撤了你”
徐同文幼年丧父、家境贫寒。19岁参加工作后,发奋读书、努力工作,在党的培养下,逐步成长为一名高校领导干部。
他先后在高校担任校级领导近20年,其中任党政主要领导14年,先后担任聊城师范学院、临沂师范学院(临沂大学前身)、齐鲁工业大学的领导班子成员或主要负责人。
为满足权力的最大化,徐同文在齐鲁工业大学,对于具体行政工作,随意插手、随意安排,想让谁干就让谁干,大权小权一起抓。
党委常委会成为其一言堂,对于不同意见,他当场打断、批评驳斥。如果与自己想法不一致,徐同文往往不经任何程序,随意否定。
“校长经常是颐指气使,我们有一点不如他的意,他就说‘我现在就撤了你’,‘你不干换别人干’,仿佛大事小事、大小职务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齐鲁工业大学一职工说。
狂妄自大的个性,使徐同文办事没有定性、贪图奢华、追求享受。他在临沂大学的别墅,室内富丽堂皇,地下室设有酒窖、健身房、阳光房、收藏室,非常豪华。
私欲膨胀,来者不拒
以资金紧张、购买车辆、女儿出国留学、课题研究、添补家具等各种名义索贿300余万元
“这所大学的成功筹建,自己功不可没,作为大学的掌门人,名声再响、权力再大又不能当钱花。看着周围的开发商、施工单位等都在短时间内富裕起来了,心理开始失衡,逐渐开始想私事、谋私利,对钱产生了更多的渴望。”在这种攀比、享乐心理的支配下,徐同文的贪欲不断膨胀,逐渐沦为金钱的俘虏。
而他独断专行、随意插手、想让谁干就让谁干的办事风格刚好给那些想“找关系”进高校、揽工程的人开了方便之门。
2007年至2014年4月,徐同文通过直接向工作人员打招呼,指定点录名单等方式,为请托人考取临沂大学或齐鲁工业大学、调整专业提供帮助。此外,他还通过与其他高校工作人员的关系,为请托人考取其他大学提供帮助,后通过其妻子或堂弟收受贿赂29万元。
2003年至2014年4月,徐同文多次安排某请托人在临沂师范学院作报告,并安排学校出具材料帮助其参评省劳动模范,获取到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机会。在徐同文直接关照下,该请托人入校后很快被调到领导职务。徐同文共计收受贿赂54万元。
在临沂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工程建设中,徐同文通过直接向学校负责基建的工作人员打招呼,为施工单位承揽工程以及工程款拨付提供帮助。后以资金紧张、购买车辆、女儿出国留学、课题研究、甚至添补家具、外出旅游等名义,索取贿赂,累计300余万元。
除了帮助请托人“如愿以偿”,徐同文还利用职务便利,想方设法以科研之名,谋私利之实。
2013年,徐同文任齐鲁工业大学院士工作站站长,为依托公司申请科研课题,争取科研经费和搞农副产品开发,与李某等5人共同出资31万元(其中,徐同文名义出资5万元,实际由李某垫付),以农业研究所的名义租用土地;2014年,徐同文与李某等人注册成立农业技术有限公司,徐同文持有该公司10%股份。
对金钱的贪婪使徐同文到了“着魔”的程度。不论请托事项大小、关系亲疏,只要给予钱财,一律来者不拒。徐同文的堂弟为孩子上学或工作的事,找他帮忙,照样收钱办事。
十八大后,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
被调查的前几天,仍有3次受贿行为
徐同文作为党委书记,办事不守规则、不讲规矩、随心所欲,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对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徐同文想参加就参加,不想参加就不参加,就是参加了也是装装样子,完全不入脑入心,“一门心思”地在学校的行政事务上贪赃枉法。
2009年,徐同文利用主持临沂大学课题研究之便,要求工作人员以虚开发票方式套取课题经费1.46万元,将其据为己有。
除了套取公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徐同文借项目多、投资大的高校发展期,利用职务便利,将贪婪之手伸向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高考招录、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科研经费管理等高校腐败问题多发的领域。
十八大之后,面对反腐的高压态势,徐同文继续敛财,毫不收手。2013年6月以来,徐同文收受贿赂共计105万元;2014年4月,被调查的前几天,徐同文仍有3次受贿行为,包括收受某私营企业轿车一辆。
“长期忽视政治学习,甚至党的方针政策,必备的法律纪律常识也很淡漠。我甚至认为,请托送礼和事后答谢是正常的人际往来,收卡不违纪。”徐同文在交代材料中写道。
案件剖析
“大学之父”,不知作出何等贡献的人,才能担当这份“殊荣”,而徐同文这位经常以“大学之父”自居的高等院校原党委书记,最终难逃法纪的制裁,为自己的“狂”与“贪”付出代价。
古语云: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心中一旦产生了贪念,如不加遏制,道德底线就会逐步失守,对自我的要求也会随之放松。灵魂被贪欲支配,世界观会扭曲,价值观会错位,人生观会偏离,生活目标必然混乱,行为必然腐败。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任何触碰高压线的行为,都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狂”与“贪”就像一对孪生兄弟。对毫无党性修养的人而言,掌握的权力越来越多,就会“狂”妄行事,攫取物质利益的欲望也会愈来愈甚,从而“贪”腐成性。担任高校领导职务的徐同文,自以为能力超群,把高校发展的功劳记在自己一个人身上,把扩大手中权力当作自身能力的体现。他已经忘记了,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这是责任,更是信任和嘱托。正所谓:“九牛一毫莫自夸,骄傲自满必翻车。历览古今多少事,成由谦逊败由奢”。
