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们儿”成为纪律防线的“溃堤蚁穴”

贵州省黔东南州原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王家黔腐败警示录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日期:2015-12-07   |   浏览数:

   王家黔出生在贵州省遵义县,从小他就向往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

  1984年,王家黔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贵州省警察学校,爱好散打、唱歌且颇具才华的他很快在警校班级里脱颖而出,被选为班长,并担任学生会干部。警校毕业后,各项成绩均优异的王家黔被贵州省公安厅看中,留在了公安厅工作。2008年,44岁的王家黔被提拔为副厅级干部,担任省公安厅指挥中心主任。两年后,46岁的王家黔被委以重任,担任黔东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组织上给了王家黔发挥自己才能的舞台,他却知纪违纪,在“哥们儿”的奉承讨好中,丧失原则、突破底线,最后身败名裂。

  王家黔落马后,社会舆论一片哗然,处在重要位置上,顶着“一等功”勋章的功臣,怎会成为了阶下囚?殊不知,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党纪的高压线,怎能容忍知纪违纪、肆意践踏?!

  从同学到“哥们儿”,纪律抛在脑后

  王胜国,王家黔警察学校的同学,毕业后分配到凯里市公安局。“他和我一样,喜欢散打,在学校我们就在一个队里经常训练,人较内向,但精干、心细。”王家黔这样评价他的这个同窗。

  2010年,从王家黔调任黔东南州公安局局长的第一天开始,毕业之后从未联系的王胜国便主动攀关系,以同学身份给王家黔接风洗尘。而此时的王胜国,早已不是一名人民警察,2003年,王胜国因违纪被凯里市公安局清除出公安队伍,从此下海经商,是凯里当地有名的“秀吧”“品客吧”等娱乐场所的老板。

  同学间的推杯换盏,打着叙旧的同窗之谊,掩盖了王胜国拉拢腐蚀王家黔的真正目的。王胜国想尽一切办法为王家黔的生活起居提供照顾,一日三餐,生活日用品,买这买那,从来不让王家黔操心。黔东南州公安系统和政法系统都知道,王家黔有那么几个好友,三天一小聚,五天一大聚,“醉生梦死”。而这种同学聚会也从最初一起吃饭喝酒的全是同学,逐渐演变为只有王胜国的几个朋友和王胜国找来的“美女”陪同吃饭。

  2010年春节前的一个夜晚,王胜国像往常一样提着水果到王家黔的宿舍。“马上过年了,凯里也找不到什么好买的。”王胜国将一个装了1万元的信封连同水果递给了王家黔,在反复推辞之后,王家黔收下了他到黔东南任职之后的第一笔钱,纪律防线就此失守。“他成为了打开我纪律大堤的蚁穴。”王家黔回忆说。

  从此之后,两人关系更进一步。喜欢喝酒、唱卡拉ok的王家黔,沉迷于享乐之中,早已把纪律抛在了脑后。为让王家黔“舒心”,王胜国不惜高价从外地找来漂亮小姐,陪王家黔“共度良宵”。

  在王家黔心里,王胜国精明能干,是经营娱乐场所的正规老板,为人慷慨、豪迈、仗义疏财,王胜国不但是自己的同学,而且是战友、是知己,更是“哥们儿”。王家黔对王胜国无比信任,收受来的赃款,从不避讳王胜国。只要收来的钱把家里的保险柜装满,王家黔就叫王胜国来家里清点,然后由王胜国带走替他打理投资。短短四年时间,王胜国就给王家黔保管赃款合计440万元人民币。

  狐假虎威,“猛虎”成为“病猫”

  然而,王家黔信错了人。

  王胜国,何许人也?虽然早已不是公安干警了,但在黔东南,没有哪个公安干警不认识他;虽然不是腰缠万贯的老板,但凡是在黔东南州经营娱乐场所的老板,没有哪个不巴结他。社会上有传言,如果能请王胜国吃顿饭,就已经是天大的面子,如果能有王胜国入股娱乐场所,就有了“免死金牌”,绝对高枕无忧。

  2014年3月,接到无数举报线索的贵州省公安厅展开秘密行动,将王胜国入股的凯里某赌场幕后老板颜某抓获。

  王家黔得到消息后坐不住了,严重违反纪律,采取各种方法打探消息,并悄悄安排王胜国为颜某在公安系统的好友——凯里市公安局副局长邢某(另案处理)通风报信。

  王家黔一直以为,自己是2014年凯里“1·13”爆炸案侦破工作荣立“一等功”的功臣,战功显赫,组织上是不会拿自己开刀的。但为了安全起见,他也与情妇悄悄商议好了今后对付组织调查的各种方案,视政治纪律如无物。

  直到王胜国被捕,王家黔才恍然大悟,原来组织的行动一切都是针对自己而来。在被采取办案措施的前一天晚上,王家黔抱头痛哭,“我当时顿感天昏地暗,天塌下来了,一切都完蛋了。”

  在与王胜国交往的四年时间里,王胜国不断将社会上的狐朋狗友介绍给王家黔认识,然后借请王家黔和公安系统的干部吃饭喝酒、唱卡拉ok之机,显摆自己与王家黔的关系。

  一方面,王胜国通过这种方式,让社会上的兄弟们知道,黔东南州公安系统的一号人物是我的“哥们儿”;另一方面,也让黔东南州公安系统的干部知道,我的后台很硬,是公安系统一把手的亲密朋友。而王家黔,也沉迷其中,对王胜国及其“好友”所送的钱,毫不客气地照单全收。经查,他四次收受凯里某赌场负责人吴某现金共25万元,八次收受某赌场负责人颜某现金共26万元。

  好一幕狐假虎威的现实版本!

