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苍溪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资金尤为当地农民倚重。然而,却有人将“黑手”伸向了农民的“救命钱”,疯狂侵吞“新农合”资金。2014年,苍溪县对全县“新农合”资金展开“拉网式”检查,一举查出侵吞“新农合”资金违纪违法人员31人,追缴赃款210多万元。“新农合”资金管理员白太新等系统内多名“蝇贪”相继现出原形。
掌握线索 纪委“亮剑”出击
2013年12月,苍溪县审计局在“新农合”资金审计过程中发现,石马镇某村村民“曾某福”、“杨某秀”在2012年度用虚假的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住院发票、住院信息在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报销住院补助26650元、22650元。曾、杨或他人或“新农合”管理人员涉嫌骗取“新农合”资金问题。
线索转到县纪委后,县纪委主要负责人立即作出批示:由纪委牵头,协调检察、公安、审计等单位各抽调一人组成调查组迅速核实。随后,调查组兵分两路,一路到银行查清曾、杨二人报销住院补助的资金走向;另一路直奔石马镇……一场拍掉“新农合”系统“蝇贪”的战斗迅速打响。
初战告捷 首只“苍蝇”现形
在石马镇“新农合”管理员白太新办公室,调查人员提取了该镇2011年至2013年参合人员信息资料,并要求随行的镇纪委王书记带路到某村找曾某福、杨某秀。经核实,两人都没有在华西医院住过院。
不久,到银行调查资金去向的人员传来消息,曾某福、杨某秀二人名下的报账款打入了合管员白太新在邮政银行的账户里。白太新的这个账户里共有20笔(含曾、杨的2笔)新农合报账款打入,资金总额50多万元,已陆续取走了。
走,赶快回镇上。在石马镇纪委办公室,面对调查人员犀利的目光,仅一个回合,白太新便缴械投降,承认自己因打麻将赌博输了钱,便利用自己掌握的曾某福、杨某秀二人的参合信息和身份信息,在成都出差时,通过假发票贩子购买了两套住院发票和资料,然后通过中心卫生院在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分别报账26650元、22650元,合计49300元据为己有,侵吞“新农合”资金的问题,并主动提出马上退还全部赃款。
就这么简单?这么容易?多年的审查经验告诉调查人员,白太新可能在避重就轻。
不久,白太新账户里20笔报账款的报账人员身份信息和住院情况信息传到了在石马镇的调查人员手中,全是石马镇村民。“咦,向某莲是白太新的母亲,没听说得癌症住院呀;王某兰是我堂妹,去年在上海务工,怎么会在华西医院住院呢?”看着这20人的名单,镇纪委王书记小声说道。看来这些人可能“被生病”了。查,必须查清查透, 20笔报账款,每一笔都必须核实清楚。当即,第七纪工委书记张菊芳等4名乡镇纪委干部被抽调到石马镇,悄然进村入户逐笔核实,固定外围证据。
与此同时,对白太新的第二次询问也正在紧张地进行着。“白太新,你还有什么事要向组织说明吗?”“没有了,我的问题已向组织说清楚了。”“真的都说清楚了?”“全部都说了,只有这两笔”……调查人员耐心讲政策、说案例,白太新始终称“只有这两笔,已经说清楚了,再也没有其他问题了”。询问陷入僵局。
晚9时,调查人员第三次询问白太新。“白太新,你认识向某莲吗?”“我、我、我……”“我什么我,难道你亲妈你也不认识了?你妈这几年在家身体好好的,你却诅咒你妈患癌症在华西医院住院,你就是这样当孝顺儿子的?”这时白太新全身发抖,用双手紧紧抓住茶杯不停地喝水。见此,询问人员决定再添一把火,将复制的白太新邮政银行账户资料抛出,“白太新,你看看这是什么?”“啊!”白太新满脸冒汗,脸色苍白,低声说:“我说,我全部都给你们说清楚……”
经查,2011年至2013年期间,白太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县“新农合”管理漏洞,先后收集本镇20名村民“新农合”参合本和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从票贩子手里购买四川华西医院、省人民医院假住院发票、住院资料,虚购他人住院事实在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报账,骗取侵吞“新农合”资金58万多元。
拉网清查 一群“蝇贪”收网中
白太新的违纪违法事实查清了,按理说案子可以了结了,但该案暴露出的“新农合”资金监管漏洞引起了调查人员的注意。白太新在被调查时说过的一句话——“你们为啥只查我一个人呢”,让办案人员久久不能放下,总感到还有什么事情没做完。经过大量综合比对分析,办案人员认为此类问题绝不是个例。经县委研究,苍溪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一次“新农合”资金专项检查。