腐败皆因贪欲起,自律方能守廉洁。徐同文案警醒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人民公仆,必须明为人之本、明为官之规、明理事之法,自觉尊崇党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绷紧廉洁之弦,时刻剪除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中的杂草,真正做到不骄不躁、不贪不占,慎独慎初、慎始慎终,切实走好自己的为政之路、人生之路,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刘雅萱 整理)
从小家境贫寒的她,从一名普通护士一步步走上镇党委书记岗位,成为当地女干部中的佼佼者。如今,她却因贱卖国有资产走上犯罪道路。她,就是江苏省睢宁县官山镇原党委书记陈玉玲。
2006年底,陈玉玲担任官山镇党委书记。在全镇第一次干部大会上,陈玉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心存敬畏,警钟长鸣。但在台下,她却收受贿赂,贱卖国资,走上了犯罪道路。
了解到官山镇黄圩街还有不少空置的房地产后,陈玉玲决定将其中一部分变卖以充实财政收入。很快,个体开发商黄浦(另案处理)看中了原黄圩农技站那块地,他想通过关系低价买下,便找到时任镇妇联主席的尤莉(另案处理),尤莉把他引荐给了陈玉玲。
几天后,尤莉约陈玉玲到某足疗店消费,早就得知消息的黄浦赶紧给她俩送来2万元。看着厚厚两沓钞票,陈玉玲有点纠结,便问尤莉“这个人是否可靠”,听到尤莉对黄浦的赞美后,陈玉玲说着“下不为例”的同时,将其中一沓钞票揣进了手提包。
黄圩农技站紧临闹市区,地块大、地势好,志在必得的黄浦琢磨着仅“打点”2万元远远不够。两天后,他又送给陈玉玲30万元现金。收了这么一大笔钱的陈玉玲,为了让黄浦顺利拿到地块,可谓绞尽脑汁。她知道处置国有资产有严格规定,为掩人耳目,她安排分管副镇长对农技站资产进行评估,但公开拍卖的程序却免了。后来,分管副镇长向陈玉玲汇报,农技站资产评估价格100余万元,但买主只愿出42万元。陈玉玲知道买主是黄浦,便说“既然没有更高的价格,卖就卖吧”。
签订合同当天,黄浦又找到陈玉玲,要求再降低价格,并送给陈玉玲2万元,陈玉玲答应以36万元成交。签订合同时,黄浦又找了一个理由“磨”下6000元,最终,以35.4万元的价格成交。如愿以偿的黄浦喜出望外,想着以后还会有很多事有求于陈玉玲,便又拿出4万元作为感谢费交给尤莉,尤莉将其中2万元送给了陈玉玲。
2008年下半年,黄浦又看中了黄圩计生办地块,他再次找到陈玉玲。由于是“老相识”,陈玉玲连形式也懒得走了,评估、拍卖统统免了。这一次,黄浦又送给陈玉玲10万元。就这样,陈玉玲在任官山镇党委书记三年间,共收受黄浦63万元好处费,其中有6万元与尤莉平分。
2009年底,陈玉玲调任睢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警钟长鸣”仍然是她在单位开展廉政教育时常说的话,但她自己却听不到警钟的声音,又先后收受贿赂数十万元。
2014年3月19日,陈玉玲因涉嫌受贿罪被睢宁县检察院立案侦查。经查,2007年下半年至2013年底,陈玉玲在担任官山镇党委书记、睢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期间,先后多次收受贿赂116万余元。其中,陈玉玲在收受黄浦贿赂后,违规出售原黄圩农技站和计生办土地,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37万余元。
法院最终判决:陈玉玲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五一”临近,浙江省嵊州市水利水电局日前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以案说纪讨论会,对党员干部进行节前提醒。讨论的典型案例就是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的嵊州市辽湾水库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吕东正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据介绍,吕东正在担任辽湾水库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用于公务接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讨论会上,吕东正对自己作为单位党政一把手,反而成为违反纪律的典型,感到后悔不已。
去年,嵊州市纪委对全市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对水利系统下属单位检查过程中,吕东正违规公款购买香烟等问题浮出水面。这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嵊州市纪委立即责令嵊州市水利水电局党委组织调查。
经查,2014年5月,时任嵊州市水利水电局办公室副主任的吕东正被提拔为该局下属事业单位辽湾水库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到岗后,吕东正一面抓紧业务学习,一面忙于熟悉身边的人和事。在他看来,基层工作有其特殊性,搞好人际关系对于推动工作非常重要,而香烟是个好“媒介”。对前来检查、指导的上级领导,以及水库周边村有关的人员等,见面除了递烟相敬,吕东正还赠送“日头烟”。
“一根烟、一包烟一下子拉近了双方距离。”就这样,吕东正到任后仅一个月,报销的香烟发票就有4张,共计3940元。此后,辽湾水库管理处账上几乎月月有公款购买香烟的发票。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期间,该管理处共开支招待费4万余元,其中,违规购买中华牌、利群牌等高档香烟共计1.82万元。
“赠送‘日头烟’本是当地的一种民俗,即在办理红白喜事时,事主每日赠送给帮忙人员一包香烟,以示感谢,但若将此延伸到公务范畴,便带坏了党风政风。”嵊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凯盛告诉记者,小小一包香烟,沾上了公款,就不是小问题。
最终,吕东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局分管副局长也因此受到了诫勉谈话处理。(颜新文 卢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