  有了“大靠山”,王胜国放心地将自己入股电玩城、娱乐城等各种情况告知王家黔,请他多多关照。在黔东南州公安系统打击黄赌毒的各项行动中,凡是有王胜国入股的场所,都一次又一次逃避了惩处。

  不仅如此,2012年初,王胜国给王家黔说:“你安排我投资打理的那些钱,我入股了50万在凯里一家洗浴城。”王家黔便心里有数了。这之后,当有群众举报该洗浴城涉黄时,王家黔便违反纪律,把近期公安机关开展扫黄行动,不能再经营涉黄业务的消息透露给王胜国,王胜国立刻安排该洗浴城暂停涉黄部分的营业,又一次躲过了公安系统的检查,而风声一过,一切依旧。

  与王胜国称兄道弟后,王家黔很是开心,因为他的手机里,每月都会准时收到王胜国给自己发来的短信,提示王家黔投资的钱,该月又收入多少多少,数字精确到了圆角分。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纪律无形,却最精准。自认为办事谨慎的王家黔,却“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直到东窗事发,他才醒悟,原来自以为是在打“擦边球”,其实早已突破了纪律的底线,悔之晚矣。

  知纪违纪,严重违纪一再上演

  有了第一次违纪的经历,不加警醒,自然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2012年下半年,黔东南州公安局业务技术及办公用房项目即将对外招投标,黔东南州某建筑工程公司经理何某得知这个消息后,通过王胜国帮忙,请王家黔将该工程交给其承建。

  此时,王家黔脑中已没有一丁点儿纪律意识,但凡王胜国开口的事情,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他爽快地答应了。之后,为感谢王家黔的帮助,何某分两次通过王胜国送给王家黔共200万元,王家黔嘱咐钱由王胜国“代为保管”。王家黔为自己的安排自鸣得意,因为钱没过自己手,安全!而交给王胜国打理,还可以每月获得投资收益。

  1998年就和王家黔认识的贵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某,在王家黔任黔东南州公安局局长后,向王家黔提出想到黔东南发展,承接工程,王家黔表示支持。之后王家黔在饭局上介绍叶某与时任凯里市消防大队的领导和某县公安局局长等人认识。并多次违反工作纪律,给这些人打招呼,要求关照叶某在黔东南承接工程。很快,叶某就获得了凯里市消防大队办公楼装修工程及某县公安局业务用房水电消防安装工程等项目,为此,叶某分三次送给王家黔共计6万元人民币和价值46万元的奥迪轿车一辆。

  欲望的阀门一旦打开,就有如打开了“潘多拉魔盒”,王家黔再也收不住手,一步一步地坠入了严重违纪的深渊。

  王家黔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公然插手案件查办,亲自给基层的公安局局长打招呼,要求按照“组织意图”查办案件,不然就是不讲政治,为此,收受贵州省公安厅经侦大队黄某(另案处理)10万元。

  王家黔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在干部调整、干部交流使用上,收受下属的贿赂,为这些偷奸耍滑的干部提拔使用和交流任用提供帮助。一些有能力有水平,扎扎实实干事的公安干警,因为没有给王家黔送钱,永远也得不到提拔和重用。王家黔的所作所为,饱了自己私囊,却寒了干部群众的心。

  王家黔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包养情妇,腐化堕落,影响恶劣。多行不义必自毙。2015年5月18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家黔受贿案开庭审理。检方指控王家黔在担任黔东南州原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484万元人民币。王家黔当庭认罪。

  这位曾经在2014年震惊全国的凯里“1·13”爆炸案侦破过程中荣立“一等功”的功臣,刚刚步入事业的巅峰便锒铛入狱,人生就此惨淡落幕。

  执纪者说

  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领导干部交友本是常事,可如果不加甄别,不懂自律,则很容易被酒肉朋友“带进沟里”。王家黔就是其中的典型。

  “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交上一个好朋友,就多了一面镜子,多了一个参谋;交上一个坏朋友,就等于雪入墨池,虽溶于水,其色越污。王家黔交友不慎,贪图享乐,被“哥们儿”的“糖衣炮弹”击倒,教训何其深刻。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净化自己的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不交无德之人、不交无义之人、不交无耻之人,自律自省自重,始终做到两袖清风,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张永嵩)

逾越纪律底线,坠入腐败深渊

江西省上栗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杨光明违纪问题剖析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日期:2015-12-02   |   浏览数:

  杨光明,江西省上栗县人,1954年出生,曾参加过南疆自卫反击战,立三等功1次;1980年5月至1986年5月任宁都县人武部参谋,立三等功1次。此后,历任上栗区人武部长、安源区政法委书记等职,2003年1月任上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杨光明军人出身,应该最清楚纪律的重要性,然而,他知纪违纪,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县人大代表选举中违反规定,视人大代表资格为“摇钱树”;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贿赂、违规投资获利。

  杨光明,这位荣立过战功的功臣,战争时期没有倒在枪林弹雨下,和平时期却倒在了“糖衣炮弹”下。他的腐化堕落令人唏嘘不已。

杨光明在法庭受审。  萍纪 摄

  “小蛀虫”引出“大硕鼠”

  在江西萍乡,近几年对杨光明的各类信访举报一直不断,但每次都因无法查实不了了之。出于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萍乡市纪委领导多次对杨光明进行谈话提醒,但收效甚微。