根据“新农合”管理中心相关资料显示,一些村民住院并领取了一定数量的“新农合”医疗补助款,但办案人员核实后发现,有些当事人长期在外打工,根本没有回家;有些当事人住过院也领了补助款,但金额没有这么多;有些当事人的住院发票和资料是假的。
经深入调查,龙洞乡合管员陈全,东溪镇合管员王小闵,阆中市某民营医院院长金卫等4人违纪违法问题浮出水面。
经查,陈全在 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为患者代报异地住院医疗补助款的机会,采用伪造异地住院病人病历和住院费用清单的方式虚报“新农合”补助款,并截留部分患者真实报账补助款,骗取侵吞“新农合”资金27万余元。
王小闵在2011年6月至2012年11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受理审核患者报销新农合住院补助款过程中,隐瞒实际报账金额,截留应支付给患者的住院补助款共计4.6万多元据为己有。
金卫等4人在2012年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别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教唆、帮助到阆中市某民营医院就医的患者冒名顶替或采用重复报账的手段,骗取“新农合”住院补助款,金额分别为16809元、48208元、8922元、18896元。
之后,办案人员一鼓作气、乘胜追击,先后查处了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郑良、审核员杨芳、黄晓燕,歧坪镇卫生院医生刘红梅等8人以及歧坪镇宋水村乡村医生郑开春,社会人员彭庭学、唐爱民、胡斌等人骗取侵吞“新农合”资金的违纪违法问题,一个个“蝇贪”相继被揪出……
白太新、陈全等一干涉案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他们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罗荣)
2015年6月3日,郴州市纪委成立专案组,对桂阳县副县长邓大梁涉嫌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查处;8月3日,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经查,邓大梁在担任桂阳县工业园园区主任、桂阳县政府副县长期间,收受贿赂93万元,收受礼金26.6万元,违规入股、借贷分红70万元。其中收受老板付某就达85万元。
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在昔日同事眼中,邓大梁工作上有魄力,生活中谨小慎微。他在桂阳供销社改革、工业园区发展上都做了不少工作,得到肯定。但是,随着地位的升迁,权力的扩大,邓大梁逐渐放松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要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发生扭曲和“癌变”。在金钱、女色的诱惑下,邓大梁逐步滑入了罪恶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
官商勾结,上演权钱交易
2008年7月,邓大梁被提拔为桂阳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成为副处级领导干部。桂阳工业园区刚起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逐步开工,资金量大,成为老板相互角逐的利益点。一个工业园区,相当于一个小县城。成为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后,邓大梁从一个科局长摇身一变成为主政一方的领导,权力大了,找的老板多了。表面老实大方讲义气的老板付某进入了邓大梁视线。2010年12月,工业园区办公大楼启动,造价2000多万元,经发改部门核准,向社会公开招投标。付某获知信息后,立即找到邓大梁,想承包该办公大楼。在邓大梁帮助下,付某以自己及儿子等名义,挂靠5家公司进行围标。中标后,邓大梁推荐其不懂水电的妻弟王某承包水电工程。付某心领神会,送给王某10万元。邓大梁知道后,不但不制止,还夸付某会办事。
贪欲一旦打开,权力一旦滥用,就无法收拾。2012年12月,邓大梁升任副县长,分管工业。2013年初,桂阳县某燃气管道工程准备开工,邓大梁认为机会来了,想到了“老朋友”付某,推荐其承包该项目。工程结算后,付某“孝敬”邓大梁40万元,邓大梁收下了。
一朝失足,上演权色交易