  真正让办案人员“锁定”杨光明,是一次查办案件的意外收获。

  2011年12月,萍乡市纪委查处了上栗县某镇一名党委书记的违纪问题。在调查过程中,该镇党委书记陆续交代出杨光明的一些违纪问题。在这只“小蛀虫”的背后,是不是藏着杨光明这只“大硕鼠”?办案人员在心里画了个大大的问号,决定继续追查下去。

  然而,对杨光明的调查却并不顺利。直到2013年6月,杨光明的侄子杨林在招投标中“无往不利”,才让杨光明露出了“狐狸尾巴”。

  这一年,萍乡市在小农水利项目专项检查中,发现了一个反常现象:上栗县鑫胜预制厂——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厂竟然承揽了上栗县2009年至2012年所有小农水利项目的U型槽业务,工程总量多达2000余万元。事出反常必有妖。经过办案人员深入调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杨林,表面是上栗县鑫胜预制厂厂长,实际上却是一名从未经过商的厨师。此外,杨林还有一个重要的身份——他是杨光明的侄子,两人感情颇深!而经过不懈努力,办案人员发现,鑫胜预制厂每年的利润都有一半进入了杨光明的腰包。

  杨林与杨光明非同寻常的关系,杨林工厂非同寻常的中标能力,工厂利润非同寻常的去向……终于,串起来的利益链条将躲在暗处的杨光明“拉”了出来。

  杨光明,这位潜藏已久的“大硕鼠”,其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相关问题终于无所遁形。

  严重破坏选举制度,视人大代表资格为“摇钱树”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阎王吃小鬼。”这句话在杨光明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经办案人员查实,杨光明自担任上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以来,严重破坏选举制度,把县人大代表选举“经营”得风生水起,大发选举财。

  每到换届选举时,一些财大气粗的老板都对人大代表资格“垂涎三尺”。杨光明抓住了这一点,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选举中大搞权钱交易。

  首先,杨光明先抛出“诱饵”,他放出风声——县人大准备广泛吸收党外人士、个体老板。

  听到风声的老板们,马上明白了要害所在。一时间,各色人等纷纷向杨光明奉上红包,少则五千元、一万元,多则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杨光明一一笑纳,并许下承诺。其后不久,送上钱的老板们果然“顺利”当选县人大代表。

  只是,这些老板们并不知道,当选只是个开始。杨光明并不满足他们这点“回馈”,紧接着又祭出新招:或者暗示要“入股”他们的企业,与其合伙经商;或者以借款给老板的名义获取高额利息,坐享巨额收益。

  杨光明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把人大代表选举当成了“摇钱树”,对外明码标价,唯钱选人。在上栗,一个时期,不管是什么人,只要出得起钱,都能当上人大代表,影响十分恶劣。

  杨光明沉迷于此,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横行乡里的柳某因为有钱,公开与杨光明称兄道弟,并在杨光明的运作下“脱颖而出”,顺利地当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杨光明也得到了丰厚的回报,短短几年,他在柳某的煤矿以投资入股或借款获息等形式获利80余万元。

  利欲熏心,严重违反廉洁纪律

  杨光明底线失守,利用一切机会“发家致富”,除了在人大代表选举中获利颇丰,他还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到处“撒网”。

  2003年1月,杨光明刚刚从安源区调任至上栗县任人大常委会主任。他在本职工作之余,还“积极”招商引资,为上栗县的经济发展“发光、发热”——凡他经手引进的项目都要雁过拔毛,分上一杯羹,才肯罢手。

  2003年,上栗县人大引进了一个民办中学——上栗二中(后转为公立中学)的投资项目,项目甫一启动,就被杨光明和妻子盯上了。杨光明看好其中的利润回报,便安排妻子和他人合伙承办上栗二中。学校运营没多久,杨光明找来一名投资人,权衡轻重后,将学校的股份全部转让给这个投资商。这么一倒腾,杨光明轻而易举地获得了翻倍的回报。

  尝到甜头后,杨光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2004年,他引进上栗县人大培训中心项目,由开发商刘某承揽,杨光明垂涎于该项目的巨大收益,多次向刘某暗示要入股。碍于杨光明手中的权力,刘某提出向杨光明“借”20万元,并许下三年翻番的承诺。2006年,刘某经营遇阻,杨光明眼见着自己“借”出去的钱有可能打水漂,心急如焚,赶紧让妻子上门讨债。刘某无奈,只好用一套公寓房抵消了“债务”。不久,刘某的资金盘活,杨光明又连本带利从刘某处索要了30万元。

  在杨光明的敛财过程中,杨林成为了他的“马前卒”。早在2006年杨林开办餐馆时,就主动提出让杨光明无偿持有餐馆三分之一的股份,杨光明坦然受之,并利用其职务便利,帮杨林招揽生意。两人经过3年“愉快合作”后,杨林得到了杨光明的充分信赖。这才有了两人成立鑫胜预制厂,谋取小农水利项目的U型槽业务的丑行。

  办案人员介绍,杨光明利欲熏心,视纪律如无物,为了敛财无孔不入,他涉足煤矿、土地、房地产、加油站、工程建筑、小额贷款等行业领域,直接或间接的投资项目多达20余个!(李理 彭德运)

  执纪者说

  杨光明最终倒在了他千方百计聚敛的财富面前,到头来不过当了个“财物保管员”。他违纪所得的财富,没有变成他计划中的退休“养老金”、生活“保险金”,反而成为送他入狱的铁证。他的腐化堕落,教训深刻。

  ——慎权。杨光明接受调查后,曾向办案人员吐露心声:“过去几十年是为别人活的,后来就觉得,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现在到了该为自己活一把的时候了。”杨光明在上栗县担任领导干部十多年,经历了五位县委书记和县长,自恃年纪大、资历老,而且工作中各方面的支持多、监督少,对权力这把“双刃剑”早就失去警惕,为一己私利,居然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把人大代表选举当成了“摇钱树”,对外明码标价,唯钱选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慎微。分析杨光明的蜕变过程我们不难发现,他的腐化堕落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开始的。杨光明在忏悔时谈到,早期对大额财物很警惕,但对于小额礼金、礼品,一直当作正常的“人情往来”,没有过多抵制。他就像温水里的青蛙,底线沦丧还不自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杨光明的落马,再次表明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极端重要性,党员干部当慎始慎微,警醒起来。

思想上脱党,违纪成必然

吉林省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冷有春腐败警示录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日期:2015-11-30   |   浏览数:

  即便已退休两年,冷有春的名字,在白城市依然有着很高的知名度。

  他曾是这座城市的名人。作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劳动模范……白城市博物馆举办过的白城人物展,打头的就是他——大幅的照片,诸多的荣誉,讲述了他为这座城市立下的汗马功劳。

  然而,退休两年之后,冷有春却以一种不光彩的方式,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2015年4月3日,吉林省纪委发布消息,冷有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古人说,一陷贪墨,终身不可洗濯。冷有春背离党的性质宗旨,思想脱党、行动脱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让曾经的荣誉蒙尘,断送了自己,也葬送了一家人的幸福,令人唏嘘不已。

  1、入党动机不纯,埋下隐患

  “小时候太穷了,兄弟姊妹九个,父亲一个人工资,52块5毛!吃饱肚子都很难,穿就一套衣裳,住一个厢房。”近日,记者见到了身陷囹圄的冷有春,虽已62岁,但体格依然壮实,只是在回忆往事时,声泪俱下。

  翻开冷有春的资料,不难发现,他有过积极向上、奋斗不息的青少年时期。

  1953年,冷有春出生于吉林省大安市的一个贫寒家庭。困苦的生活非但没有压垮他,反而磨砺出他顽强、勤劳的品质。他发奋学习,考上大学,毕业后进入白城地区建筑设计院工作,起早贪黑、任劳任怨,很快脱颖而出。1985年,32岁的冷有春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在当年的入党志愿书上,冷有春一笔一画、工工整整地写道:“我加入中国共产党,不是想在执政党中捞到什么个人的好处,而是更好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入党的那一刻,他喜极而泣。

  多年后回忆往事,冷有春忏悔说,当年入党,一方面有信念感召,另一方面,也确实有自己的“小九九”:只有入了党,才能够升官,才能够光宗耀祖。

  冷有春的入党动机不纯。如果入党后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严以修身、严以律己,未尝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可惜的是,入党后,他不仅没有加强自己的主观世界改造,反而随着职务的提升、权力的增大,愈加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甚至后来,常以“商人”自居,满脑子都是“大赚一笔”,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

  冷有春的忏悔:实实在在地说,当时就是想多付出,多贡献,对党要忠诚。同时也不隐讳地说,只有工作好了,入了党,才能够升官,最后才能够光宗耀祖。

  点评:共产党员意味着什么?这个问题,直至身陷囹圄,冷有春都没有想明白。

  他潜意识里把入党当作升职和光宗耀祖的一张“门票”,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入党为什么,纪律是什么,该如何对待名利得失。入党后,他把自己定位成一名技术型干部,在业务上突飞猛进,在思想上却原地踏步,甚至逐渐倒退。正如他自己所坦白:“多年来我完全忽视了政治学习,失去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

  “德不配位,必有灾殃”。无数事实表明,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年龄的增加和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越是身居高位,越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冷有春理想缺失、信念不坚,便如西谚里的泥足巨人,必然走不远。他入党时思想上的隐患,为他日后思想脱党、严重违纪埋下了伏笔。

  2、思想脱党,视组织纪律如无物

  “他违纪的时候不知道啥是党,落马之后才意识到自己是党员。”办案人员对冷有春的评价一针见血。

  冷有春曾自言,入党30年,十分珍惜、十分在意党员身份。他信誓旦旦地表示,要为党奋斗终身,跟着党走一辈子。

  可事实上,随着职务的提升,冷有春党的观念不仅没有增强,反而愈加减弱。特别是2001年以后,他担任白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手握城市建设重权,一言九鼎、得意忘形,更是由党的意识弱化,逐渐发展为无视组织纪律、为所欲为。

  白城市熟悉冷有春的干部,至今记得他的“蛮横”、“霸道”。白城建筑领域的事,别人说话“都不好使”,往往由冷有春一语而定。曾经给冷有春开过车的司机张某,给他送上好处费,央求“照顾”,冷有春不经组织讨论,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一个电话就将上千万的工程交由其承包。这样的“任性”例子,在他任职期间不在少数。

  冷有春沉迷于“霸道总裁”的感觉,到后来,更是思想上脱党,自视为“商人”,整日沉迷于“经商之道”,以权谋私,严重违纪。

  他对纪律的漠视,一直延续到他退休之后。退休之后,冷有春没有收敛,居然发展到行动上脱党——他脱离组织管理,堂而皇之地做起了“党外之人”。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2013年6月,冷有春退休之后,准备把自己的组织关系从白城转到居住地长春,在办理过程中,他违规长期自己保管组织关系,没有及时转接,并长时间不交党费。据介绍,冷有春无正当理由脱离组织管理、不参加组织生活长达17个月!