邓大梁身为领导干部,流连于娱乐休闲场所,沉醉于灯红酒绿。2008年左右,邓大梁在休闲娱乐场所结识了一个泡脚店女老板陶某。2013年的一天,邓大梁到市区开会,与朋友觥筹交错后,打电话约陶某到郴州某酒店开房。但是,邓大梁想不到的是,平时殷勤暧昧的陶某,包藏祸心,以举报相威胁,反复纠缠邓大梁。邓大梁在分两次支付共计3万元后,陶某仍然不满足,继续纠缠。面对陶某的纠缠,邓大梁继续对组织隐瞒。2013年,邓大梁找到“兄弟”付某帮忙解决。付某在邓大梁授意下,支付陶某35万元。
自甘堕落,一个贪欲毁了他
邓大梁出生于桂阳县一个农村,是一个从大山走出来的子弟。经过组织培养后,邓大梁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权力变大。后来,邓大梁贪欲作祟,利欲熏心,逐步踏上走向犯罪的滑轮。组织送他去市委党校学习,邓大梁把学习当成摆设,当作去度假休闲。平时,邓大梁把贪欲当成一种习惯,“贪欲占据了思想,侵蚀了灵魂”。逢年过节,园区老板来送红包、送烟酒成了习惯。邓大梁自己说:“每到过年的时候,看到老板的电话,就知道是送红包来了,很开心。”担任一把手后,邓大梁收受红包礼金26万元,违规入股办矿分红70万元。担任副县长之后,邓大梁不顾党规党纪,反而走歪门邪道,信封建迷信,信风水轮回。为能官运亨通,邓大梁要老板请来风水大师,根据其生辰八字,对办公室精心布置,安置风水太极图,寻求心理安慰,自欺欺人。
办案者说:不要让双刃剑毁了自己
杜牧在《阿房宫赋》说“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邓大梁自己说,在党校学习期间,到郴州监狱廉政教育的时候,曾暗下决心,要当一名廉洁奉公的守法者。然而他却思想蜕化,私欲膨胀,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敛财,一步步堕落成为腐败分子,成为反面教材,教训十分深刻。剖析邓大梁案件,究其原因主要是:
一、放松学习,没有解决好“总开关”。邓大梁担任领导干部后,对学习不感兴趣,应付了事,把组织发放的书籍都束之高阁。在党校学习期间,白天昏昏欲睡,当作休闲;晚上觥筹交错,神情恍惚。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当作儿戏,理想信念错位。看着老板衣着光鲜,开豪车,心理逐渐失衡,把与老板交朋友当做了人生目标,逐步自甘堕落。
二、玩弄权力,伤人害己。邓大梁拥有权力后,开始迷失自我。他不是常思贪欲之害,而是成为了权力的奴隶。他逐渐丧失了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官的原则,背弃了党的宗旨。
三、心无敬畏,无视党纪国法。古人云,“心存敬畏之心,方能行有所止”。邓大梁自称谨小慎微,单笔却敢收40万,心中已经没有戒尺,没有顾忌,党纪国法在其心中成为一纸空文。没有敬畏之心,往往会肆无忌惮,什么都敢为敢做,结果触碰高压线,落得身败名裂。
邓大梁一案,再一次敲响了警钟,让大家深刻地领会到“做官发财当两道,为官心中要有戒”的真谛。每一个党员干部要牢牢守住做人、做事、用权的底线。(湖南省郴州市纪委)
目无纪律,突破底线;信念垮塌,贪婪成性,在贪腐路上“刹不住车”,最终造成贵州省六盘水交通系统十多名干部的集体“翻车”。
2014年7月14日,六盘水市水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陈幼学因涉嫌巨额受贿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查,陈幼学在担任水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681万元,创下六盘水建市以来受贿金额的最高纪录。
陈幼学的落马仅是冰山一角。2014年6月,六盘水市纪委成立调查组,以陈幼学受贿案为突破口,坚持“查系统,系统查”方针,抽丝剥茧,顺藤摸瓜,深挖细查,历经200余天查证,最终揭开六盘水交通系统腐败窝案黑幕。
该案涉案金额达1200余万元,六盘水交通系统4名副处级干部,15名科级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被查。其中,包括市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吴仕泽、原总工程师孙建平,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处原主任李松林等人。
信念动摇,动起贪腐心思
地处乌蒙山腹地、崇山峻岭中的六盘水,是西南重要的能源原材料输出地,长期的交通“瓶颈”,使该市资源优势无法显现,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为打通交通“动脉”,六盘水市发起公路建设大会战,掀起公路建设热潮。不料,众多交通惠民工程,竟成为一些腐败分子觊觎的“唐僧肉”。吴仕泽就是其中的典型。