  如此严重违反纪律,冷有春只是推脱为“家里有事耽搁了”,轻描淡写地表示“没重视起来”。

  冷有春的忏悔:(提起脱离组织管理)那阵就寻思退休了,一个退休老头,的确是没重视起来,实事求是讲,没重视。

  点评:从思想上脱党到行动上违纪,冷有春党的意识淡漠,把纪律当成了儿戏。

  在位之时,他思想上脱党,自视为“商人”,把建委当成了自己的“专属领地”,大搞以权谋私,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从组织身份上看,他还是党的人,但从思想上考察,他早已背离党的性质宗旨,与党离心离德。

  退休之后,他行动上脱党,脱离党组织管理,利用贪污受贿所得,过起了“冬天海南晒太阳、夏天长春喝壶茶”的“好日子”。这个时候,他的“车毁人亡”已是必然。

  思想上的病变是最严重的病变,思想脱党必然导致行动违纪。冷有春忽视思想改造,厌恶政治学习,直到身陷囹圄才后悔莫及。他的教训,值得每一名党员干部深思。

  3、心理失衡,严重违反廉洁纪律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冷有春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经历了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其中一个关键原因就是他思想上蜕变,心理上失衡。

  刚开始,冷有春对于别人送的钱,即便数额不大,也坚决拒绝;到后来,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收些红包礼金,开始“小打小闹”。

  真正让冷有春备受“刺激”,是他担任白城市建委主任之后。如果说之前,他还能用对功名的渴望压制贪欲,那么随着职务的提升和权力的增大,他自觉“功成名就”,思想上脱党,已经无法遏制自己的贪欲。而此时,他更是与老板攀比,内心深处越发不平衡。

  “在与建筑老板们接触后,我发现他们开的是高档车,住的是高档别墅和洋房,经常出入高档酒店,我的心理失衡了,那些平日里对我毕恭毕敬的人凭什么过得比我好,凭什么可以享受锦衣玉食,而大权在握的我却只能粗茶淡饭,只靠工资生活……”落马后,冷有春反思说。

  思想上脱党、心理上失衡,让冷有春内心的贪念如野草一般疯狂滋生,什么纪律、规矩都顾不了了。

  “当时认为没有钱就不行,就没有好的生活,以为钱多了,能给我和家人带来很多利益。”冷有春回忆说,那时一门心思想着发财,想着提高家人的生活档次,给他们留下享用不尽的财富,让几代人都过上富裕的生活。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他处心积虑,侵吞国有资产,大肆受贿。从收几百元都心惊胆战、诚惶诚恐到收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甚至千万元都习以为常,最后不仅受贿,还主动索贿。

  特别是2006、2007年,冷有春估计自己要离开白城市建委主任岗位了,更是“悟透了”:“觉得没有钱就不行,就没有好的生活”。

  他抓紧一切机会受贿,发展到后来,连谁送的钱、收了多少都不知道,用他自己的话来形容这个阶段,那就是——“收、收、收”。

  “冷有春貌似忠厚老实,实则祸心深藏。”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冷有春虽然疯狂贪腐,但腐败时相当讲究“技术含量”。他担任建委主任时“空手套白狼”,控制多人银行账户,侵吞了白城一家国有企业;退休之后离开白城,移居长春,还利用微信遥控指挥企业经营,不知收敛、不肯收手。

  冷有春的忏悔:刚开始一些人给我送钱送物,我的党性提醒我这是犯错误的,但是我的私欲告诉我没事,小来小去的没人查,大不了退回去,我就这样一边安慰自己,一边向行贿者敞开了大门。

  点评:冷有春对当官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在他看来,当官就是“人上人”,能“光宗耀祖”,理所应当享受财富和享有特权。可一旦与财大气粗的老板相比,他立即发现“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心态严重失衡。他偏执地想利用手中权力得到补偿,一心想发财致富、造福子孙。为此,从收小钱都不敢,逐渐发展为收大钱还不满足,甚至主动索贿,一步步从轻微违纪到严重违纪,直至涉嫌违法。

  值得注意的是,在冷有春从“小打小闹”到严重违纪的过程中,监督却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在他信念不坚,有违纪苗头时,没有人及时地对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在他踏出违纪第一步时,板子也没落到他身上。这让他心存侥幸,无视纪律,愈发大胆,最终滑向无底深渊。冷有春的堕落,再次表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唯有真正以纪律为尺,抓早抓小,管到位、严到份,才是对党员干部的真正爱护。(李志勇)

心无纪律 行无底线

西省萍乡市房管局原局长饶本春违纪问题剖析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日期:2015-11-24   |   浏览数:

  江西省萍乡市房地产市场这几年发展不错,可奇怪的是新楼盘接二连三“登台亮相”,烂尾楼却又悄然多了几幢,购房无证的群体上访事件不时“上演”。

  出现这样的问题,与幕后“翻云覆雨”的房管局领导——萍乡市房管局原局长饶本春有莫大关系。

  经萍乡市纪委调查,饶本春在任房管局局长期间,收受贿赂、贪污、违规投资获利、接受礼金,严重违纪涉嫌违法。

  对权力毫无敬畏,严重违反廉洁纪律

  “只要牢牢把住手中的权力,金钱就会源源不断滚滚而来。”饶本春一直以为,有了权力,就有了一切。

  一家房地产公司为使资金尽快回笼,想提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司老总陈某找到饶本春请他行个“方便”。饶本春不置可否,慢条斯理地翻着下属交上来的该企业的申办材料,说:“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商品房预售条件,我们是不能发证的。”陈某听懂了“话外音”,分批分次给饶本春送上现金、金饰品等。果然,没多久就拿到了预售许可证。不仅如此,饶本春还违反纪律,对该公司业务给予了“极大关照”。