吴仕泽1964年出生于贵州盘县的一个农村,幼时的困苦生活,造就了其吃苦耐劳的性格。大学毕业后,吴仕泽通过不懈努力,相继担任贵州盘县常务副县长、六盘水市钟山区常务副区长、六盘水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等职,成为令人羡慕的“成功人士”。
然而,随着职务不断升迁,吴仕泽紧绷的“廉洁弦”却一点点松动,他信念动摇,经不住“糖衣炮弹”的袭击,打开了自己的贪腐之门。
2009年3月,盘县煤矿业主刘某为感谢时任盘县县委常委、副县长的吴仕泽帮忙协调矿群纠纷,在其家中送给吴仕泽5万元,吴仕泽欣然笑纳。
贪婪击退恐惧,诱惑侵蚀理性,此后,吴仕泽一发不可收拾,他对送上门来的数万元、上百万元的贿赂来者不拒。
吴仕泽说,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随波逐流,产生邪念,已抵挡不住不法商人的感情攻势和金钱诱惑。
同为农家子弟的陈幼学,中学毕业后,成为家族里走出大山的第一个大学生,长辈们把他当作孩子学习的榜样,父母引以为荣,他也自认为能“光宗耀祖”。
走上工作岗位后,陈幼学先后当过教师、水城县政府办副主任、县经信局局长等职。2012年3月,陈幼学被任命为水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当上手握大权的交通局局长后,陈幼学看到因自己大笔一挥,一些老板一夜暴富、一掷千金,对比自己工资,他心理逐渐失衡,价值观开始扭曲,行为慢慢突破党纪国法底线。
上任没多久,陈幼学动起了歪脑筋,决定自己编织一张“捞钱”的“大网”。面对上门求他承包工程的个体老板徐某,他“如获至宝”,开始了肮脏的权钱交易。
如愿拿到公路承建权的徐某,如约将10万元“好处费”转交给陈幼学。第一次拿到“创收”的巨额“好处费”,陈幼学心中暗喜,激起了更大的欲望。
私欲膨胀,跌进腐败“高速”
六盘水市下辖的国家级贫困县水城县,按照规划,2013年前要建成1200公里的通村公路。刚上任一个多月的陈幼学看到大好发财机会,就与妻弟——水城县某单位退休职工王贵雄勾结,在公路工程发包中大肆受贿敛财。
王贵雄是陈幼学的“代理人”,工程老板知道王贵雄与陈幼学关系特殊,是其身边“红人”,多次通过王贵雄找陈幼学承包工程,并按比例给陈幼学和王贵雄“好处费”。
修建水城县董地至大窑公路工程,陈幼学和王贵雄合谋收受 “好处费”20万元;修建水城县龙场、顺场片区公路,收受“好处费”200万元;修建水城县玉舍索玛公路和运煤公路,收受“好处费”183万元。
“一个做搂钱的耙子,一个做收钱的袋子”,就这样,陈幼学和王贵雄财迷心窍,奋力往腰包里捞钱,聚敛了大量不义之财。
随着私欲的不断膨胀,陈幼学变得越发贪婪。他从被动接受贿赂,逐渐过渡到伸手索要。2013年年底,陈幼学儿子装修房子,他便打电话向老板徐某索要现金10万元。
经查,陈幼学自2012年3月任水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到2014年6月因涉嫌受贿被立案调查,仅两年多时间,先后20多次受贿681万元,令人触目惊心。
和陈幼学一样,吴仕泽等人也把交通工程当作“取款机”,把权力当成金光闪闪的“聚宝盆”。
2011年,个体老板钱某为让其在工程验收上行方便,借打麻将之机送给时任盘县常务副县长的吴仕泽现金5万元。
水城县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吴学龙长期在交通系统任职,找他承包工程的老板络绎不绝,为省麻烦,当有人找他办事时,他直接发去银行卡号,对方心知肚明,办事前先往他卡上打钱。
领导受贿索贿,疯狂敛财,交通系统其他干部也上行下效,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争相贪腐。
盘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邓加良、六盘水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处监督科科长岑光强等人,怀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利用工程验收检查等,多次收受施工方的“恩惠”。
“生财有道”,给前路布下致命“陷阱”。陈幼学、吴仕泽等人受贿得来巨额钱财,不仅没能给他们带来幸福生活,反而成为他们违纪违法的铁证。
权钱交易,终酿悲情“事故”
随着调查的深入,六盘水市纪委“抽丝剥茧”、“拼图还原”,掌握了该市交通系统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黑幕”。
——商人提前“投资”,用钱“开路”。
个体老板刘某为与分管交通工程的吴仕泽拉近关系,2010年春节前,刘某在其家中送给吴仕泽人民币20万元,吴仕泽客套后悉数“笑纳”。
土石方工程承建商何某,请求吴仕泽安排其承建土石方工程。2013年10月,已调任六盘水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的吴仕泽告知何某,会在即将开工的盘县鸡场坪至柏果公路安排其承建土石方工程。2014年初,何某在吴仕泽家附近送其10万元。