  不久之后,该公司资金链断裂,其承接开发的一些楼盘停工,建筑工地人去楼空,昔日熙熙攘攘的售楼部也挂上了锁,被许多人看好的楼盘,就这样变成了“烂尾楼”。公司老总陈某跑了,公司员工也解散了,许多购房户因拿不到产权证而开始群体上访,影响恶劣。

  不仅如此,饶本春还玩弄权力,严重违反纪律,把单位资金当成个人的,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想怎么拿就怎么拿。

  据调查,2009年11月至2013年9月,在他担任房管局局长期间,他每个月的工资可以分文不动,家庭的一切开支:生活水电煤气费、家具电器添置、私人衣物购买等,甚至是打牌输掉的赌资、个人旅游的费用,都以虚开办公用品发票或者餐饮发票的方式,在市房管局机关或下属单位报销。

  买官卖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

  在房管系统内,要想提拔重用,就必须打点饶本春,和他搞好关系,这是系统内人所皆知的“潜规则”。为了职务晋升,有的干部逢年过节给饶本春送红包,有的陪他旅游购物、打牌娱乐。对下属的“打点”和“意思”,饶本春从不拒绝。

  萍乡市白蚁防治所所长周某为了升迁,多次为饶本春奉上“红包”,小到几千,大到几万,还积极为饶本春报销个人费用。其他人也如法炮制,市房地产经营公司总经理黄某、副总经理袁某,市远东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刘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刘某,为了职务升迁,均多次向饶本春送上红包。这些红包被饶本春“笑纳”之后,他们均得偿所愿,或岗位调整,或提升职务。

  饶本春的司机顾某,为饶本春“鞍前马后”,深得他信任。时间久了,顾某的心思也活络起来,虽然只是房管局的工勤人员,但仍然渴望职务上有所“突破”。

  然而,即便他与饶本春走得如此之近,也曾对饶本春表达过自己的想法,饶本春均不置可否,没有真正去为其运作此事。于是,自2009年至2013年,每次逢年过节,顾某都按照“潜规则”给饶本春送上红包。几次之后,饶本春终于将顾某的想法认真“考虑”,违反干部提拔任用的规定,直接将其提拔为副科级干部。不料,顾某得意忘形,因各种问题多次被群众举报,遭到免职处理。

  道德沦丧,严重违反生活纪律

  “潘多拉魔盒”一旦被打开,就一发不可收拾。腐化堕落的思想一步步深深渗透到饶本春的工作生活中,使他越陷越深,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在萍乡房地产行业,几乎无人不知饶本春和某广告公司女老板钟某“不寻常”的关系。饶本春只要出席有关房地产的行业会议,就一定带上钟某,并尽一切可能地安排她在房地产行业会议上发言,为提升她的社会知名度铺平道路。

  多行不义必自毙。2015年8月,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饶本春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李理 彭德运)

两次转匿账簿 串供约定“暗号”

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   日期:2015-11-24   |   浏览数:

        北京市延庆县民政局原副处级调研员陈四群挪用公款注册私人公司,将其与民政局直属企业合二为一经营,安插亲信掌控公司,最终蚕食、掏空局属企业,自己走上“致富路”。县纪委调查时,他竟与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

  “推开门,数十个装满账簿的纸箱赫然在目,正是我们追查了半个多月的关键证据。”北京市延庆县纪委纪检监察二室主任徐怀安回想到起获陈四群涉嫌挪用公款证据的那一幕,至今仍有些激动。

  陈四群是延庆县民政局原副处级调研员。2014年底,在北京市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中,有举报称陈四群2001年在担任民政局直属企业利民福利公司经理期间,擅自挪用公司100万元用于自办企业的注册验资。而当调查组打算调取公司账簿核实问题时,意外发生了……

  两次转匿账簿,订立攻守同盟

  为避免打草惊蛇,延庆县民政局按照县纪委要求,向9家下属单位索要账簿,唯独利民福利公司迟迟未交。面对民政局领导的询问,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海波、会计袁俊霞、出纳陈亚丽坚称,公司1998年以前的账簿因搬家弄丢了,之后承包给个人经营就没有建账。

  2015年5月6日,县纪委与检察机关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来到利民公司再次调取财务账簿,未果。但在公司库房,调查人员发现一张账页散落在地面上,日期显示为2013年。

  一定有账!意外的发现坚定了调查人员追查到底的信心。在调查人员多次对会计袁俊霞进行谈话后,最终得到一个位于陈四群老家的地址:延庆县原西二道河乡政府。

  但当调查组赶到时,这个弃用的乡政府院落空空如也,只有地上残留的一张手写账页再次暴露了转移者的匆忙和慌乱。

  调查人员注意到附近一个小卖部的门上装有摄像头。通过反复查看录像发现,5月6日17时左右——距袁俊霞开始接受谈话不过半小时,一辆银灰色农用车进入院内,约半小时后离开时,原本空着的车斗里装上了箱子。

  随后,调查组在公安部门协助下很快查明,车主是陈四群的战友杨某之子,车辆由杨某长期使用。调查组对杨某就5月6日当天车辆的运行情况询问时,他却一问三不知:“车一直停在院子里,钥匙也插在车上,手下的工人谁要用就直接开走。”

  由于杨某始终“不松口”,调查一时陷入僵局。

  其时,陈四群已经接受纪律审查。当他得知陈海波、陈亚丽等人因藏匿财务账簿触犯法律已被移交司法机关,自知大势已去,告诉调查人员可向杨某提一个“康庄拉沙子的人”。

  果然,听到这句话,原本“毫不知情”的杨某当即交代了账簿的隐匿地点。据调查人员分析,“康庄拉沙子的人”可能就是两人事前串供时约定的“暗号”,一旦听到这句话,说明陈四群的“防线”被攻破。

  5月24日,在杨某所供述的康庄镇大营村南营西一巷25号,调查组最终起获27箱财务账簿。

  以公谋私,“大善人”的双面人生

  由于长期在民政系统工作,陈四群在县里有着“大善人”的称号。他工作了14年的利民福利公司曾是延庆极红火的企业。公司以销售农用车起家,那句“利民开出农用车,伴您走向致富路”的广告语当时家喻户晓。

  可随着陈四群的个人私欲日渐膨胀,他不仅挪用公款注册了自己的公司——北京陈氏四群经贸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北京京银利民经贸有限公司),与利民福利公司合二为一管理经营,还安排袁俊霞、自己的亲妹妹陈亚丽同时分任两家公司的会计和出纳。而在其之后担任利民福利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陈海波,正是他的亲侄子。陈四群事实上成为两家公司的共同控股人,最终蚕食、掏空局属企业,自己走上了“致富路”。

  得知纪委要查他,陈四群授意陈亚丽、袁俊霞等人将两家公司的所有账簿整理装箱,转移藏匿。在被调查前期,他一面交代相关人等统一口径、两次转匿账簿,一面还在调查组面前演戏。

  镜头一:“你们赶紧找,怎么会没有账呢?肯定有!”调查组到利民福利公司调账,陈四群以民政局领导的身份催促陈海波等人翻找账册,同时也“帮”着在库房四处搜寻。

  镜头二:“我给你们写个条儿,你们交给陈海波,他肯定就交出来了。或者我录个视频,他们看了肯定会把账拿出来。”陈四群接受纪律审查后对调查人员说。

  镜头三:面对调查人员对其重申党章的纪律要求,陈四群说:“我当了多年党的干部,怎么会不清楚党的纪律,我肯定不会干那种事!”

  从县纪委第一次找陈四群谈话了解情况,到移送司法机关前,陈四群与组织对抗了两个多月,始终没有正面承认自己指使相关人等串供、转移账簿的事实,拒不交代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

  漠视党纪者必然付出代价

  “违纪人员也在算账。”延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虞宝才说,“交出账簿暴露问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但对抗组织审查,在过去一般是组织处理,有时还可能不了了之。对违纪人员而言,对抗组织调查的‘成本’低廉。”

  据调查,陈四群事前多方咨询,自认为个人的违纪违法问题非常隐蔽,只要查不到账就没法定罪,事情“扛”一段时间就过去了。侥幸心理和淡薄的组织观念令其气焰嚣张,顽固干扰、妨碍组织审查。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对抗组织审查,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而陈四群自作聪明,妄图以藏匿财务账簿的违法行为对抗组织审查,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让漠视党纪者付出代价,如此才能唤起大家的纪律意识。”虞宝才说。

  目前,陈四群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陈海波、陈亚丽、袁俊霞三人因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其实陈四群的所作所为,只要从银行调取一份公司的流水账就能发现蛛丝马迹。可多年来,上级监督形同虚设,监督手段流于形式,令陈四群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

  “这说明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没有将‘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据虞宝才介绍,延庆县纪委已利用此案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县民政局也在系统内进行了全面整改。(记者 杨诗琪 高明)

“明星校长”沦为贪腐典型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日期:2015-11-18   |   浏览数:

  平日里高谈“立德树人”、“行为世范”,背地里却大肆收受钱物;表面上谦谦君子、为人师表,私底下却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上级批准100万元的校庆预算,他却要“上档次”,花费900多万元。全国优秀校长、湖南省长沙市明德中学校长范秋明身为人师,本应立德树人、行为世范,却失德失范、自甘堕落。

  “人民教师本应立德树人、行为世范,但我却失德失范、自甘堕落。”这是湖南省长沙市明德中学校长范秋明9月12日在市纪委谈话室里的忏悔。日前,范秋明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范秋明是湖南省的“明星校长”,是公认的有思想、能干事、会干事的能人。他1981年参加工作,1993年成为宁乡县的“王牌语文教师”,1996年任宁乡一中校长(副处级)时才34岁。尤其是2006年任明德中学校长后,政绩突出,将明德中学打造成湖南名校,学生高考成绩连年名列全省前茅,多次被评为全国优秀校长、全省优秀教师。

  然而,在荣耀光环的背后,范秋明却有着另一张面孔。正如他所说:“我是学汉语言文学的人民教师,受过传统文化熏陶的所谓文化人,却背叛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道德文化,成为了道貌岸然的文化伪君子。”平日里高谈“立德树人”、“行为世范”,背地里却大肆收受他人钱物;表面上谦谦君子、为人师表,私底下却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实际拥有五套房子和一个门面,却欺上瞒下,在2014年、2015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上,只填写两套房产……纪律二字,在范秋明眼中被视若无物。在悔过书中,他分析自己正是因为党性不强、思想不正而铸成大错。就在被市纪委立案调查的前一天,他还和几个建筑承包商一起吃喝玩乐,并收受他们的“红包”。

  据长沙市纪委负责审查此案的有关人员介绍,2013年11月,明德中学举办校庆,范秋明提出了“校庆一定要上档次”的要求,于是开支高达900多万元,大大超出了上级批准的100万元额度,造成了极大浪费和不良影响。像此类重大事项,范秋明从来都是“说一不二”,成了“一霸手”。在学校基建工程中,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按规定都必须经过招投标。而范秋明我行我素,将高达数百万元的学校基建工程项目切割成十几个小工程,大量附属工程都没有经过招投标,由他一个人说了算。即使个别工程实行招投标,范秋明也直接跟下属甚至招投标代理公司打招呼,让自己的“关系户”中标。