——领导帮老板承建工程,老板给领导好处,双方心照不宣“合作”。
工程老板李某,为能在水城县承建公路工程,经人介绍结识陈幼学,李某请陈幼学帮忙承建工程,同时承诺给予“重谢”。在陈幼学的帮助下,李某顺利拿到水城县多条公路承建权,获利丰厚,李某履约“重谢”陈幼学119万元。
不仅如此,陈幼学就任水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置国家利益于不顾,把项目公开招投标当做遮挡贪腐行为的“遮羞布”,根据职务大小和项目优劣,依次安排局班子成员“关系圈”承建工程,同时按惯例收取“好处费”。
六盘水市交通运输局原总工程师孙建平,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请托人承建公路工程协调关系,共收受贿赂27.4万元。
六盘水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处原主任李松林,2006年担任质检站站长以来,几乎每验收一项工程,检查一次工程质量,都收取几千元至几万元的辛苦费,先后32次收受贿赂36.65万元。
……
在这起窝案中,交通工程成了“唐僧肉”,交通系统干部们“生财有道”,利用工程巧立名目,明码标价,大肆敛财,导致交通领域歪风盛行,乱象丛生,严重败坏了交通系统风气。
“因为没有坚持原则,跨越了‘红线’,没有向组织坦白认错,最终走向不归路,成为阶下囚。”吴仕泽在悔过书中说。
“我走到今天,是贪婪的结果,是贪欲的结果,是目无党纪国法的结果,是贪赃枉法的结果。”陈幼学也流泪写下长达24页的悔过书。
喜欢看反腐电视剧、经常参加廉政教育的李松林说,自己廉洁自律意识淡薄,思想认识错误,不拘小节,误入歧途,终酿大祸,悔之晚矣。
心莫贪,贪心必起祸;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吴仕泽、陈幼学等人无视党纪国法,利用权力疯狂敛财,最终身陷囹圄,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沉重代价。
办案者说
此案涉及范围广、人员多、金额大,是六盘水市近年来查办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也是基层交通领域典型的腐败窝案,呈现出“一人牵出一串,一案挖出一窝”的特点,教训深刻。
扎紧制度“笼子”,增强监督实效。“潜规则”难抵“硬制度”,治理工程腐败要严字当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提高制度执行力。要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满足群众知情权,提高监督实效。
优化权力配置,规范权力运行。要优化权力配置,细化权力清单,规范自由裁量权,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筑牢“防火墙”,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挤掉权力寻租“空间”和创收“机会”。要强化责任追究,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保障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
整顿工程市场,打击交通领域腐败。要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做到应招尽招,真招实招,确保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要建立交通工程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和信用登记,实施交通工程建设市场准入制度。要整治重点领域工程建设市场,及时切断工程腐败利益链条,以零容忍态度惩治交通领域腐败。(六纪宣)
袁学勤,曾任北京市延庆县旧县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农经站站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中心主任,中共党员,大专文化,案发时44岁。
经查,袁学勤从2008年至2014年2月,在6年多的时间里,数十次挪用公款2400多万元归个人使用或转借给他人,并从中收受好处费68万余元。其间,袁学勤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2万余元。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袁学勤何以挪用如此巨额的公款,又是怎样露出“马脚”,最终自掘坟墓的呢?
“篱笆扎不紧,狐狸钻得进”
2008年之前,延庆县村级资金相对较少,账上没什么钱。但是作为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负责人,袁学勤就已经开始盯上公款,只不过那时是小打小闹、即挪即补,没有被发现。
2008年之后,随着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村集体的资金量越来越大,村级账户上的钱也越来越多,习惯了把公款挪来挪去的袁学勤,胆子也越来越大,逐渐开始走向疯狂。
袁学勤案件中,董某是关键人物。董某与袁学勤是老乡,他屡次找到袁学勤借钱做生意。袁学勤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指使旧县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出纳,于2009年分三次将290万元公款划入董某经营的饭馆账户,供其经商使用。
生意做完后,董某将袁学勤挪用的290万元公款全部归还。袁学勤看到他守信用,于是又在2010年8月和2011年3月分两次将1000万元公款划到董某饭馆账户。董某得到上述款项后,借给他人用于营利活动。几个月后,董某又将借款归还。
2010年的时候,房价一路飙升,董袁二人从中看到了商机,两人密谋后,袁学勤安排将200万元公款划入董某饭馆账户。之后,两人在昌平区回龙观购买了三套房子,其中袁学勤得到两套。截至案发时,其挪用的公款200万元,还有120万元没有还上。
纵观袁学勤案,仅挪用到董某一人身上的公款就达1200多万元,占到其挪用公款总数的一多半,并且还是连续6次,这个过程中,袁学勤还心安理得地收受了董某奉上的好处费。
数额如此之大、次数如此之多,表明袁学勤已将用于村级发展、农民致富的公款,当成了自家私有财产,随意处置。其目无规矩、胆大妄为可见一斑。
人们常说:“篱笆扎不紧,狐狸钻得进。”袁学勤案的发生,正是制度上的漏洞给了他可乘之机。
从该案看,延庆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村级财务印鉴管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未按规定分别由多人监管;对账户的网上银行转账业务,缺少必要的风险防控措施;聘用的村级会计与乡镇农村经管部门的财务权责分工不明晰;财务内控机制几近失效,会计与出纳之间未能发挥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作用。
编织扭曲梦想,催生错位人生
袁学勤一直想发大财,很羡慕有钱人的生活,也希望自己的家人能够过上更体面的生活。有这样的想法本无可厚非,但“致富”心切的袁学勤,没有在正道上想办法,却打起了公款的主意,走上了违纪违法的不归路。
袁学勤自命不凡,总以为凭自己的能力在镇里弄个副镇长干不成问题,不料事与愿违,2008年的竞选失利,彻底打碎了他的当官梦,这让他十分恼火,甚至扬言:“别看今天镇里少了一个副镇长,不出多久,就要出一个千万富翁!”