  范秋明剖析自己堕落的原因时认为是交友不慎害了他。“很多所谓的朋友都是利益关系,不是益友诤友,我被这些朋友利用,被各种关系利用,不慎思、不明辨,一步步走上权钱交易的不归路。”

  由于范秋明掌握着人事、招生、基建、财务审批等多项权力,掌管着学校几亿资金,因此成为众多有求于他的人追逐的对象。为了和范秋明搞好关系,一些人借老乡、同学、学生之名套近乎,挖空心思开始了种种公关行为。当他们得知范秋明爱好诗词书法,便借“以文会友”和他交朋友;当他们得知范秋明爱好赌钱打牌,便经常邀他打牌娱乐……慢慢地,在范秋明身边,围绕“权”、“钱”,建立了一个互相利用、结交关系的“小圈子”。范秋明以圈划人,承包学校工程项目的人大多数是圈内老乡、同学、学生,在其他方面也是优亲厚友,圈内优先。范秋明的“朋友圈”,成了权钱交易的“大本营”。

  据调查,范秋明收受他人钱物百分之八十都发生在十八大以后。给范秋明送钱的形式五花八门,为了确保安全,隐藏“狐狸尾巴”,范秋明可谓机关算尽。有的直接送现金,有的跑腿为他支付房屋契税、尾款。有的直接送银行卡。在合作办学过程中,一些学校、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在范秋明的授意下,以自己的名义办理银行卡,并连同密码一起送给他,范秋明的几个下属为了能解决编制、提升职务、晋升职级等问题,送给他多张银行卡。

  据了解,范秋明被移送司法机关后,长沙市纪委立即召开全市教育系统案情通报暨以案释纪专题会议,对范秋明严重违纪案进行通报并进行深刻剖析。会后,全系统就范秋明案进行深刻反思。同时,市教育局对所属各单位扎实开展内部审计,对涉嫌违纪的2所学校有关人员进行立案调查。通过内审、完善财务制度,防止违规设立小金库。此外,市教育局针对学校食堂管理、合作办学、基建维修、物资采购、教师招聘、阳光招生等6个方面,起草、修订、汇编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记者 邹太平 通讯员 甘艳 李衍富)

“逆生长”局长欺瞒组织丢“官帽”

江西省广昌县环保局原局长刘赟虚报个人年龄被查处

来源:    |   日期:2015-11-17   |   浏览数:

  案情通报

  2015年9月,江西省抚州市纪委通报了1起党员干部违反组织纪律的典型案例:广昌县环保局原局长刘赟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出生年份,欺瞒组织,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给予刘赟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

  事件回顾

  刘赟,1963年8月11日出生于江西省瑞金市,1987年7月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广昌县千善乡人民政府工作。

  1997年,在广昌县工作10年之久的刘赟已娶妻生子,职位也从一般科员升到了乡镇党委委员。因此,他便打算将自己的户口从老家瑞金市迁往工作的广昌县。

  随后,刘赟开始着手准备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在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时,刘赟心想:“如果将年龄改小两岁,自己不就可以推迟两年退休了吗?”抱着这样的心态,他便在申请表中“出生年月日”这一栏填上了“1965年8月11日”。

  同年7月,刘赟顺利地将户口从瑞金市迁到了广昌县,与户口一起改变的还有他的年龄。因为这次的户口迁移,他实现了“逆生长”,一下子 “年轻”了两岁,于是,在之后的干部履历及工资变动审批、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所有材料上,刘赟都将自己的出生年月填报为了“1965年8月”。

  时间一晃而过。刘赟改年龄的行为并没有使他遇上什么麻烦,他愈发认为这根本不算什么大事。心存侥幸的刘赟并未就此收手,而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触碰纪律红线。

  查处经过

  2015年5月,抚州市组建了13支党风廉政巡查队,对184个市直及县区单位进行专项巡查。巡查队进驻广昌后,发现该县环保局存在滥发福利问题并将这一线索反映给了市纪委。

  抚州市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在查阅环保局相关资料的过程中,细心的工作人员发现该局局长刘赟存在向组织虚报年龄问题。调查组随即向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吴伟柱报告了有关情况。

  对此,吴伟柱态度鲜明,并批示:“坚决从严从快查处!”

  调查组立刻兵分两路展开调查,一组人员前往户籍管理部门、组织部调取了刘赟户籍资料、个人档案等,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另一组人员约谈刘赟及相关人员核实相关情况。

  很快,刘赟虚报年龄的问题就被查了个水落石出。

  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人员又发现,刘赟自2013年1月担任县环保局局长以来,不仅放纵违规发放福利和乱收费行为,而且无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多次收受服务对象的财物。

  调查结束后,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给予刘赟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并收缴其违纪所得。同时,又研究决定,专门将刘赟向组织虚报年龄一事在全市进行通报曝光,以此来加强全市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

  “虚报年龄不是大错,何必小题大做深究。”“纪委太较真了,虚报年龄也要被处分!”“凡事都要遵规守纪。”“执纪监督确实严了。”……这起党员干部虚报年龄案例的通报一出,便在该市掀起了不小的波澜,不少党员干部对此议论纷纷。

  “干部谎报年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这并非小错误,而是对党纪的漠视,对党的不忠诚。”面对各种各样的声音,抚州市纪委表示,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加大对违纪“小问题”的查处力度,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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