仕途的受挫,让袁学勤的发财梦变得前所未有的迫切,在他看来,实现梦想,公款是“捷径”。他多次挪用公款借与他人,在朋友圈内有了“袁百万”的称号。身边的朋友都把他当成“财神爷”,纷纷向他借钱,他的发小办了一个奶牛场,找他借钱;他的同学搞运输合作社也找他借钱,他都很“义气”地挪用公款借给他们,结果借出去的钱有去无回,他的发财梦彻底破灭。
没有空子钻,硕鼠现原形
延庆县有60%的农业人口,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以来,延庆县委、县纪委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出台《关于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延庆县村级干部廉洁履职“十严禁”》等制度。
特别是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延庆县委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意见》等10多项制度,使得农村财务管理越来越严格,越来越规范,大大挤压了“硕鼠”们利用管理漏洞进行违规操作的空间。
正是随着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袁学勤意识到账户亏空这个问题要暴露了。于是他四处托人跑贷款,想要填上600万元的“大窟窿”。想想自己挪用的公款还没有补上,过去风光无限的袁学勤,此时心有余悸、惶惶不可终日,最终作茧自缚,后悔晚矣。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袁学勤的落马再次表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试图钻制度“空子”的行为,终将自食其果。广大党员干部当警醒。(延纪宣)
2013年7月,福建省平和县纪委监察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向本县危房户收取的危房鉴定费被该局“内鬼”瓜分,从而中饱私囊。接到举报后,平和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组成专案组,从收取管理鉴定费的该局工程股股长朱镇荣入手进行调查,历经多方取证,查出了该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曾丰玉、建筑工程股股长朱镇荣、县建筑设计院院长曾明辉等3人的违纪违法事实。
2014年5月20日,曾丰玉、朱镇荣、曾明辉,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11年、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三人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剖析曾丰玉等一干自诩为“技术型官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分析他们从违纪滑向违法的原因,发人深省,警醒后人。
案件特点
化公为私,手段隐蔽。2010年2月,曾丰玉以购买茶叶支出为由,指使曾明辉将3万元汇至该县某餐饮公司账户,曾将该款取出后据为己有。曾还利用手中权力,要求开发商的建安险到他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从中收受保险公司15%的回扣,敛财10多万元。2003年至2012年间,曾丰玉与朱镇荣利用工程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职务之便,共同收受5名房地产开发商送来的款项30.5万元。
沆瀣一气,贪得无厌。自2003年至2008年期间,时任县建设局副局长、县危房建设工程结构安全鉴定小组组长的曾丰玉指使朱镇荣对全县的危房进行鉴定并收取费用,之后采取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等方式,把收取上来的3.35万元私分,曾丰玉、朱镇荣、曾明辉分别分得4900元、4650元、2200元。2008年9月至2012年9月,曾丰玉又再次利用职权,与承包建筑设计院并任院长的曾明辉以及朱镇荣合谋,以“结构质量咨询费”的名义,虚开用餐发票冲抵等手段,将4.8万元的鉴定费私分;曾丰玉、朱镇荣、曾明辉各分得1.2万元,其他人分得1.2万元。
索要钱物,性质恶劣。2011年1月,曾丰玉先后伙同朱镇荣,以“建设局购买公务车”为由,向两家房地产公司共计索要20多万元;之后,曾丰玉、朱镇荣将这两家房地产公司送来的20多万元合谋侵吞。作为建筑工程股股长的朱镇荣,竟然将手中的权力利用到极致:2006年至2012年利用建筑市场监管、审批开工许可、工程验收等职务之便,17次收受监管对象送来的现金和购物卡,共计人民币7.25万元。
胆大包天,目无法纪。三人都是领导干部,分管或担任建设、规划、设计等部门主要职务。他们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却毫无敬畏之心,目无法纪,贪得无厌,不仅频频“笑纳”监管对象送上门的“小意思”,甚至多次指使或合谋,共同贪污、受贿金额高达70多万元,从违纪沦落为违法。其中,曾丰玉贪污、受贿31.24万元,朱镇荣贪污、受贿32.365万元,曾明辉贪污、受贿1.42万元。
发案原因
究其发案原因,固然有其主客观因素,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他们自身。
法纪观念淡薄。身为领导干部,平时在建设系统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廉政建设学习中,都是应付了事,属于“左耳进右耳出”,什么政治纪律、党纪法规、道德约束,都被抛至脑后;在屡次的贪腐过程中,毫无负罪感。
监督手段缺失。缺乏对“技术型干部”的有效监督方式和手段,是未能防止腐败现象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对规划建设这个腐败高发、多发的领域,个别领导缺乏强化监督的意识,教育方式蜻蜓点水,走走过场,浅尝辄止,尤其缺乏监督的方式和手段。曾丰玉、朱镇荣、曾明辉,认为自己是搞专业的,自身的业务精、过得硬,在规划建设领域他们就是“权威专家”、“技术型官员”,说的话就是“政策”,产生了“没人能监督”、“不拿白不拿,拿了也没啥”等念头。
逐利之心膨胀。由于长期把守在“有权有势”的岗位,游刃于开发建设之中,那些动辄成千上万开销、穿金戴银的阔绰,引诱着这些逐臭者,他们眼红、情愿做金钱的奴隶。曾丰玉在任上单独或共同贪污、受贿次数多达15次;朱镇荣单独或共同贪污、受贿近20次。群众对此议论纷纷,指责这一伙人贪得无厌。
对策建议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一定要把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落实到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行动中,践行“三严三实”;不然,一旦“总开关”出了问题,“潘多拉之盒”就随之开启,腐败问题就会高发多发。正如曾丰玉所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淡薄了信念,玩心重,认钱不认人,是他贪腐堕落的重要原因。
风险防控,强化对关键岗位的监督。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历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可是这个领域防控与制约腐败却鲜有力度强、发力准、监督到位的手段与方式,基本上都是“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纸老虎”。因此,一定要在审核审批、开工建设、工程验收等重要部位、关键节点形成监督体系,制定廉政风险排查和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朱镇荣一语道破天机:“在建设审批、施工监管等环节基本上都是我们说了算,就是拿到班子会议上议,其他人也不懂其中的‘子丑寅卯’……”如此一来,“不发生腐败才怪”,群众如此感叹。
转岗轮岗,防止“技术型官员”狂妄自大、拒绝监督。技术型官员发生腐败,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我是权威”“我说了算”。因此,要对处于关键岗位的技术型官员,实施转岗轮岗制度,进行岗位调整,不要让其把持一个岗位太久,以此切断利益输送的链条。
以案说纪,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一败败一窝,一挖挖一串,是这起腐败窝案的特点之一。”该县纪委办案人员说。将身边的违纪违法事实,采取现身说纪、以案说法等方式,警示和提醒后人,以此强化敬畏党纪国法的心理,使不敢贪成为一道“警戒线”。所以,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不失为一个以儆效尤的好方式。(平纪宣)
会议期间公款打牌娱乐
环保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副司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却顶风违纪,用公款打牌娱乐,环境保护部直属机关临时党委近日给予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副司长赵永明党内警告处分。
据了解,中央纪委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赵永明利用开会之机打牌赌博有关问题。3月9日,驻部纪检组成立调查组,对赵永明问题进行初核。3月30日,驻部纪检组决定对赵永明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经调查核实,2014年12月24日,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在北京深圳大厦召开“新疆吐鲁番—哈密750千伏线路改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专家咨询审议”和“陕西华电榆横电厂一期75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专家咨询审议”两个会议。赵永明作为分管领导参加会议。2014年12月23日17时左右,赵永明到达会议地点后,随即与陈栋梁(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源安全评估部主任,同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邢劲松(辐射源安全评估部副主任,同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及董志强(中核集团直属清原公司退役部经理)在深圳大厦五层棋牌室打牌,直至次日上午6时左右,房间和茶水消费共计1880元,挂到负责承办24日下午会议的陕西电力科学研究院账上。会议结束后,陕西电力科学研究院下属的陕西中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汇款方式向深圳大厦支付了棋牌室相关费用。
案发后,赵永明、陈栋梁、邢劲松三人按照平均分摊方式退回相关费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
第七十八条 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二)违反规定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
(三)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的;
(四)有其他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的。(记者 袁海涛)